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向愛滋病患者提供服務時面對的問題及處理方法

馬翠蓉、梁淑君

馬翠蓉小姐和梁淑君小姐皆是社會福利署醫務社工

 

  愛滋病 ––– 絕症?性交?歧視?每個人對愛滋病也會有不同的聯想。我們也不例外,在知道將要為愛滋病帶病毒或病患人士提供服務時,真是百感交集,一方面這是一個挑戰,但另一面卻又憂心忡忡。憂慮的並非自己會因而感染到愛滋病毒,因為這是無可能的,而是自己可以應付得來嗎?因為聽說愛滋病人及其家人會面對很多困境,而病者臨終時樣子很可能變得不好看,自己會有勇氣及能力面對嗎?此外,雖說愛滋病只是一種感染或一個病,但是它的背後卻是隱藏著很多社會禁忌和道德價值上的問題,作為社工,我們怎樣才能保持不批判的態度呢?當愛滋病人的私隱權和其他有關人士的知情權出現矛盾時,自己又該怎樣權衡呢?這些日子裡,雖說我們是為愛滋病帶病毒/患病人士服務,但是在與他/她們接觸的同時,反讓我們有更多的機會去反省自己對生命的態度、對某些事情的價值取向,也能更了解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微妙之處。我們希望能藉此機會分享一下我們當中的體驗【註一】。

 

生與死

  生命的重點是甚麼呢?是質還是量呢?現在的藥物治療不斷在進步,病人生命的確延長了不少。但是生命的延長代表病人可以有尊嚴地生活嗎?他/她們可能受到社會上某些人的歧視,以致得不到公平的就業機會;他/她們可能因病情嚴重,甚至喪失了自我照顧的能力,自我價值極低。

  阿聰是一位愛滋病患者,他曾形容自己身體像懷著一個計時炸彈,不知道何時會爆炸,並徹底摧毀自己的身體。雖然,他每天已服用接近廿顆抗病毒及預防機會性感染的藥物,但健康總是反反覆覆,他對生命似是毫無把握的。他一直鬱鬱寡歡,沒有一個晚上可以安睡,沒有任何食慾,身體只有日漸消瘦。其後,因為細菌感染了視網膜,視力只餘下一成,連倒一杯開水也有困難。他反覆地問:「我為甚麼還要活著?」

  面對疾病苦苦纏繞的病人,我們能做些甚麼?我們能帶他看到甚麼的希望?死了,會不會是更好的解脫?但死了,不就表示更沒有轉變的餘地嗎?我嘗試去鼓勵他,但找不到恰當的句語。面對這些生、死的問題,我們會和他一樣,抱著半逃避、半面對的心態嗎?

  後來,我有機會接觸到一些晚期的病者,他們對生命的態度可不一樣 –––– 眼睛看不見東西嗎?能嗅嗅花香也感滿足。他們對生命的欣賞及熱愛,也為我帶來很多的啟示。

  事實上,生命的長短不在我們控制之內,但是可以掌握的卻是生活質素。基於生命應是充滿機會和可能性,要是我們凡事能抱著欣賞的態度,並且培養出幽默感來,自能紓緩生命堛漱@些痛楚。

  再見阿聰時,我便能以從容的態度,與他一起積極及正面地面對生活。現在,他有勇氣把病情告訴他的兄弟,他也想通了不少,有時還有說有笑呢!對他來說,甚麼才是「希望」?相信已不是身體完全康復,而是別人的愛與關懷。

 

性與性

  香港跟世界上很多國家一樣,性接觸是傳播愛滋病毒的主要途徑,因此在愛滋病輔導的範疇中必會涉及「性」這個課題。這並不是說我們的服務對象特別喜歡談「性」,倘若大家相信「性」是人生的基本部分,而「性需要」又是人類的基本需要的話,與我們任何一類服務對象「談性」,似乎很難避免。可是,我們懂得「談性」嗎?

  事實上,無論人們認為「性」是多自然的事,連古人也說過「食、色,性也」之類的話,「性」始終被視為社會禁忌,開口談性的人總給人很多負面的印象。其實,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受過多少性教育呢?自己可有足夠的性知識去應付日常工作上的需要呢?又可有勇氣和膽量跟別人談性啊?可不是仍停留在探討「你是否同意/接受婚外情」的水平呢?事實上,自己就連「安全套/避孕套」、「性交」這些不帶有色情成分的字詞,也從未正式說過……

  由於欠缺性知識、勇氣及談性的經驗,令自己變得沒有信心,也不能令服務對象對自己產生信任,記得曾經有一位女士,對我有這樣的評價︰「這位社工太年輕了,我怎能向一個小妹妹談及我(在性生活上)的問題?」

  是自己的不足,讓年輕(其實只是看來年輕)成了工作上的絆腳石。樣子不能一下子變老的(自己當然也不想),唯有努力提高自己的性知識及談性的勇氣。認識與實習是很重要的,除了多閱讀有關的刊物、觀看有關的影帶外,我亦鼓起勇氣在日常生活中爭取各種談性的機會。

  「性」的範疇不僅是「器官」及「行為」,還涉及到個人的價值觀、自我形象、人際關係、家庭關係、社會問題..可謂一個學不完的課題。知識固然能提高人的學問,但能否改變人的態度?

 

性與愛

  性行為應否有社會規範?還是以不傷害別人為原則?只有基於愛的性行為才是美好?基於金錢交易關係上的性愛行為就算是不道德的?

  何先生結婚十多年,與妻子、一對子女及年邁的外母同住。由於勤力顧家,何先生早有「好好先生」的稱譽。年前,他因肺炎入院,後來被證實感染了愛滋病毒,他在震驚之餘,感到難以面對自己、太太和家人。最初,他不敢將病情告訴太太,因為怕揭穿他曾經召妓的秘密後,會得不到太太的原諒,而大好家庭就從此毀於一旦。但到最後,他還是決定向太太坦白。何太太聽了這消息後感到既震怒,也哀傷。

  其實,何先生的情況並不罕見,在我們的服務對象中,婚後仍有召妓行為的可不少。有時我不禁會問,我該怎樣去理解召妓的行為?作為女性,我自己會接受曾召妓的配偶嗎?但作為社工,我又是否需要抱著不同的態度?

  對何先生這類已婚人士而言,召妓似乎是個人的選擇,卻會為配偶帶來感情上的傷害,亦有機會導致婚姻及家庭關係破裂,可以說已不是關乎個人的問題了。但是,對單身人士來說又如何?用公平、合法的交易方式換取性方面的滿足,對誰造成傷害?

  跟何太太談下去,不難發現她對丈夫依然處處維護,亦不否定他對家庭的貢獻。在感情上,她的心可能被丈夫傷透了,或許她不能原諒他,但在她心中,丈夫是十惡不赦的嗎?曾經召妓,就代表他變得沒有價值嗎?答案可能是否定的。

  或許,對於召妓的行為或召妓者的心態,我們未必能夠輕易了解或接受,但是,我們卻沒有權柄去衡量一個人的價值。事實上,每人背後也會有他的故事,單看某些行為的表面是不足以了解整個人的,唯有願意敞開自己的心,細心聆聽,嘗試多去了解,才能對事情有新的詮釋,也更能肯定每個人的價值。至於召妓是對錯,還是留給當事人來判斷吧!

 

男與女

  我一直以為自己對喜歡同性的人沒有甚麼歧視。但究竟我對同性戀的認識有幾多,對同性戀及同性戀者有沒有誤解,我倒不知道,因為沒有驗證的機會,直至我成為服務愛滋病人的醫務社工……

  第一次有機會接觸同性戀者,我感到有點緊張,一直盤算面談時會是怎樣,自己又該跟他說甚麼等問題。可是,結果是我不知說了甚麼後便把話題扯到「安全性行為」身上,對方禮貌地答了幾句,便表現得不想再談下去的樣子。這也難怪,他為何要找社工傾談呢?不是為了想從中獲取一些情緒的支持嗎?可是換來的是要多聽一遍、兩遍「安全性行為」的「道理」。這時,我才醒覺其實自己早在不知不覺中將同性戀、性行為及愛滋病完全掛了u,現在想起來仍感到有點慚愧,於是我決定重新認識同性愛戀是怎麼一回事。

  在工作中,我有很多機會能與同性戀者交談,當中,我逐漸能確認同性戀者亦是普通人,只是他們喜歡的對象是同性,而這種戀愛組合是不被普遍接受而已。

  至於同性的戀愛又會是怎樣?我認識阿積是在他的戀人家明過身後。他與家明相戀四年,自己雖然從家明身上感染了愛滋病毒,但一直抱著無怨無悔的態度,對家明仍舊是欣賞和愛護,即使家明去世多時,仍舊對他念念不忘。這不是愛嗎?不是我們歌頌的至死不渝的愛嗎?

  當我們以為自己很體恤地說同性戀是個人的選擇時,可有想過性取向真是個人能夠選擇的嗎?我們見過不少的個案,很清楚自己是喜歡同性的,但基於社會不能接受,自己也不能接受,結果為自己帶來異常的痛苦。有時,當我聽到他們用「正常人」來形容非同性戀者時,也會感到有點心酸,難道他們就是不正常的嗎?

 

私隱權與知情權

  作為一個社工,除了提供輔導服務外,還要動用不同的社區資源,協助病人在社區內生活,而為病患者提供轉介服務更是重要的一環。但是,與其他機構接觸時,我們會面對不少的困難和矛盾。例如,有些愛滋病患者,因為身體虛弱而不能煮食,需要轉介家務助理服務。我曾經轉介一位病人接受家務助理的服務,但一位家務助理員在送飯時戴著手套,放下了飯盒後便急急地離去,這種無形的歧視令那位病人感到很難堪。

  與其他機構聯絡作轉介服務時,常常會遇到的矛盾是我們怎樣在保障病人的私隱之餘,又能顧及服務提供者的知情權呢?故然,我們在病人的同意下,是可向工作上有需要的同工透露其愛滋病帶病毒/病患者的身分。但是有很多不涉及親密身體接觸的服務,如家務助理的送飯服務,是沒有機會因而感染到愛滋病毒的,那麼,我們有沒有必要向他們透露病人的健康情況呢?這已不是病人是否同意透露資料的問題了。有時,我們真不肯定該怎樣才能平衡兩者的需要。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就是作為轉介者,必須擔任教育者的角色,在轉介時,爭取機會向對方提供愛滋病預防教育,因為唯有讓社會人士更了解這個病及病者,才有機會消減歧視及誤解。這樣,不單可以提高服務的效率和質素,而愛滋病帶病毒或病患者便能獲得更適切的社區照顧。

 

後話

  我們作為愛滋病服務的醫務社工,心堭`充滿很多很多道德和信念上的問題,有時,不能一下子找到答案。但這並不重要,正如老子說的:「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即是說一個杯子,之所以有用,是在於它中間空虛以致能產生盛物的作用。同樣地,最重要的是我們有可容納別人思想和言行的空間,才可以在各種問題上加以探索和反思,這也是我們為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先決條件。

 

註釋

一.  雖然部分是個別分享,但也是我們共同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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