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真的合神旨意?
陳宗清
五/六月的校園雜誌雙月刊探討了有關複製人的熱門話題。看了三篇特稿後,心
中略有感觸,茲藉此文加以發抒。
首先,複製是否合乎神的旨意,其實是有待商榷的。張南驥弟兄和詹正義牧師都
提到,神藉著亞當創造夏娃是一種複製的過程。特別張教授解釋,Ian Wilmut
複製桃莉的情形,與創世紀二章二十一節,神使亞當沈睡,利用其肋骨創造夏娃
的狀況極為相似。事實上,這個類比有欠妥當。
,以後分裂,成為早期的胚胎組織,再將胚胎植入子宮內,發育長成。這個定義
是非常狹隘的。神藉亞當的肋骨創造夏娃,無法納入這個範疇。複製與創造是有
天淵之別,張文甚至說,神對亞當的創造也是一種複製,這樣一來,就對希伯來
文之「創造」一詞大打折扣。
載不明,夏娃的生理特徵和基因組合與亞當完全相似。
的環境中來從事實驗是截然不同的。
的狀況,這對神創造夏娃而言,並沒有實質醫學或基因學上的意義。好像耶穌曾
用唾沫和泥,醫治瞎眼者,這並非代表唾液或泥土對於眼疾有任何治療作用。
我很佩服張教授有那麼豐富的聯想力,只是我們要知道,人的作為與神的工作之
間,總有無限的差距。
綜觀整本聖經,神設計的一般繁殖模式,是藉著男女有性生殖。倘若把神創造夏
娃的情形視為無性生殖,並且藉此單一事件,就說神也贊成無性生殖或複製,這
無異是把特例當通則,在邏輯上站不住腳。這不是說,任何無性生殖都有違神的
意旨。身為基督徒,我們應該肯定科學家在遺傳工程學上的成就與突破,但面對
此項科技所帶來倫理學和社會學上的問題,有兩個基本的底線一定要注意。第我
們不應嘗試去扮演神的角色,企圖透過基因來控制人。第二,我們一定不能把人
的價值只限定在功能性方面。遺傳基因的研究,很容易就根據功能而區分優劣,
導致對生命的尊嚴無情的打擊,這是一項很嚴肅的挑戰。
我們對科技的發展,不應存有任何幻想或假設,以為因著科技進步,人類就會更
幸福。其實,人類幸福的關鍵不在於生理機能的改良,與肉體生命是否會延續久
一點,而是在於人與神的關係。所以,神所關心的,不是我們是否能複製人,而
是我們是否真正重生。另外,我們要小心,勿以為一切科學所能達到的技術,就
應該被肯定;倘若科技的應用破壞了神原先的創造,就一定對人類帶來無窮的害
處。
當然,就複製人這件事而言,一定要優先考慮動機的因素。如果複製人能成功,
複製的人也必然是人,但這其中就存在很大的矛盾。因為複製的目的,如果是要
去幫助原先就存在的人,而被複製的人存在的目的,是依附於原先之人的需要,
這樣,被複製的人就失去他存在應有的尊嚴地位。另有一些人存著綺麗的遐想,
認為一旦複製人的技術沒有問題,那麼,多複製一些好人,這世界豈不會更好嗎
?但就神學而論,複製的人如果是人,亦即具有靈魂的人(姑且不論靈魂何時產
生,由誰賦與),複製的人還是亞當的後裔,依舊有罪性的捆綁。這樣的話,複
製的德蕾莎修女就不一定會像原來的德蕾莎修女一樣有愛心,雖然她們生理的結
構十分相似。可見得人類的問題不在於生理,而在於靈性。
按人的通性,似乎是喜歡複製。在一些科幻小說與電影中,已經有複製人的情節
;武俠小說中也有這功夫;而孫悟空用身上的毛複製無數孫悟空,早已是家喻戶
曉的故事。這些複製的目的,無非是出於一己之私,企圖藉複製人對周遭的事物
帶來更大的控制與影響。武俠中的複製人,都是由原先的人所支配。可見得,這
背後的理念與人的罪性息息相關,即是要利用複製者,來謀求個人慾望的滿足。
聖經所啟示的神,是喜愛多變化的神。雖然神容許同卵雙生或三胞胎的情況,可
是就世界的人口而言,這現象畢竟是少數。即使是同卵雙生,外表十分相似,但
個性、氣質亦不見得完全相同。神創造人,使其繁衍眾多,每個人在神面前都是
獨特的,而神對每一個人的計劃,也是不同的。神創造的原則,總是多元而和諧
的,看似混雜卻有秩序,是多而一,也是一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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