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姐」歸主】(約書亞記二章) 雷建華
馬太福音第一章,耶穌的家譜包括幾位女士,直接題名的有他瑪、喇合及路得。摩押女子路得的英雄故事、她對耶和華的忠心和對拿俄米的愛心,使我們只有讚嘆和欽佩。迦南女子他瑪被遺忘的悲劇故事,使我們感慨萬千,為她不值。耶利哥妓女喇合的故事,則往往成為道德倫理討論的範例,如我們可否在某些情況下說謊;至於故事在約書亞記的意義,反倒常被忽略,似乎就算刪除了這故事,對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過約但河的記載亦全無影響(參書一10-11和三1-3)。那麼,敘述者仍將這戲劇性故事記下來,究竟有何目的?本文嘗試從喇合故事的主題,尋索它在約書亞記的意義。 喇合故事的主題如果採用文學結構來分析約書亞記第二章,喇合故事屬交叉式結構,一如其他舊約記敘文體及詩歌文體常見的結構:
後人對喇合故事的評價,重心轉移到喇合身上。早期的猶太人為了好評喇合,把「妓女」改譯為「店主」,甚至傳說她成為約書亞的妻子。新約作者並沒有修改對喇合的稱呼,但強調她信心的行為:「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來十一31)「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麼?」(雅二24)因此,從文學結構、劇情發展及新約應用來看,喇合故事的主題並非討論可否說謊的倫理問題,而是喇合的信及與探子所立的約。 喇合故事的目的至於約書亞記第二章的目的,我們亦可從它的主題及上下文推測。約書亞記第六章及第七章明顯地將喇合和亞干互相對照:前者是應被滅的迦南人,但性命得保及住在以色列人中;後者是應得產業的以色列人,卻滅於以色列人手下。由於迦南人的罪惡(參申九3-5)和可能導致以色列人拜偶像(參申二十16-18),耶和華要求以色列人盡滅迦南人。約書亞的記敘者在記錄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進行滅絕當地人之前,卻描繪罪惡滔天的迦南人中一個「妓女」因認信耶和華而得生,是否為要指出即使是應被滅絕的人也可悔改得生,經歷神奇妙的大恩,就如約拿故事中的尼尼微人一樣?而迦南人正是因不願歸信神和悔改,才被盡行毀滅。據約書亞的記載,探子對約書亞回報說:「耶和華果然將那全地交在我們手中,那地的一切居民,在我們面前心都消化了。」(書二24)顯然,引用了喇合認信的用語(參書二9、11)。迦南人的恐懼,對一個需要「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書一9;參一6、7)的約書亞,可說是最好的信息。記敘者是否特意藉迦南妓女一番可圈可點的話鼓勵約書亞,告訴他恐懼的應是迦南人,而不是以色列人?接著探子的回報之後所記載的,是約書亞的行動:「約書亞清早起來……。」(書三1)表明探子的話帶來的影響。神不只使用先知或領袖去建立以色列人的信心,祂也使用一位迦南人的妓女去建立以色列的領袖。同樣地,神也可使用一位香港剛信主的「鳳姐」去成為屬靈領袖,甚至全港信徒的祝福! 註:香港人稱「妓女」為「鳳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