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起發光

經文:賽 60.1-4

湯紹源牧師

  中國人都是很謙卑的。如果有人稱讚我,基本上我不容易接納這個稱讚。很簡單,當人家說:「你的孩子真聽話。」我們慣常的回答總是:「那裡,那裡!小猴子頑皮你還未見過呢!」久而久之,孩子以為自己真的不是那麼聽話。甚至連我們自己也不大清楚自己的孩子是否聽話,是否乖了。不知是否中國人一千年來都是被壓抑,積弱慣了,被看低慣了,總不覺得自己比得起別人。還記得中國在清末八國聯軍之後,列強割據。在許多租界的俱樂部門口,大大的字寫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令人氣憤填胸。但是否亦意味著我們也不是這麼看得起自己嗎?

  似乎基督徒也不能倖免這種看不起自己的情況。在華人社會裡做基督徒並不是一種特別的榮耀,起初的基督徒不是被稱為吃洋教嗎?吃洋教的意思是一班不能在社會立足的人,信了基督教,依附宣教士。穿的、吃的都是宣教士所供應的。當然吃洋教有其時代的背境,時至今日,信教的人普遍上被接納,但不等於被看為「正常」的人。同時,在今日華人社會裡,任何非基督教的家庭都不會為家中的孩子作基督徒而興奮。我們做基督徒都有一些犧牲的感覺,好像是降低了身份似的。雖然是甘心,但仍有降低了身份的感覺。最常見的是一些哭著去奉獻全職事奉,好像是要放下許許多多本來擁有的東西,做一些卑微的事。亦有可能我們太強調人是罪人,當然罪人的身份一定不會怎樣高超了。 有一位朋友應徵一份工作,他實在有心,亦有能力會做得好。但他卻沒有很大的信心。面試之後,不單成功;並且於試用期之後晉升總管。我們為他慶賀亦問他以為自己有什麼長處值得被器重,有什麼優點如此得到賞識。我們的原意是希望弟兄多得鼓勵,能多肯定自己的心志和能力。他的答案:「因為我祈禱夠多。」我並不否定弟兄的答案。而是這個答案在一方面承認神超然的介入,卻在另外一方面否認神在一生中讓他學到的知識,神所塑造的性格;即是說否定了神在他這個人身上所賦與的尊榮。我所否定的是他的一個態度。他在說:「我是不能夠的,我本來就沒有資格,到現在也沒有資格,我不能夠做得好,亦不會做得好,因為我是一個不及資格的人。」好像我永遠是個無可藥救的罪人一般,總未能成為蒙恩的罪人,恢復了地位了。

  這種心態是否一種「偏低的自我形像」;在聖經整體的觀念是「輕看神賦與人的尊榮」;特別在今日以賽亞的信息裡是「體會不到神救恩的豐盛」。 以賽亞書60章所描述的猶太人和我們也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他們被人欺壓多年,失去尊嚴。亦對自己失去了信心。受盡人家的嗤笑:「你們究竟是怎樣的人呢?叫你們的耶和華幫助你們罷!耶和華能救你們嗎?你們究竟是一個低下的民族罷了。」他們感覺無能,他們沒有什麼可以做,在人面前也不能給與別人什麼好處。做人也沒有什麼價值。在賽59神一直追討以色列人的罪,他們實在體會到什麼是卑微,怎樣才是被人看輕。甚至被神自己指証犯罪,生活裡也沒有平安。久而久之,亦覺得生命失去光彩。

  就好像路加福音所描述的浪子一樣。本是養尊處優,自視不凡的一個年輕人。他知道自己的能力,充滿信心,亦自恃父家有糧,故此目空一切。浪子起初要求分家產,是他年少無知,自以為是。這是不成熟的表現。但若果我們仔細觀察他在後來怎樣看自己,卻跟他起初的滿懷信心有一個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到後來,因為錢花光了,要他餵豬也要硬著頭皮去做。其實猶太人一直以豬為污穢的。神的律法告訴他們萬萬不能親近豬。然而浪子也顧不得什麼尊嚴不尊嚴,尤甚者,連豬吃的也想搶來吃。到他清醒一些,他要回家。在浪子的心裡,是要回家為奴為婢的,他作好一篇演詞,內容是說他不配做兒子。他的心態是要做奴僕。其實在神眼裡也是不成熟的另一種表現。路加福音繼續告訴我們,浪子完全錯了。浪子以為做錯了事便連身份尊嚴都沒有了,他本來兒子的身份也沒有了。在神眼裡沒有這回事。

  原來神造我們人的時候所賦與的尊嚴,並不會因為犯罪而喪失。況且就算是失去,也在基督裡找回來了。

  所以,賽60:1劈頭第一句就說「興起發光。」然後神的榮耀要彰顯,神榮耀彰顯的日子是叫人從新成為神的兒子。我們的身份沒有變,我們的尊嚴仍在,本是神賦予的,若我們愧對神,而神亦重新接納我們,因為神已將我們帶回祂的懷裡。

(編者按:筆者乃本院系統神學助理教授及資訊服務主任)

註:本文轉載自「建道通訊」第111期。香港:建道神學院,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