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人談單身

許益豪(Albert Y. H. Shu),惠頓學院畢業後,現任職於美國校園出版社。

林秀娟譯


前言:

孤單,卻不寂寞。

七十八歲的屬靈大師斯托得,

自稱是「跌停板」的單身漢;

本文將與您談談他對單身的獨到見解和體驗……

當我還在蒐集有關單身資料的階段,聽說斯托得(John Stott)將到密西根大學安娜堡(Ann Arbor)分校的校際基督徒團契(the InterVarsity Christian Fellowship)演講;於是,我到了安娜堡,向斯托得博士自我介紹,詢問他是否願意接受我的採訪,分享單身二、三事。我們一起共進午餐,他講了他終生獨身的想法與經驗。當本書決定出版時,我的編輯去函斯托得,希望獲得他首肯,將他的分享整理為文,作為本書之附錄。斯托得欣然慨允,除親自校正外,還詳加解釋,使本文對單身的討論更徹底、周延。

以下便是斯托得對單身的看法。

※請問您怎麼看「單身」?

我想我得稍後再回答你的問題,因為談單身之前,或許我們該談一談婚姻這回事。創世記第一章,一天接一天,一再出現的一句話是:「神看著是好的。」突然,到了二章18節,神卻說:「那人獨居不好。」怎麼了?在神美好的創造中出現了不好的事物?是的,人,獨居不好。雖然加爾文(Calvin)把這節經文的意涵擴大演申,認為這裡不單只談婚姻;然而,這裡主要確實是在談婚姻,同時也指出神對大多數人的心意是婚姻之路。單身的人必須承認這個真理:婚姻是常態,單身是特例。

※單身是怎麼一回事?

很快,我就會正面回答你的問題,但切入核心之前,首先,要釐清一個觀念:永遠不要像初代教會的教父【如:特土良(Tertullian)】高舉單身,宛若單身是比婚姻更超越、更神聖的志業。我們要棄絕禁慾主義者的想法:他們否定「性」,認為性只是合法了的慾望;他們輕蔑婚姻,認為婚姻只是合法了的淫行。不,絕非如此。性,是那美好創造主賜下的美好禮物;婚姻,是神自己創立的制度。

※單身也是神的美好禮物嗎?

如果婚姻是美好的,那麼單身也是美好的。聖經中,對婚姻與單身有均衡的教導。雖然,創世記二章18節指出婚姻的美好;哥林多前書七章1節,針對哥林多人提出的問題,則說:「男不近女倒好。」可見神看婚姻與單身,同為美好;二者並沒有好壞之別。

※人為什麼單身?

馬太福音十九章11∼12節:「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大概沒有比這兩節經文,更能說明人為什麼單身的了。耶穌在這裡說的「閹人」(Eunuchs),其實就是指維持單身或抱獨身主義的人;祂舉了三個不結婚的理由。

第一個理由是,有些人「生來就是閹人」;這裡包括了生理殘障或有同性戀傾向的人。這類人,很自然地不太可能結婚。

第二個理由是,有些人是「被人閹的」;他們很可能是古代殘忍習俗的犧牲者,被強行閹割。在今天,就包括因外在環境,或不得已而保持單身的人。譬如,為人子女的,深覺有責任照顧年邁的雙親,可能就不考慮結婚!

第三個理由是,「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批人,既不是因為內心的不得已,也不是受到外在壓力的脅迫,他們甘心樂意,為了能夠專心一意地去完成神國度的事工,就暫時或永遠地,把婚姻大事丟一邊納涼。

※您認為單身是來自神的恩賜嗎?

單身,的確是神給人的恩賜。你注意耶穌在提出三種單身的類型前,祂說,不是每個人都聽得進祂將要說的話,「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然而,如果單身是神的恩賜,婚姻也是神的恩賜。真的,哥林多前書七章7節給我很大的幫助。在這裡,使徒保羅這麼寫著:「只是個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恩賜」(gift)譯自charisma,意指神「恩典」(charis)的賞賜。所以不論單身或已婚,我們必須接受從神領受的身分,那是祂賜給我們個別的獨特恩典。

您是否在說神賜給單身的人一種屬靈超能力,以致他們可以勝過單身所面臨的問題?

不是的。與其說單身恩賜是一種屬靈超能力,不如說單身恩賜是一種志業;當然,神必保守祂所召的人(帖前五24)。恩賜與呼召,同時並存。如果祂呼召我們單身,單身生活就是我們從神手中所領受的恩賜。

※如果神呼召我們單身,祂會要我們立下守獨身的誓約嗎?

不會的,我不認為神會要我們起這樣的誓。的確,天主教的傳統要求修女、修士和神父起獨身的誓約;但我對此存疑。人可以不用立什麼誓,而守獨身。

※您可以分享您單身的呼召嗎?

樂意之至。跟傳說正好相反的是,我從來沒立過什麼嚴肅的誓約,或下了什麼英雄式的決定說要單身!跟大部分人一樣,在二十幾歲和三十幾歲時,我曾夢想有一天我會結婚。其實,在那段時期(有兩次),我試過和一位女士交往,我心中揣想她會不會是上帝為我預備的人生伴侶。但是,在最後決定的關鍵時刻,我惟一的最好解釋是:我缺乏祂賜下的確據,因此裹足不前,便從關係中退縮、抽離了。當這樣的事發生兩次後,我很自然地開始相信神要我維持單身。我今年77歲了(譯者按:指受訪時的年齡),是個「跌停板」的單身漢。回顧走過的人生歲月,後見之明,我想我知道為什麼。如果我結了婚,有了太太、成了家,恐怕我無法這樣到處旅行,也不可能有這麼高的創作量。

※很多人都說,沒有婚姻生活,人的性慾無法自制。

的確有很多人那麼說。我必須承認人的性慾望有可能非常強烈;而對於活在性泛濫的西方社會,這樣的性壓力可能更強烈。但是,身為基督徒,我們堅信:人的性慾是可以自制的。既然我們得學習節制我們的脾氣、我們的舌頭、我們的貪婪、我們的嫉妒、我們的驕傲:為什麼我們會認為控制本能是不可能的事?那樣的說法,事實上,否定了人之所以為人的尊嚴,把人降到與動物同級,成了只是依靠本能反應的被造物。

※要怎樣才能節制自己的性慾?

對我來說,最好的忠告是耶穌在登山寶訓說的話,祂說剜掉叫你跌倒的眼,砍掉叫你跌倒的腳。這是說,如果試探起於眼目的情慾,那麼非禮勿視;如果試探起於我們所涉足的場所,那麼就不該去(太五28∼30)。對於使我們接近罪的第一管道,絕不能手下留情。新約說這個過程叫作「攻克己身」(mortification)。

對此,保羅直言無諱地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八13)換句話說,世界所謂的生命(自我縱慾),其實是死亡;然而,治死(自我棄絕)我們心裡的一切罪念,實在是贏得了生命。這也是耶穌所說的「背十字架」;而且是天天要背的十字架(路九23)。

另一個有關性的爭議是,有人認為控制自己的性慾,不但是不可能,而且是不人道的;因為,性交應該是人類經驗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的確有人那麼說。事實上,哥林多的假教師就曾寫信給保羅,提出類似的主張;他們最常喊的口號是:「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林前六13)。他們八成拿食物和肚腹的關係,影射性和肉體的關係。人的肚子,沒吃東西就活不下去;同理,人的肉體沒有性,也活不了!這種論調似是而非,卻是無恥的謊言;我們要有駁斥它的勇氣。就拿我們的主耶穌來說,祂一生未婚,也從不曾與人性交;然而,祂以前是、現在也是人性最完美的楷模。耶穌的榜樣告訴我們:一個人絕對可以單身、守獨身,同時,又非常有「人味」。

※你感到過寂寞嗎?

當然。神造人具有群居的特質;愛是世界上最寶貴的事物。因為神是愛,當祂按著祂的形像造我們時,祂同時賜給我們愛與被愛的能力。每個人都需要別人;但是婚姻和家庭卻不是寂寞唯一的解藥。

讓我跟你分享一些我個人在這方面的經驗。這麼說吧!有些牧者凡事自己來,把自己跟同儕隔絕起來,當然會覺得孤單。新約聖經很清楚指出每個地方上的教會,都要有許多的監督,例如:使徒行傳十四章23節:「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提多書一章5節:「……又照我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所以,我們在倫敦市中心的「聖徒教會」(All Souls Church),一直都採團隊事奉;因此領受了豐盛的恩典。還有,法蘭西絲•懷海德(Frances Whitehead)也使我受益良多,她是我四十多年來、一直忠心耿耿的祕書;另外,我與研究助理之間,那種一脈相傳、亦師亦友的關係,也使我得到極大幫助。我目前的研究助理是約翰•葉慈三世(John Yates III),他來自維吉尼亞的福洱教會(Falls Church)。

除此之外,單身的人需要儘可能與人多建立友誼;不分年齡,不分男女。比如說,我沒有自己的小孩,可是我有許許多多認來的姪兒、姪女,他們全都叫我「約翰叔叔」。我珍惜這些情深真摯的關係;即使有時候,它們也無法完全除去突然湧上心頭的寂寞苦痛,但絕對可以幫助一個人大大降低寂寞感。

※什麼是單身的人面對的最大危險?

除了我剛提過的性誘惑外,我想單身的人面對的最大危險是:自我中心(Self-centeredness)。我們獨居,擁有完全的自由可以安排自己的作息時間;別人無可置喙,可能也不會給我們任何忠告。如果我們不夠小心,可能會變成要全世界都繞著自己打轉的人!我發現一個由七、八個長者組成的顧問團,對我幫助很大。一年之中,我們會碰幾次面,我向他們請益如何安排每年的計畫和行程,特別是哪些講道的邀請該接受、哪些該拒絕。

※單身帶來那些特別的恩典?

對這個問題,保羅的回答非常明確。在哥林多前書七章32∼34節,他寫著,沒有結婚的人,「是為主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主喜悅」;然而,結了婚的人,「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自己的配偶喜悅,關注力自然會不集中。單身的人可以經歷一種大喜樂,就是:全然委身、全然奉獻,專心一意、沒有半點分心地將自己完全投注在神的事工中。

※你會建議單身的人「相親」嗎?

是的,在某些情況我會建議單身的人不妨「相親」。畢竟,雅各和利百加是聖經中惟一詳細記載的訂婚和結婚;而他們的婚姻是經過縝密安排的(創二十四)。在西方世界中,「墜入愛河」是結婚的必要條件;但是,對聖經來說,這種看法十分陌生。在今天的亞、非兩洲,雖然,年輕人經常都擁有說「不」的權利,大多數婚姻仍然透過家人促成、安排。其實,父母看著孩子從出生到長大,他們可能是最好、也是最有智慧為孩子選擇人生伴侶的人。

※最後,您想對單身的人說什麼? 

首先,絕對不要太倉促結婚。人類到了二十五歲,才算長大成熟。太早結婚,可能會在二十五歲時發現:自己二十歲時結婚的枕邊人,竟變成完全不同的一個人!要有耐心。天天向天父禱告,祈求祂引領你找到生命的伴侶,或明白祂是否要你單身。其次,享受正常的社交生活、多交朋友,建立友誼。第三,如果上帝呼召你單身,不要抗拒。記住這節金句:「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七7)

(譯自Singles at the Crossroads by Albert Y. H. Shu, Appendix,"John Stott on Singleness", Illinois: InterVarsity Press,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