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幹細胞實驗的倫理省思
艾立勤教授

輔仁大學神學院院長

  自二十世紀開啟分子生物學研究以來,隨著現代醫學知識與生物科技的突飛猛進,對於目前仍折磨著人、使人痛苦難當的諸多疾病問題,人們越來越有信心,藉著現代科技的幫助,終有解決之道且時日不遠。當然在這股樂觀自信的期盼下,各種應用生物科技以醫治病人的構想與研究計畫乃不斷地被釋出。其中今年16日,英國政府主導的一個醫學專家小組更為此發表一篇有關醫療選殖(therapeutic cloning)的評估報告,文中認為人類胚胎實驗在醫學用途的潛在好處勝於它所引發的倫理顧慮,並建議政府修改法令,容許複製人類胚胎及使用人類胚胎作為研究幹細胞的來源,期日後能製造出人類的器官組織以醫治病人。[1]很快地,英國政府已回應願意接受此項建議,[2]並決定於今年年底前送交議會討論定案。緊接著,美國政府也傾向贊成,在醫療研究上允許複製人類胚胎以從事胚胎幹細胞的實驗。

  
然而,面對這股人類胚胎幹細胞的醫學研究熱潮及英美政府的處理傾向,尚有很多茫然、困惑、質疑、甚至反對的聲音出現,其中天主教會已非常清楚地表明反對的立場。故為了對此課題的高爭議核心有一透徹瞭解,並幫助我們清楚教會反對的理由,使我們因而能適切地分辨、選擇出合乎道德的立場。本文將先就醫學科技層次對醫療選殖及幹細胞的潛在醫療好處做一基本介紹;繼之,才真正對於這股要求「在醫療研究上,合法從事無性複製胚胎及使用胚胎來研究幹細胞」的聲浪與強大趨勢做一倫理反省。

一、當代醫學科技發展熱潮:選殖、醫療選殖及幹細胞研究


1
、選殖(cloning)[3]

  
選殖(亦稱克隆、無性繁殖;在桃莉事件後,最為一般人耳熟能詳的稱呼是「複製」)指涉兩種不同的程序:胚胎選殖(Embryo cloning)和成體基因選殖(Adult DNA cloning)。其中,胚胎選殖是指以人工方式從處於卵裂階段的胚胎中分離出一或多個細胞,然後加以培養、發展成具有相同遺傳訊息的多個胚胎之技術。因為它的操作機制類同於自然的雙胞胎發展,故亦稱為人工雙胞胎化(artificial twinning),目前已成功的施用在多種動物的育種上。至於成體基因選殖是指將某成體細胞的細胞核置換到一個去核的卵細胞中,進而啟動胚胎發生程式發育出一個與原先成體具有相同遺傳訊息的新個體。此無性繁殖技術,因19972月英國羅斯琳實驗室成功培育出桃莉(Dolly)而成為科學研究的熱潮,科學家尤其著眼於發育控制之樞紐的發現及其在醫療用途上的應用,同時它也引發倫理上的重大衝擊與爭議。

2、醫療選殖(therapeutic cloning)[4]

  
醫療選殖的目標是希望藉著對細胞分化機制的瞭解與研究,以選殖(即無性繁殖)方式製造出醫治病人所需要的器官或組織。它的施行一般包括兩大步驟:成體基因選殖:從病人的體細胞取出細胞核或DNA置換到一個去核的卵細胞或胚胎中。及2從胚胎萃取出幹細胞並加以調控培育出病人所需要的器官,但在萃取幹細胞的過程中,胚胎將被犧牲掉。

  至於整個醫療選殖構想的具體化,尚有一些必須被克服的技術問題存在,其中包括:在實驗室萃取、培育幹細胞時,如何做到無損幹細胞的完整性,以及如何刺激、調控幹細胞分化成病人所需要的某一特定組織器官。

3、幹細胞(stem cells)[5]

  
幹細胞屬於非特化細胞(unspecialized cells),它們存在於胚胎、胎兒組織、出生嬰兒的臍帶血及某些成人組織例如腦、骨髓)中,是生物體內尚未分化成特定細胞類型(例如神經、肌肉、骨骼、結締…等細胞)的最根本細胞,具有進一步分化發展出特化細胞、組織與器官的潛能。因此利用幹細胞培育出病人需要的器官乃被科學家視為未來醫療上的一大福音。例如,可以為糖尿病患製造出能正常分泌胰導素的人類胰臟,為亟待換心的患者生產一顆活繃繃的健康心臟。此外,在結合無性複製科技(甚至加上基因治療技術)的情況下,更能製造出無需擔心異體排斥,具有病人自身遺傳訊息的正常所需器官。

  因此,在促使科學進步、救助受苦病患的意向與目標下,探索幹細胞分化機制的奧秘,並期做到能隨人意控制特定器官的生成,乃成為現代醫學研究的新熱潮。加上體外受精及無性生殖技術的發展,胚胎更因而被科學家視為研究幹細胞最便捷、最具潛力的管道。


二、「胚胎幹細胞實驗」的倫理反省:

  
打著「製造器官以醫治更多病患」的旗幟,確實很令人振奮,並使人對胚胎幹細胞實驗懷抱憧憬。但是在科學進步、救人助人等正面、積極的成效背後,事實上卻隱藏著我們該勇於面對,審慎思量的倫理課題。而筆者認為在思考此一議題前,我們或許可以先問自己:「我是否能接受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科學家在中國境內施行的活人實驗,以及德國納粹對猶太人所進行的人體試驗等行徑?」尤其當你知悉他們的實驗成果對於科學及醫療進步有所貢獻時,你會因此接受嗎?你會就此認可日本731細菌部隊,為了瞭解人體的抗壓、抗凍忍受力而將活生生的人施以極高、極低壓與極冷處理,為了觀察疾病的感染與發病機制而在食物用水中加入細菌、毒物,以及將動物的血注射至人體以觀測其引發的生理反應…等行為嗎?[6]筆者以為倘若你的答案是可以接受,那以下的論述大可不需再看;但若你認為這種種行徑是可怖與滅絕人性的,而選擇不可接受,那你反對的理由至少已蘊含著兩個基本倫理原則,即(1)人不是工具,人是目的性的存在,是自我實現的目標;以及(2)你不可殺害無辜的人。而這兩個倫理原則是那麼根本,以致我們也進一步體悟到「唯有當把人非人化、次人化,將人的尊嚴和價值等同於其它動物時,人才可能做出違反這兩個基本倫理原則的行為」。至於這種非人化、次人化的現象,正是經過一連串的宣傳策劃與活動,逐漸地使人習以為常、麻痺無感、進而被洗腦,因而導致那一代的日本與德國人,普遍認為自己優於其他民族,並視中國人與猶太人為次人。

1、胚胎是人

  
相信敏銳的讀者,此時已領悟到「為了醫療用途,該不該允許胚胎幹細胞實驗?」這一課題的根本倫理考量,在於「胚胎是不是人?」「胚胎是否應受到符合人性尊嚴的對待?」顯然地,基於一貫堅持「胚胎自其第一刻起即有人的尊嚴」,而嚴正反對任何物化胚胎行為的教會,當然會反對這種為了研究幹細胞而複製胚胎並加以殺害的功利行徑。而事實上,現代科學也證實精卵融合的剎那,即是一個新的、獨立人類生命的開始。不管是從遺傳基因學的角度,或從個體發生的律法,都揭示出「生物體自精卵融合開啟一個獨立新生命的那一刻起,就立即由其遺傳訊息調控著胚胎發展計劃,並經由一連串毫無中斷的階段逐漸達其生命狀態的最後型式。而且,雖然胚胎在朝向最後型式的過程中,歷經漸趨複雜的各個階段,但仍保持著相同的同一個體性」。[7]故簡言之,透過現代生物學的研究,我們更能肯定地說:「人的生命自其孕育、出生、長大、成熟、衰老以致死亡,是一個連續、毫無中斷的過程,是自始即擁有人性尊嚴的一位人」。因此,「胚胎應受到符合人性尊嚴的對待」自是無庸置疑的。

2、當前的胚胎幹細胞實驗是不道德的

  
然而最近三十年來,我們卻身陷在一連串的宣傳計劃與氛圍中,整個世界一直有股聲音,要我們把胚胎視為次人或非人。但是,一個不爭的真理是「胚胎是不是人並非由人所決定」。就好像二次世界大戰時,不論日本或德國人如何將中國人、猶太人視為次人,都無法抹煞猶太人與中國人是人而非次人的事實!同樣的,無論現代人如何不斷自我催眠地說服自己,不把胚胎當作人,胚胎還是人而不是次人!因此很清楚地,使用人類胚胎的幹細胞研究雖然可以促使科學進步,可以幫助許多身受疾病折磨的病患,但它就如同當時日本與德國科學家加諸於中國人與猶太人身上的實驗般是道德上不可接受的,因為縱有多麼良善的動機或多麼大的好處,我們都無權剝奪人類胚胎的人性尊嚴,我們無權把胚胎的存在化約成實驗品,也無權擅自決定犧牲最弱勢的無辜胚胎之生命。至於有人認為依照法令,一些不孕症治療所剩下的多餘胚胎,冷凍期限一到即會被銷毀,何不拿來做實驗?然而,即使我們不去論究人工生殖技術產生大量胚胎及其引發的保存銷毀等問題,事實上單就上述的思考邏輯觀之,就能發現這與納粹把遲早要被送進煤氣室的猶太人當作實驗品,以及日軍把囚捕的中國人拿來做各種實驗,以便在死前予以充分利用的心態有著相同的理由,因而同樣是站不住腳的。

3、期盼科學界能以不犧牲胚胎生命的方式研究幹細胞

  
最後,根據生物學與醫學上的了解,幹細胞並非只能從胚胎取得,在出生胎兒的臍帶血及成人身上的骨髓、腦…等某些組織中都可以萃取出幹細胞,甚至科學家也提出把已分化成熟的成人組織回復成似幹細胞狀態的構想。只是隨著人工生殖技術的發展,以及在現今人類對細胞分化機制的有限了解下,胚胎乃被科學家視為研究幹細胞最便捷、最具潛力的管道。然而,胚胎幹細胞的取得事實上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即胚胎生命的終結!反之,其它獲取幹細胞的方式,照當前的科學知識與技術看來,雖然似乎有著較大的困難與限度,甚至有些仍停留在假設的階段,卻不需扼殺任何人的生命,因此其不僅只在技術上,在道德上也是真正可行的。為此,秉持著對科技與人類關係的如下肯定:「當科技用於為人類服務,嘉惠人類的全面發展時,科技就是珍貴的資源,但科技本身不能顯示人類存在的意義或人類進步的意義。科技既由人所創造為服務人類,其用途便應受制於人類和人類道德價值,而具有其侷限性」[8]我們深切呼籲所有天主子民能對這股人類胚胎實驗熱潮,予以適切的諍言回應;也期盼諸位心懷善意,希望醫治更多受苦病人的科學家,能對胚胎抱持同樣人道的關懷。相信就科學的發展潛能看來,科學界只要有心,藉著努力是能以符合道德的方式,在不損傷胚胎、不殺害胚胎的原則下,發掘出更多有關幹細胞發展機制的奧秘,進而能更有效地治療疾病,造福需要的人。

[1] http://www.doh.gov.uk/cegc/stemcellreport.htm

[2] http://www.doh.gov.uk/cegc/govresp.htm

[3] http://www.religioustolerance.org/clong.htm

[4] http://www.religioustolerance.org/clo_ther.htm

[5] http://www.religioustolerance.org/clo_ster.htm

[6] http://www.sjwar.org/voverview.shtml

[7] Serra, A. and Colombo, R. ‘Identity and Status of the Human Embryo: the Contribution of Biology’, in Dunstan, G. R. (ed.), The Status of The Human Embryo : Perspectives from Moral Tradition . London : King Edward's Hospital Fund for London, c1988.

[8] 參見教庭信理部頒布《有關尊重生命肇始及生殖尊嚴的指示——對當代若干問題的答覆》,(台北,天主教中國主教團社會發展委員會出版,19876月),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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