尊重地不救
從「被動式」安樂死是否等如撒手不救的困惑, 聯想起近日讀到的一份醫管局通告: 醫護人員遇上信奉「耶和華見證者」(Jeboveh’s witness) 的教徒, 應該讓他們有權選擇不接受輸血, 即使不輸血會導致死亡。「耶和華見證者」的信徒只須簽一份預囑指示和免責聲明。
一個急性出血的病人, 如果不給輸血而死亡, 即使是病人自願, 是否也屬於「被動式」安樂死之一? 我認為不是, 但不贊同我的看法的人也有很強而有力的論據, 可見「被動式」安樂死的涵意確是模糊複雜的, 與「主動式」的清晰觀念很不同。
科技將會解決「耶和華見證者」的信徒不接受輸血的難題。人造血的技術日趨成熟, 可用而不太昂貴的代替品面世之後, 無論是不是特殊教徒, 也多了選擇。
在目前, 教徒有沒有權選擇不接受輸血, 仍然是一個豐富的論題。如果是信教的父母出來主張不讓孩子接受輸血, 問題就更複雜了。
多得「一國兩制」, 香港才有這種尊重病人信仰而放手不救的空間。換了另一種思維方式, 那些信徒怕血液玷污而不接受治療, 恐怕也會被視為邪教迷信。
關於「被動式安樂死」是人道自然抑或是殘忍冷血, 討論的起點必須有一個「敬」字。否則, 即易流於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