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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資格受洗 (使徒行傳8:26-40) 有時候當我們鼓勵已決志的弟兄姊妹受洗,他們會回答說他們沒有資格,理由是他們未讀完聖經一次;我的行為不夠好,我還常常發脾氣;我聽的道理不夠多……從這裡聖經讓我們看到受洗的條件只有一個,就是『一心相信』。聖經從來沒有說需要讀很多聖經、聽很多的道才可以受洗,重點在你有沒有『一心相信』。我們讀到使徒行傳第二章,彼得傳福音有三千多人悔改,彼得就馬上替他們受洗了;使徒行傳第八章撒瑪利亞很多人信了主也是一信之後就受洗了。十章彼得向哥尼流傳福音,哥尼流是一個外邦人,在當時猶太人的心中認為福音只是給猶太人的;但當神啟示彼得要他向外邦人傳福音,本來彼得不能接受,但神藉著異象來幫助他,彼得順服了就來到外邦人的家裡傳福音,聖靈降臨在一切聽道人的身上,所以彼得告訴同伴:「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我們什麼時候領受聖靈就從什麼時候重生得救,並不是從受洗之後才得救,乃是在一心相信耶穌基督的時候,聖靈就住在我們的裡面,改變我們的生命,所以重生是在我們信主的那一刻就發生的,不是在受洗的時候發生。馬可福音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定罪。』很多人會問:「不是受洗才能得救嗎?受洗不是我們得救的條件嗎?」但請注意第二句,這裡不是說不受洗被定罪,乃是不信的才被定罪。但我們能說受洗不重要嗎?受洗非常重要的,受洗是我們信的一個見證一個表明,所以每一個基督徒當他信的時候就應當受洗。 『信』──不是只相信整本聖經是真的、不是只相信有神存在、也不是只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那麼簡單;這個『信』包括了我們願意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也包括我們願意委身將自己全人交給神。委身是需要付代價的。我們常可以聽到很多相愛的年輕人說我們只要相愛就好了,不要結婚,這代表我們不肯或不甘心完全委身給對方。有些人不敢受洗就是不願意付上代價,很多人認為受洗之後很多事情不能做非常的不自由,所以不願意受洗。其實基督徒是最自由的,有些事情我們不做,不是因為我們不能做,乃是聖靈改變了我們的生命,讓我們根本不想去做這些事情。有些人不敢受洗是因為祭祖的問題。但我們信不信得過這位神呢?相信祂會為我們開路?去年我們帶領一位姊妹受洗,這位姊妹也面對拜祖宗的問題,因為她親人的骨灰是擺在廟裡的,我們與她一起禱告相信神會為她開路。後來這位姊妹回家之後面對這問題時,她就坦白的告訴親人已經信耶穌了,所以不能拿香祭拜,但我可以用獻花來代替。她的家屬接納她的方式。所以很多時候困難是我們自己想像出來的,我們要相信神會為我們開路,但更重要的是:我們相信的這位神,是否真的值得我們將一生交給祂呢?受洗很重要,代表我們與耶穌基督同死同活,也代表我們歸於基督的身體,更是我們在神、眾人、魔鬼面前的宣告。 我們回到剛剛的故事,當太監受洗完之後,主的靈就把腓利提去了,太監再也看不見他了,他就歡歡喜喜的走了;在此主要把腓利提走是要讓太監知道他的信心要單單的建立在神的身上。我們每一個人受洗之後都是歡歡喜喜的走路,因為我們的信心不是在人的身上乃是在神的身上;我們看到這位神是可靠的,不管我們走過人生哪一個階段祂都會與我們同行。另一方面受洗也是一條蒙福的道路,所以那個太監能歡歡喜喜的走路。蒙福並不是因為受洗本身,乃是因為我們願意順服神的命令。當基督徒順服神的命令受洗時,這是蒙福的開始。整本聖經告訴我們人怎麼能得到福氣?就是當我們願意順服神的時候。這段經文幫助我們思想:只要我們一心相信就可以受洗,讓我們不怕將一生委身給神,當我們願意委身的時候,我們以後一生都會歡歡喜喜的走路,不再害怕困難,因為神會為我們負責,而且這也是一條蒙福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