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婚姻的意義】(撒母耳記上一:1~8)
邱梨芳



  水可載舟亦可覆舟,婚姻之於一個人的重要性亦復如是,然而它卻是最被忽略的一件事。有人會想好好的經營他的事業,但婚姻卻往往只是他生命過程中一個必經的門檻,只要跨過了就算完成責任,似乎對誰做了一個滿意的交待,至於自己滿不滿意好像無關緊要,反正有另一片天空可尋。
  現代有許多單身貴族,標榜的是不婚,更前衛的是不婚生子,他們要孩子,不要結婚。一方面婚姻是社會制度下的產品,他們之所以結婚,其中重要的理由之一是,在那樣的時代,女人沒有能力、條件養活自己,小姑獨處,待價而沽,過了年齡就成了人人嘲弄的老姑婆,現代女性可以獨立生存,婚姻也就跟著失去意義了。
  有一位在台灣頗有名氣的歌手,別人問他為什麼不結婚?他說,在台灣沒有培養良好婚姻的環境,外遇、婚外情,令他對婚姻沒有信心。聖經箴言十九22說,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也是蒙耶和華的恩惠。真是一語道盡一樁良好的婚姻並非易於獲得,若然得著,真可謂天降洪福。
  撒上一1~18是一個典型失敗的婚姻,期待從分析它的失敗裡,能為現代的婚姻找到一點點成功的出路,再次肯定婚姻的價值與意義。
  在這故事的一開始,經文一1~2首先介紹了主人的家庭背景,從他的曾曾祖父開始,直到他的現在情況-有二個妻子,其中一個不能生育。背景的介紹表示其家學淵源,是有頭有臉的世家,不是一般名不見經傳的張三李四王五,在這背景之下,亦顯出男主人的傳統包袱是無法擺脫的。如果不意外的話,他應該是單傳,因為後面提到他有二個妻子,如果不意外的話,先提的哈拿應該是大太太,毗尼拿是二太太(小太太),因為大太太不能生育,所以再娶一個可以生孩子的。如果他有其他的兄弟,也許就不需要他傳後不可了,所以可預測他是單傳。在敘述者介紹哈拿與毗尼拿時,埋下伏筆,一個是下面故事情節的發展和沒有孩子這個問題相關;另一個是暗示當時的社會視能不能生孩子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與一個女性的價值息息相關,因為敘述者再一次介紹哈拿及毗尼拿時,毗尼拿因而有女兒被放在前面,哈拿是大太太,因沒有兒女,反而放在後面。
  經文一3~4介紹這個男主人的宗教信仰及態度。這個人每年都帶他的妻兒一起去朝聖,他是典型的宗教信仰上敬虔的人,如果不意外,這類的人個性通常比較保守,安於文化傳統的模式。
  從一1~4所呈現出來的,似乎一片平靜,敘述一個家庭背景良好的人,在文化傳統的期許下,安然生活,包括他的兩位妻子似乎也配合得很好,和諧相處,一起朝聖。而他也表現出標準丈夫、父親的形像,把祭肉分給他的妻子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兒女。這一段恰似平靜的經文,事實上潛藏這位男主人內心真正的情愫,平靜只是外表,行為卻無法掩飾,為下一段的衝突鋪路,不致太唐突、意外,事實上,在這些人物的心裡是暗潮洶湧的。他把祭肉分給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兒女。這裡使用毗尼拿所生的兒女,而不是直接說:「他的兒女」。毗尼拿的兒女豈非就是他的兒女,但敘述者使用這種說法,讓我們看出這位男主人的心離他的二太太及孩子是何等的遠,及他實際上的無奈。
  一5~8是一個衝突,這個衝突事實上即暴露出這是一個失敗的婚姻所在。首先的衝突是毗尼拿和哈拿。毗尼拿作哈拿的對頭激怒他,是出於嫉妒,在這樁婚姻中,她只是一個工具,可以得到文化的認同,卻得不到真正的愛情;有丈夫,卻得不到丈夫的心,是傳統下的犧牲品。而哈拿的衝突卻是,擁有真正的愛情,卻得不到文化的認同;擁有丈夫的心,卻是不完整的。至於以利加拿的衝突,是面對自己的衝突,在文化傳統的包袱下,不能坦然的保護、保有自己所愛的女人,擁有完整的愛情與婚姻,失去婚姻、愛情的自主性。
  在這一段的敘述中所呈現出來的衝突,顯露出每一位人物的被動性格,他們的命運都是被決定的,而不是出於自己的主動爭取,他們之所以衝突是因在他們的內心有一自主性的期待。這個婚姻之所以失敗,因為這三個人物都是被動的接受安排。哈拿不能生育,以利加拿和哈拿沒有主動面對問題,為自己爭取什麼,而是即刻的否定自己,然後接受別人的安排;而毗尼拿呢?她也沒有主動的面對這個婚姻的安排,為自己爭取什麼,而是被動的接受安排。在這個失敗的婚姻中,他們三個人都有責任,因為他們都太被動、太迷信。
  回頭檢視這段經文(一1~8),有幾件事在人類的婚姻觀裡是不能免除的,就是文化傳統及真正的愛情與一個合宜的制度。人是活在某一個時空定點下的存在,他的環境是實在的,他所面對的人、事、物也是實在的。這個時空定點已經首先賦予他某些不能改變的事實,例如經文中的男主人的家世背景....,這個同時是他所傳承的文化傳統,如他對一夫多妻的現象並不感到奇怪或不對勁兒,但是太太不能生育卻是一件嚴重的事情;對於哈拿、毗尼拿的情況亦相同,在他們所傳承的文化傳統裡,生育象徵一個女性的價值,不能生育就成了廢人,他們之所以被動接受安排,乃因為這一套的文化傳統已經深印在他們的生活足跡中,成為理所當然及習慣,不這樣作才是奇怪的,而衝突卻發生在他們接受了這一套前人所遺留下來,他們認為沒有問題的「優良傳統」。從這裡可以看出,人雖然是某一特定時空定點之下的存在,可是在人裡面又似乎有一些不屬於短暫世界的永恆特質,就是普遍人類所具有,不能被文化傳統所抹殺的東西。他們接受傳統文化的安排,可是卻同時發現抗拒這個文化傳統的情緒那麼強烈,因為剝奪了他們內心真正的需要及感受。當文化傳統剝奪了人真正存在的價值時,人無法沈默不語,他的內心會刺激他,使他不得安寧。在經文中的三個人物,他們的內心都很亂-哈拿擁有真正的愛情,可是她並不以此滿足,她仍然哭泣;毗尼拿擁有被文化認同的社會地位,可是她仍然嫉妒一個被當代所拒絕的女人;以利加拿似乎是一個贏家,他既有文化的認同,又有真正的愛情,可是,實際上卻兩者盡失,一方面他已經失去哈拿對他的愛,另一方面他並不貼心於毗尼拿所生的兒女。所以儘管他百般的討好哈拿,卻是無濟於事,只有引來更多的嫉妒與混亂。
  這個失敗的婚姻向我們提示了,婚姻的意義在於滿足人的真正需要,建立人的價值觀及在自我完成中也幫助別人自我完成。婚姻是社會制度中最小的群體,藉著彼此的互動,人在其中發現自己,認識自己,建立自己;同時這是一個群體,一個人自己好,並不真正的好,也要別人也好,這個群體及其中的個人才會真正好。所以不是只一味的看見自己的需要、滿足及價值,同時也關顧另一個人的需要、滿足及價值,而為了另一個人的需要、滿足及價值的建立,可能是需要適當的捨棄自己,然而卻是在捨己的同時完成自己。婚姻的意義在此,所以才需要一個合宜的制度予以保障,因為,如果這個小群體隨時都可以被人破壞,那麼它的意義就顯露不出來,或者裡面的人想破壞就破壞,那麼婚姻也無法顯露其欲達到的目的。在這段經文中,這三個人物即是沒有合宜的制度來保障他們的婚姻,以致人可以隨心所欲的加入他們以為好的東西,致使這個婚姻遭到破壞,就連他們自己也是如此-被動的接受破壞,自己也有責任。
  太被動、太迷信也正是現代人的寫照,毫無異議接受婚姻及拒絕婚姻都是被動與迷信,前者傳承自文化傳統,後者來自所看到的現象,兩者都是失去自主性的表現。真正的自主不是根據別人的判斷與評估,而是主動面對問題,既不迷信人人都要結婚,或不結婚是怪物的傳統印象,也不追隨潮流的拒絕婚姻,以為那是走在時代的前端,婚姻的價值與意義是不容否認的,一個人的自主性在於,他可以決定要不要接受這個挑戰。
  撒上一1~8的人物毫無異議接受文化傳統所賦予婚姻的價值與意義-傳宗接代的重要性,卻同時在後來的衝突中發現它的誤謬,因它使人自我疏離,人為了完成一種外在的體制,不得不放棄自己,是人要去經營婚姻,而不是讓婚姻變成一個制度或模型套在人身上。人物內心的衝突向我們提示,人不必要受限於一個文化傳統,特別是一個誤謬的傳統,當它剝奪人的實存時,人需要面對它,抗拒它;不面對,不反抗是人的責任,默然接受也是一種罪。人的命運並非被決定,特別是傳承而來的「優良傳統」,人的命運是自主的,在信仰的裡面,依靠上帝的力量,勝過那些剝奪人價值的勢力,作一個真正的人,面對婚姻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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