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查經資料

  這一份路加福音查經資料是兩年前交大信望愛團契研究生小組查考路加福音時所未完成的,當時一起研經的人有些都當兵回來出國了。為了不要老是讓網路上老是堆著一些未完成研經資料的屍體,我趁著暑假趕了一下,希望能夠快點完成。無奈路加福音篇幅相當長,而我自己研究聖經的聚會也持續要另外查考其他的經卷,所以拖到現在終於是有一套完整的路加福音查經資料初版出現。

  最近看到許多好的研經書籍出現在基督教書房,讓我一時興起不想繼續寫這種網路研經資料的想法。不過到底網路上的東西是不要錢的,也許透過我們拋磚引玉的發表可以讓更多人踩在我們的肩膀上前進,畢竟引用電子資料遠比引用書籍上的資料容易些,抄錄的功夫可以節省不少。另外想到一些遠在偏遠地區的基督徒,他們可能沒有辦法取得書籍的資料,雖然我們這些人不懂希臘文、希伯來文,也沒有辦法專心好好的研究聖經的解釋,但趁早提出一套完整的網路聖經解釋資料,幫助一些人早日解決一些疑惑與困難,也許是現階段我們可以做的事情,或者是擁有網路資源的我們最應該為大家做的事。

  每次想到自己不夠水準的研究資料要丟到網路上,總得告訴自己:「網路上的資料修改很容易」才提得起勇氣把東西貼到網路上來。希望我們的努力多少幫助一些人更精確的瞭解聖經的內容,並藉此更進一步的瞭解我們所深信的基督耶穌。並希望有一天有更適合發表這種免費網路研經資料的人出來接續這項工作。

路加福音查經資料

※重要參考資料:

1. 詹正義博士編輯,「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卷二─路加福音」,美國活泉出版社出版。

2. 中國神學研究院編撰,「聖經串珠註釋本」,證道出版社出版。

3. 巴克萊著,柳惠容譯,「路加福音註釋」,台灣長老教會青年事工委員會發行。

4. 「啟導本聖經」,海天書樓出版。

5. 「現代中文聖經註釋」,種籽出版社出版。

6. 馮蔭坤著,「擘開生命之餅」,基道書樓。

7. 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NIV Study Bible中文版)

零、背景

一、作者:路加

(一)本書沒有直接提到作者是路加,但是最古老的福音書抄本(A.D.175-225年),在第三卷福音書結束時有「按路加(所記)的福音」一語。

(二)「穆拉多利碎片」(A.D.170-180 )中,稱第三本福音殊為「路加福音」,又記載路加寫書的經過。

(三)使徒行傳與路加福音極可能是出自同一個人的筆下。

1.使徒行傳一開始就提到「前書」,並指出這卷「前書」是「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的所教訓的」(徒一章1節)

2.「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都是為同一個「提阿非羅大人」寫的。

3.兩書的文學語法研究都顯示這兩卷書都是一個人所寫的。

(四)使徒行傳雖然沒有註明作者,但是其中有幾段是用第一人稱複數(我們)書寫,表示作者是在某些行程中陪同保羅旅行的人。根據使徒行傳的記錄,配合保羅書信中提到的那些與他一同旅行的人的行止動態判斷,很可能這作者就是「醫生路加」。

(五)路加可能是一個外邦人基督徒:

1.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希臘文極為優美。

2.路加省略了耶穌和法利賽人之間有關律法和潔淨問題的辯論。

3.路加以希臘人所能瞭解的方式記錄一些巴勒斯坦地區的風土人情。

4.歌羅西書四章11-14節中保羅提到「奉割禮的人」,沒有包括路加。

(六)路加是醫生。

二、重要抄本:

(一)亞歷山大抄本:西元第五世紀。

(二)梵諦岡抄本:西元第四世紀。

(三)比撒超本:西元第六世紀。

(四)蒲紙文獻:西元第三世紀。

(五)西乃抄本:西元第四世紀。

三、寫作時間:可能在西元六十年代初期或七十、八十年代。

四、對象:提阿非羅(初信者或慕道友)可能是以外邦人(非猶太人)為主體。

五、特點:

(一)是一部文筆典雅的文藝作品和史書,作者仔細查訪過相關資料,才依序編排耶穌的生平事蹟,並將敘述鑲嵌在當時羅馬帝國歷史骨架裡。

(二)詳細記載了施洗約翰的出生,並用長篇幅記載耶穌的出生和童年事蹟。

(三)常提及被社會輕視的人物,如稅吏、罪人、女人和寡婦等。

(四)強調福音的普世性。

(五)強調聖靈的工作。

(六)書中注重敬拜生活,蘊藏四首教會名詩:尊主頌、撒迦利亞頌、榮歸主頌、西面頌。

(七)此書特別細緻的記載婦女的事蹟。

(八)此書出現非常多「讚美上帝的字眼」。

壹、序言 (一章1-4節)

一、收信人:提阿非羅大人 v1

二、寫作原因:

(一)已經有一些人寫書,述說耶穌的事蹟,是照傳道的人所見、所傳的。v1

(二)耶穌的事蹟作者已經詳細考察了。v3

(三)要按著次序寫給收信人,使收信人知道所學的是確實的。v3-4

─ 作者用類似古典希臘文的語法,寫下這段正式的序言,這是當時歷史著作常用的格式。他承認已有他人報導過耶穌的事蹟,但仍說明寫此新作的需要,同時陳述自己寫作的方法及資料來源。

─ 「提阿非羅」:意思是「愛神者」或「被神愛者」,但此名字是當時存在的希臘姓名,因此比較可能是確有其人。

─ 「大人」:一種尊稱,可能他是一個官員或有地位的人(參考使徒行傳廿三章26節、廿六章25節)。

─ 「提筆」:直譯是「置手其上」。這個字與成敗無關,但隱含這項工作很難的意思。

─ 「傳給」:專門術語,指傳遞那可被當作權威傳統的資料。

─ 「道」:字義為「話」,即所接受教導的話。

─ 「確實的」:直譯是「不跌倒的」。

貳、耶穌降世(一章5節-二章52節)

一、天使預言施洗約翰出生(一章5-25節)

(一)施洗約翰雙親的背景:父母親是祭司後裔,都是義人、年紀大而不能生育。v5-6

─ 「猶太王希律」:大希律,主前37至主後4年,羅馬帝國內的藩王,管理猶太、以土買、加利利等地。

─ 「亞比雅班」:大衛時代起,祭司分24班,亞比雅班為第八班。

按規例,每班祭司服事時間是八天,從這安息日至下一個安息日,每年輪值兩次。當時每班祭司約有一千人。

─ 「撒迦利亞」:意思是「耶和華記念」,是標準的希伯來人名。

─ 「都是義人」:極為敬虔的人。

─ 「沒有可指摘」:表明這對夫妻不生育非因罪的原因。

(二)撒迦利亞抽籤進聖殿燒香。v7-10

─ 「年紀老邁」:直譯是「他們的日子已經走得很遠」。

─ 「製籤」:他得到了籤(一個祭司可能一生都沒有抽到籤)。

─ 「進殿燒香」:祭司職分中最尊貴的一項,故必須『製籤』。

一生只有一次機會可以得到籤進入聖殿,在金香壇上燒香。

─ 「殿」:聖所及至聖所。

─ 「燒香」:登上聖所的台階,在台階上鋪上碳,預備好香料,等待主持人的手勢,即可燒香。

(三)預言施洗約翰將出生。v11-17

─ 「顯現」:此字的意思是真正肉眼的看見,而不是在夢中看到。

─ 「驚慌害怕」:直譯是「他被嚇住了......一個害怕降到他身上」。

─ 「約翰」:意為『耶和華滿有恩典』。

─ 「快樂」:「極其喜樂」。

─ 「在主面前」:「在神看來」、「按神的標準」。

─ 「智慧」:不是一般常用的「智慧」,而是指「實用的理解力」。

(四)撒迦利亞的反應以及處罰。v18-23

─ 「詫異」:「驚訝」、「希奇」。因未按照猶太法典「他勒目」的規定,祭司進入聖所,只能停留一段短短的時間。

─ 「打手勢」:祭司應站在台階上為以色列人祝福。而撒迦利亞沒有祝福,只不斷的打手勢。

(五)預言的實現。v24-25

─ 「隱藏」:

1.在她懷孕初期,跡象尚未明顯之前,避免鄰居們的閒言閒語。

2.可以專心感恩讚美。

3.遵照他丈夫的模樣,暫不大肆宣揚神的作為,因為照路加的看法,她懷孕的消息,最早是對馬利亞公開的。

◎神責罰撒迦利亞,因為他不信,天使都已顯現說話,他仍要求憑據或一個兆頭,所以不信實為不討神喜悅,然而,人的不信不會阻礙神的聖工。

二、天使預言耶穌的誕生v26-38

(一)天使去見馬利亞 v26-29

─ 「是已經許配的」:從訂婚到結婚,期間通常是一年。這段期間若新娘有不貞的行為,要被用石頭打死。

─ 「蒙大恩的女子」:意思是「你這接受豐滿恩典的女子」,而不是「「你要施出豐盛的恩典」。

─ 「驚慌」:「糊塗」、「迷惑」。

─ 「反覆思想」:意思是「思想一些不同的理由」。馬利亞一方面害怕,一方面不解。

(二)天使的預言 v30-33

─ 「耶穌」:就是「約書亞」的意思,「約」指耶和華,「書亞」是動詞的祈使語氣,意思是「幫助」。意思就是「耶和華啊,幫助我!」。

(三)馬利亞的疑惑與天使的回答 v34-37

─ 「我沒有出嫁」:是我還不『認識』(男女間閨房關係)一個男人。

─ 「至高者」:舊約、新約聖經常用此稱呼神。

(四)馬利亞的順服 v38

◎馬利亞與撒迦利亞做比較!

三、馬利亞拜訪以利沙伯v39-56

(一)馬利亞到以利沙伯家v39-40

(二)以利沙伯的話v41-45

─ 「我主的母」:路加的神學觀念,他用這頭銜表示耶穌與耶和華是同等的。

(三)馬利亞的詩歌v46-55

─ 「萬代要稱我為有福」:意思是「祝賀我」。

─ 馬利亞的詩歌與哈拿的詩歌有許多類似之處。

馬利亞的詩歌回應哈拿的詩歌。

◎巴克萊認為馬利亞的詩有三種革命:

1.道德革命v50-51

2.社會革命v52

3.經濟革命v53

(四)約三個月後馬利亞回家去了v56

四、施洗約翰出生(一章57-80節)

(一)施洗約翰的出生v57-66

─ 「割禮」:神與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立約的記號。

─ 「照他父親的名字」:猶太人的習俗,兒子繼承父親的名字。

─ 「寫字的板」:指表層塗有薄蠟,讓人用尖筆在上刻寫的小木板。

(二)撒迦利亞的預言v67-80

─ 「眷顧」:詳細觀看,然後救助。

─ 「救贖」:原意是指政治上得拯救,但以道德和屬靈為根基。

─ 「拯救的角」:舊約中常用的表象。(撒上2:10下23:3、詩132:17)意思是大有能力,就如同牛的角一樣。這裡指一滿有能力的救主。

─ 「從創世以來」:原文是「自古以來」。

─ 「聖潔、公義」:聖潔:對神的作為,公義的永恆原則。

公義:對人的態度,在人面前的行為規範。

─ 「就知道救恩」:指「有救恩的知識」。

─ 「心靈」:亦可解作在聖靈裡。

─ 「曠野」:死海西面,荒漠地帶。

五、耶穌的降生與童年(二章)

(一)耶穌的誕生v1-7

1.時間:

居里扭做敘利亞巡輔時,頭一次報名上冊的時候。v1-3

☆晚近的考古學發現,已經證明路加在此所記的都是正確。

─ 「有旨意下來」:

旨意:古典時期是『意見』,到了羅馬時期成為官方專用詞,意思是『公開的諭令』,特別是指由羅馬元老院所發佈的命令。

─ 「該撒」:屋大維,他以帝王體制取代共和體制,隨即擴張領土,將整個地中海世界納入版圖,建立起著名的『羅馬和平』,引進羅馬文學及建築藝術的黃金時代!羅馬的歷史發展分三個時期:王政、共和(BC510-27)、帝國(BC27-AD476)。

『共和政治』:國家最高的執政機構是公民大會,政權是操縱在由公民大會選出來的兩名執政官手中,任期一年。

─ 「亞古士督」:拉丁文是可尊可敬,崇高神聖!

─ 「報名上冊」:人口普查,其後可供徵兵及課稅用。(但猶太人免服兵役)。

─ 希臘和羅馬的歷史家都沒有記載這個命令,約瑟夫記載使徒行傳五章37節的那一次報名上冊。古代的蒲草文獻顯示,在埃及每十四年舉行一次「報名上冊」。最早的記錄是西元二十年的那一次,所以可以推測使徒行傳的那一次是西元六年,再往前推,埃及應該在西元前八年舉行「報名上冊」。而這次的報名上冊,猶太地區因為大希律的關係,延遲了幾年才舉行,所以耶穌應該誕生在西元前六年前後。

─ 「居里扭做敘利亞巡輔」:按約瑟夫的記載,居里扭擔任敘利亞巡輔的時間是在西元六年,但是考古學家由古代碑文,考據出此人擔任敘利亞巡輔前後有兩次。1960年的考古文獻,記載在安提阿找到的一塊碑文,其中刻有「差派居里扭任巡輔」的記載,時間大約是西元前七年左右(一說是西元前六到四年)。

─ 埃及發現的蒲草文獻中,有許多「按家庭」報名上冊的記錄。

◎由此看來,耶穌出生的年代大約在西元前八到四年之間。

◎一度許多人認為這段記載實在太離譜,顯然是不可信。進而有人乾脆反對耶穌存在的歷史性。然而晚進的發現卻讓我們發現路加的記載如此精確,但是,當初因為聽信不完整考古資料而認定聖經是不可靠的人,喪失認識真神的機會,不是極為可惜而可嘆的?

巴克萊的路加福音註釋,就太早採取了否定的立場了。以致現在看起來實在是一件頗為危險的事(此書銷售量極高)。

2.地點:

伯利恆。約瑟和馬利亞因為是大衛的後裔,所以由拿撒勒到伯利恆報名上冊。v4

─ 「上」:伯利恆海拔二千五百六十四呎,拿撒勒海拔一千八百三十呎,所以用「上」這個動詞。

─ 「伯利恆」:又稱「以法他」(創世記卅五章19節),位於耶路撒冷以南約十公里,是大衛的出生地(撒母耳記上十七章12-58節)。彌迦書五章2節預言彌賽亞生在此地。

3.馬利亞在伯利恆的馬槽裡生下耶穌,因為客店裡沒有地方。v5-7

─ 「頭胎」:這字顯然表示馬利亞後來又生了其他的兒女,而這裡強調的是馬利亞在生耶穌之前,未曾有過任何兒女,所以耶穌擁有摩西律法中一切頭生兒子的特權和地位(出十三2、民三12-13、十八15-16、申二十一15-17),也為路加福音二章23節作伏筆。

─ 「用布包起來」:古希臘醫生常用的醫學名詞,用繃帶一類的布條,把初生的嬰孩包起來,目的是在保護嬰孩的手能伸直。嬰孩包著這樣的布,表示是剛生下的。

─ 「放」在馬槽裡:斜躺。

─ 「馬槽」:供牲口取食的淺槽。

殉道者游斯丁說那是在山洞裡,可能是和客店相連的一個地點。這馬槽可能是山坡上那些牲口,或載重行路的驢子取食的地方。

─ 「客店」:供客旅暫時駐腳的地方,設備極為簡陋。每一個旅客必須自行攜帶食物和寢具。

(二)天使報信給牧羊人 v8-20

1.天使夜間報信給伯利恆地區牧羊的人。v8-9

─ 「在伯利恆之野地裡有牧羊的人」:應譯作「在同一個地區有牧羊的人,住在野地」。

─ 「牧羊人」:當時的牧羊人地位低賤,因為他們無法履行繁複的宗教儀式。當時為聖殿獻祭而飼養的牲畜,都是養在伯利恆附近的野地裡。

─ 「按著更次看守」:輪班看守。

─ 「主的使者」:原文是「一個主的使者」。

─ 「榮光」:舊約中此字是指著百姓可以具體感受到耶和華同在的現象。

─ 「四面照著他們」:在他們四周照亮了。

─ 「甚懼怕」:直譯是「怕了一個大怕」。

2.信息內容: v10-12

(1)大喜的信息。v10

(2)關乎萬民的。v10

(3)大衛的城裡生了救主─基督。v11

─ 「大衛的城」:指「伯利恆」。

─ 「生了」:原文的時態顯示「已經生了」。

─ 「救主」:保羅和路加比較常用,羅馬統治下的人,稱他們的皇帝為「救主」。基督徒採用同一個字來稱呼基督。

─ 「主」:這個稱謂原本只能用於「神」。

─ 「基督」:希臘文的「基督」,等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意思是「受膏者」,可以泛指先知、祭司、君王。但是主要用來稱呼舊約中上帝應許要差來拯救百姓的那一位君王。

(4)記號─嬰孩包著布,臥在馬槽裡。v12

3.天軍和天使的讚美。v13-14

─ 「平安」:基本和主要的意義是一種「健全的狀態」,亦即全人在一終極和末世性的意義上獲得拯救的狀態。其次(次要的意義),平安指人因進入了健全的狀態而享受心中的平安。

─ 「喜悅」:在七十士譯本中此字指的都是「神的美意」,路加福音十章21節中同樣這個字也是指「神的美意」,死海古卷中也是指「神所喜悅的人」。

4.牧羊人去伯利恆看所成就的事。v15-16

─ 「所成的事」:原意是「所說的事」。

─ 「尋見」:此字表示他們在找到之前,曾花了一些功夫去尋找。

5.消息被牧羊人傳開,大家都詫異所聽見的訊息。v17-18

6.馬利亞的反應是「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反覆思想」 ,牧羊人的反應是「歸榮耀給神」。v19-20

─ 「存在心裡」:把這一切都「珍藏」在心裡,此字有「仔細收藏」的意思。

(三)耶穌在聖殿裡獻給主 v21-40

1.孩子取名叫耶穌。v21

─ 給嬰孩取名是割禮儀式的一部份。

2.照摩西律法的規定與儀式,耶穌被帶到聖殿去獻給主。v22-24

─ 當男嬰出世後,母親必須等四十天,才可以去聖殿獻祭,潔淨自己。

(利未記十二章 2-8節,利未記五章11節)

奉獻的禮物顯示耶穌父母的家境清寒。

─ 每一個頭生的男孩都要如此用獻祭贖回,為的事紀念當初上帝在埃及保守以色列人的頭生兒子(民數記十八章15節)。

3.西面看見耶穌。v25-27

─ 「虔誠」:意思是「謹慎小心的把握住」,也就是「週全」、「敬畏」的意思。

─ 「以色列的安慰者」:指「彌賽亞」。

─ 「安慰者」:原意是「叫到身邊來,給他鼓勵」。

4.西面稱頌上帝,並預言耶穌的職分。v28-35

─ 「釋放」:常與「奴隸得釋放」合用。

─ 「你僕人」:你的奴隸。

─ 「照亮外邦人」:直譯是「外邦人的啟示」。

─ 「外邦人」:原意是指一群聚集在一處的人,後來專指以色列人以外的人。

─ 「刀」:大刀,色雷斯(Thracian)的長刀。七十士譯本用這字來翻譯「歌利亞所用的刀」。

─ 「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應該是指十字架的事情。

5.女先知亞拿向像等候耶路撒冷得贖的人說明耶穌的事情。v36-38

─ 「亞拿」:此名字與舊約的「哈拿」相同,都是「恩慈的」的意思。

─ 「等候耶路撒冷得贖」: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政教中心,這句話也是等候彌賽亞來的意思。

─ 「講說」:原文的時態顯示是「不斷重複的講說」。

6.耶穌的雙親完成律法的要求後,就把耶穌帶回拿撒勒了,耶穌漸漸成長。

─ 路加沒有提及博士來訪、希律迫害、逃往埃及這些事情。耶穌出生到這時候,應該都還住在伯利恆,直到奉獻禮完了之後才回拿撒勒。

(四)孩童耶穌在聖殿裡v41-52

1.耶穌十二歲時和父母一同到耶路撒冷去過逾越節。v41-42

─ 「逾越節」:猶太律法明文規定,成年男子必須參加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三大節日的慶典。而大多數人都會設法參加逾越節的慶典。

─ 「十二歲」:以色列男子到十二歲就要預備自己在次年成為猶太宗教團體中的一份子。

到這年齡,就成了「律法之子」,必須開始遵行「律例」。

◎這裡並不表示耶穌十二歲之前沒有去過耶路撒冷。

2.節期結束回去的時候,耶穌留在聖殿中。v43-45

─ 通常在朝聖團中女子走前面,男子走後面,所以馬利亞以為耶穌跟約瑟,約瑟以為耶穌跟馬利亞。

3.耶穌在聖殿中與教師們討論。V46-47

─ 「教師」:就是「拉比」,猶太教的專家。

─ 「聰明」:指「能把握」、「理解」,原意指「把事物加以比較、綜合」。

4.耶穌的父母親訝異於耶穌的舉動。v48

─ 「很希奇」:原意是「用力推出去」或「用力送出去」。意思是指耶穌的父母親因著所見所聞,有如被重擊一下。沒想到耶穌擁有這麼大的能力與智慧。

5.耶穌以自己應該以天父的事情為念。v49-50

─ 這裡說明耶穌在十二歲時已經意識到自己和上帝的獨特關係。

6.耶穌回拿撒勒,順服其父母,耶穌的智慧、身量,並人和神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v51-52

◎關於耶穌童年的記載,路加可能引用了許多馬利亞提供的獨特資料。因為路加多次提到馬利亞的感受與反應。

參、耶穌公開傳道前的準備(三章1節-四章13節)

一、他的先鋒(三章1-20節)

(一)施洗約翰傳道 v1-6歷史背景

1.施洗約翰開始傳道的年代。v1-2古時候並沒有如今日一般精確的記年法,以統治者的名字作為計算或記錄年代的方式是很普遍的。路加用六方面記載約翰開始服事的時間。

─ 「該撒提庇留」:主後十四年至三十七年任羅馬皇帝。

─ 「彼拉多」:於主後二十六年至三十六年間任巡撫,管轄猶太、以土買、及撒瑪利亞。

─ 「希律」:大希律之子,希律安提帕。

─ 「呂撒聶」:約瑟夫的「猶大古史十七1」中記載,呂撒聶作亞比拉分封王至西元前六十三年為止。有人根據此理由認為路加所記的呂撒聶年代錯了。但是最近亞比利尼舊址找到一塊石碑,提到路加所記的這個時代,當地的分封王是呂撒聶。這個發顯已經說明了路加記載的正確性。

─ 「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大祭司原為終身職份,但羅馬政府掌管猶太人之後,有時隨意更換大祭司人選。

亞那:西元六年被羅馬巡輔居里扭任命為大祭司,在西元十六年被革職。

該亞法:主後十八年被立為大祭司。

但在猶太人的心中亞那仍為合法大祭司。

─ 「曠野」:指荒廢無人居住的地方。

─ 「神的話臨到他」:這是一件劃時代的大事。因為先知事工已停寂幾百年。

2. 施洗約翰的工作地點─約但河一帶地方,工作內容─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v3

─ 「悔改」:改變心意,回轉向神。

─ 「使罪得赦」:路加用的字是指病痛離開了。

◎人離開了神,就好像生病一樣。我們如今所做的事工,類似施洗約翰一樣,去告訴別人他們有病,需要耶穌!

◎施洗約翰的事工是『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洗禮本是外邦人入猶太教的儀式,而約翰呼召猶太人出來接受洗禮,意思就是要猶太人承認自己以前的生活宛如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所以今天要把自己當成一個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重新立志加入敬畏上帝的信仰。是一種悔改性的儀式。

3.施洗約翰的工作應驗了先知的預言。v4-6

─ v4-6引自以賽亞四十 v3-5

◎古時君王出巡,百姓要預先替他修直鋪平道路。先知以此比喻神要彰顯榮耀之前,人應有的預備功夫。

施洗約翰呼召百姓悔改歸向神,就是為彌賽亞做鋪路的工作,應驗了預言。

◎凡有血氣...:基督的福音是為全人類,是一個普世性的福音。

(二)約翰論悔改的意義 v7-14

1.悔改應見於行動。v7-9

─ 「毒蛇的種類」:指令人厭惡、並具毀滅力的性格。

─ 「指示」:指示、指出、指點、私下暗示。

─ 「憤怒」:路加只有在本節和二十一章23節提到「憤怒」一字,而且兩次都和上帝彰顯他的憤怒有關。

─ 「斧子..」:指斧子已經準備好要砍了。

2.施洗約翰舉例說明悔改應有的舉動。v10-14

─ 「衣裳」:是穿在裡面較不重要的內衣。另有一種穿在外面,不可少的外衣,在這裡並沒有提到。

─ 「稅吏」:專為羅馬帝國徵收稅款(如關稅、路費)的猶太人,常訛詐人以飽私囊,並因其與外邦人常有來往,故於宗教上而言視為不潔,與妓女、罪犯同列。

─ 「兵丁」:保護稅吏的兵。大都是粗暴殘酷的人。

─ 「不要以強暴待人」:兵丁一般都會嚇唬一般百姓,詐取金錢或財物。兵丁常常會受到這樣的試探,古今皆然。

─ 「訛詐人」:指「惡意告密」或「惡意中傷者」。

─ 「錢糧」:「薪水」、「工價」。

(三)約翰的身份與遭遇 v15-20

1.因為對彌賽亞的期盼,百姓懷疑施洗約翰就是彌賽亞。v15

2.約翰預言另有一位要來,身份與工作都遠超過施洗約翰。v16-17

─ 「解鞋帶」與提鞋:指最低賤的服事,這件工作連希伯來奴隸都不必為主人做。

─ 「約翰的水洗」:表示悔改與罪惡得赦。

─ 「基督的靈洗」:給人新生與能力。

─ 「火洗」:象徵審判(接下文)。在約翰看來,彌賽亞的臨到對世界實在是一種審判。

─ 「不滅的火」:常象徵懲罰,尤指地獄的火。

3.約翰多方勸導百姓,又指責希律的錯誤,結果被關進監牢。v18-20

─ 「用許多別的話...」:用『許多』及『不同』的話向百姓傳講。

─ 「責備」:指出某人的錯、揭露某人的錯。(勸服學)

名詞的意思是『確據』。

─ 「西羅底」:希羅底是希律的姪女,當時已經是希律兄弟希律腓力一世的妻子。

─ 「惡事」:此字含有主動行惡的意思。

─ 「把約翰收在監裡」:約瑟夫記載約翰是被監禁在死海以東的馬蓋耳斯堡。

二、耶穌的受洗(三章21-22節)

◎天父、聖靈與眾人的證明。

─ 「眾百姓都受了洗....」:原文意思不是眾百姓在耶穌之前都已經受了洗,也不是表示耶穌與百姓同時受洗。只是表示耶穌受洗的事與百姓受洗的事是相關聯的,受洗的時間也是相關聯的。

─ 「正禱告的時候」:路加最注意耶穌的禱告。現在分詞。

正禱告的時候,天開了!但天開不一定是禱告的結果!

三、他的家譜(三章23-38節)

─ 路加:約瑟是希里的兒子。

─ 馬太:雅各生約瑟。

「依人來看,祂是約瑟的兒子,馬利亞的父親希里的孫子。」馬太和路加的家譜都不完全!前者用『生』,後者用『的兒子』來表示後代。馬太為猶太人寫的,所以自然用大衛正式家譜,但他也小心的指出耶穌不是約瑟生的。路加為外邦人寫的,一直上溯到亞當,符合保羅的普世觀!

─ 「亞當是神的兒子」:神是一切人類的創造者。從這角度看,神是每一個人的父。

四、他受試探(四章1-13節)

○馬太福音四章1-11節、馬可福音一章12-13─魔鬼引誘耶穌不理神的旨意,單運用『神子』的身份,或藉助魔鬼的能力去滿足自己的肚腹、超越感、與權力慾。另外,魔鬼的試探也可能關乎耶穌的使命,慫恿祂先顧及百姓的肉身需要,繼而施行神蹟招來徒眾,最後運用手段稱王稱霸。

─耶穌對魔鬼的答覆,均引自聖經。(申六13、18、八 3)。

經文原來都論到昔日以色列人四十年漂流曠野的歷史教訓。

(一)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 v1-2

─ 「引到」:繼續不斷的引導。

─ 「曠野」:指猶太境內,死海西面的荒漠地帶。

─ 「四十天」:應與聖靈引導連用,所以應為四十天受聖靈引導。

─ 「禁食」:此字通常是宗教上的禁食儀式,目的是為專心靈修。

四十天禁食滿了之後受魔鬼的試探。

(二)第一次試探 v3-4

1.試探:要耶穌以神兒子的身份,把石頭變為食物。v3

─ 「神的兒子」:死海古卷中,以「神的兒子」當作「彌賽亞」的執銜。

─ 「這塊石頭」:馬太的記錄是「這些石頭」。應該是記錄的重點不同所致。

─ 「食物」:bread,當地熟悉的餅。

2.回應:食物不是唯一的要素,上帝的話也是人生活的要素之一。

亦即他不應該單單倚靠自己的身份來為自己行神蹟。v4耶穌引申命記八章三節的經文來抵擋魔鬼的試探。

◎這試探引誘耶穌不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單單因為自己是上帝的兒子,就決定行神蹟來解決自己飢餓的問題。基本上和伊甸園中對亞當、夏娃的引誘相當,就是期盼自己能脫離上帝的心意,自己決定一切。而當日亞當的環境優渥,耶穌的環境卻是飢餓艱困,其間的成敗差異,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耶穌並不否認人對食物的需要,這是我們思考時不能偏廢的。

(三)第二次試探 v5-8

1.試探:要耶穌用拜撒旦的方式來換取全世界的榮耀。v5-7

(耶穌本來是要用受苦與死亡來贏得榮耀的)

─ 「霎時間」:表示一小點,一個尖端。在此相當於「一眨眼」的意思。

─ 「這原是交付我的」:撒旦在此宣告,他擁有世界上的權柄,耶穌不否認,可能是出於人的罪造成撒旦擁有世界的權柄。

或者這根本是撒旦的謊言。

2.回應:唯有上帝是應當敬拜的。耶穌引用申命記六章13節。v8

◎這試探引誘耶穌不要用十字架的巨大代價(可以看看耶穌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來贏取榮耀,而透過向撒旦屈膝的簡單方式換得榮耀。

(四)第三次試探 v9-12

1.試探:要耶穌用神兒子的身份,測試上帝的保護與應許。V9-11撒旦引用詩篇九十一篇11-12節,卻歪曲了詩中的原意。

─ 「殿頂上」:原意是「小翅」,用以指某樣東西的尖端或邊緣。

2.回應:不可試探上帝。v12耶穌引用七十士譯本申命記六章16節。

◎這試探引誘耶穌測試上帝的保護與應許,當耶穌一跳下去,就顯示耶穌並不是真的相信上帝會在必要的時候保護他,所以他必須在不必要的時候測試一下證明給別人以及自己看一看。

(五)撒旦暫時離開 v13

─ 「用完....試探」: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受魔鬼引誘而失敗了,昔日以色列人在曠野也多次跌倒,但耶穌這「末後的亞當」與真以色列,卻勝過魔鬼的引誘,自始忠於神,至終不犯罪。

◎路加的記載方式是按地理位置。『曠野、山上、耶路撒冷』心理因素。『感官、人、神』

肆、耶穌在加利利傳道(四章14節-九章9節)

一、加利利傳道之始(四章14-41節)

(一)在加利利傳道v14-15

○馬太福音四章12-17節、馬可一章14-15節」

1.耶穌在曠野受試探後,回到加利利傳道,滿有聖靈的能力,名聲傳遍四方。V14

2.耶穌的主要工作地點:會堂。v15

─ 「教訓」人:原文的時態顯示這「教訓」是耶穌的習慣舉動。

─ 「會堂」:各處猶太人於安息日用作崇拜、平常日子用作教育和處理公眾事物的地方。

會堂的崇拜包括讀經、講道。

(二)遭拿撒勒人厭棄v16-30

○馬太十三章53-58節、六章1-6節

1.耶穌回到自己故鄉拿撒勒,在安息日進入會堂。v16

─ 「安息日」:摩西律法所定每週的休息日,從星期五黃昏到星期六黃昏時分。

─ 「照他平常的規矩」:直譯是「對他來講是慣例」。

─ 「站起來」:按照猶太人的規矩,讀經的人必須站起來,只有在普珥節讀以斯帖記時讀經者可以坐著讀。

◎拿撒勒:此地並不是一個村落,而是一個城鎮,人口大約兩萬人左右。是一個歷史和交通重鎮。

2.耶穌引以賽亞書的預言,提到自己的職分。v17-21

─ 在猶太會堂的敬拜中,到了某一階段,管會堂的會從櫃子裡拿出經卷,打開、交給人去念。安息日時,通常會請七個人左右分別讀一小段律法書(舊約前五本書),接著會讀一段先知書,再加一段勸勉。耶穌讀的經就是屬於第二部份。

─ 「受壓制的」:原意是「把東西壓到破碎成一片片」,可以引伸來指「心境」或「肉體」被壓制。

─ 「神....禧年」:指神賜人救恩的時代。這可能取材於律法所規定的禧年─貧窮人復得產業、欠債人得豁免、為奴者得自由的年日。

─ 「坐下」:猶太人是站著讀經,坐著講道。這裡的坐下,表示耶穌將開口說話,而不是回到原位坐下。這是猶太人公開講話或教訓人的方式。

─ 「應驗」:原文時態顯示是「繼續應驗」的意思。

◎v21 耶穌在此暗示,他所傳的道和所行的神蹟是彌賽亞紀元的標誌。

3.眾人當下的反應:v22

(1)稱讚

(2)覺得奇怪

(3)質疑他的身份與出身

4.耶穌預言其家鄉人民的反應將是不信,並要他用神蹟證明自己的身份。 v23

─ 「俗語」:原文為「比喻」,這裡使用這個字,表示一個簡短精緻,的格言。

─ 「迦百農」:位於加利利海西北岸,那時是蓬勃的市鎮及交通要塞。

─ 「也當行在這裡」:也行在你的家鄉,並且現在就行。

◎眾人輕蔑的要耶穌行神蹟來證明自己的身份。

5.舉以利亞和以利沙的例子說明先知在本鄉不被悅納。v24-27

─ 以利亞的事,引自列王記上十八章1節的記載。

─ 「撒拉法」:現在名叫「蘇拉法(Surafend)」,位於推羅和西頓沿海公路邊。

6.在會堂的眾人要殺耶穌,耶穌離開他們走了。v28-30

─ 「攆....出」:丟擲出去。

─ 「山上」:這字的原意是指「眉毛」,後來用以指任何突出之物。

◎ 耶穌早就知道自己必被自己家鄉的人唾棄,但仍在自己的家鄉宣講。

(三)趕出污鬼 v31-37

○馬可福音一章21-28節

1.耶穌到迦百農教訓眾人,在安息日教訓眾人。v31-32

2.會堂中有人被污鬼附著,耶穌將鬼趕出。v32-35

─ 「精氣」:靈。

─ 「唉!」:古希臘文詩歌中的感嘆詞,表達了「驚訝、憤怒、恐懼」。

─ 「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直譯是「你我有何關係?」。這裡表達的,不單單是拒絕兩者的共同性,並且是真正的敵意。

─ 「不要作聲」:當時的猶太人盼望的彌賽亞是一位能領導他們推翻羅馬政府的領袖,耶穌治病趕鬼的能力若宣揚出去,猶太人必然會誤會其為該政治領袖,而要求他推翻羅馬政府,以致妨礙他在世上的最重要使命。所以耶穌要求邪靈住口,並多次要求所醫治的人不要為他傳名。

3.眾人看見就驚訝,耶穌的名聲傳遍周圍的地方。v36-37

─ 「傳遍了」:原文時態表示耶穌的名聲繼續不斷的傳揚出去。

─ 「名聲」:原文是用來描寫海邊波浪拍岸時的吼聲,路加用此字來形容當日發生的事所產生的巨大影響。

(四)醫治各種疾病 v38-41

○馬太福音八章14-17節、馬可福音一章29-34節

1.耶穌出了會堂,醫治了西門岳母的熱病。v38-39

─ 「害」熱病:由原文可以看出西門的岳母是經常受熱病的折磨。

─ 「斥責」:似乎暗示這病的背後有魔鬼的勢力作祟。

─ 「起來服事」:原文時態表示西門的岳母「立刻」起來服事,而且繼續服事下去。一般長期發高燒以後,熱退了人會很虛弱,而這裡顯示耶穌的醫治是立刻的,而且是完全的。

◎西門的岳母病好後,立刻服事眾人。我們是否獲得自由的生命以後,立刻去服事其他人呢?

2.日落(安息日後),許多病人來到耶穌面前,耶穌一一治好他們。 v40-41

─ 「有」病人的:原文時態顯示這些病人是包括各種長期慢性病。

二、第一次周遊加利利(四章42節-五章39節)

(一)在加利利各城傳道 v42-44

○馬可福音一章35-39節

1.耶穌出去到曠野,眾人尋找耶穌要留住耶穌。v42

2.耶穌持定自己的目標與方向,定意要到其他城裡去傳福音。v43-44

─ 「神國的福音」:見 v18-19

◎日常生活中有許多的事等著我們去做,但我們一定要找到神在我們身上的特殊計畫、使命,知道奉差為何,才不至遺憾。

(二)耶穌呼召四門徒 五章v1-11

○馬太福音四章8-22節、馬可福音一章16-20節、約翰福音一章40-42節

1.事件發生地點:革尼撒勒湖邊。

場景:眾人擁擠耶穌要聽道,有兩艘船在湖邊,漁夫去洗網了。v1-2

─ 「革尼撒勒」湖:加利利海可見路加用字的準確,因為他用『湖』、不稱『海』。

─ 「擁擠」:此字原意是「安放、安置墓碑石」或「把魚放在燒著的炭上」,此字也用來形容狂風大浪的「催逼」,以及群眾「催逼」比拉多釘耶穌十字架。這裡用這個字生動的描繪了圍繞在耶穌周圍的群眾心裡何等迫切。

2.耶穌借西門的船做為講台。v3

─ 西門彼得原已認識耶穌,但仍操打魚故業。(見約一35-42)

3.耶穌要西門彼得到水深之處打魚,西門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見後還是去下網。v4-5

─ 「開到水深之處」:原文時態顯示這命令是對彼得一人說的。

─ 「整夜勞力」:在深水處下大網捕魚的好時候通常是夜間,不是白天。

─ 「但依從你的話」:表示彼得在這方面的知識勝過基督。

4.結果令打魚的人驚訝,西門到耶穌面前認錯。v6-9

─ 「招呼」:「作信號」的意思。

─ 「離開我」:不是「下船去」的意思,而是「離開我身旁」的意思。

─ 「主啊!離開我..」:西門認識到耶穌的大能,頓覺自己罪孽深重、無地自容。

5.耶穌趁機呼召漁夫跟隨他得人。v10-11

─ 「從今..得人」:將人帶進神的國度。

─ 「得」:「活捉」的意思。

◎眾人擁擠耶穌,是為了什麼?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是為了什麼?

◎一個神蹟讓彼得認出耶穌是神,他採取謙卑認罪的態度來回應他的認識。

你我呢?

◎彼得的表現讓人想起以賽亞面對上帝的表現,他們所表達的那一種對上帝由衷敬畏的表現,是你我能體會的嗎?這個時代的基督徒多半忘記了上帝是「可畏」的,是不是我們忘記了上帝本質中重要的一面?

(三)醫治痲瘋病人 v12-16

○馬太福音八章2-4節、馬可福音一章40-44節

1.地點:一個城裡。

人物:一個長了滿身大痲瘋的人。v12

2.事情經過: v12-14

(1)大痲瘋患者看見耶穌就俯伏在地,對耶穌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v12

◎這人相信耶穌有能力使他潔淨。而且這人的禱告顯示他對上帝主權的尊重,與今日許多基督徒的作法迴異。

(2)耶穌伸手摸他,表明自己願意,並且要大痲瘋患者潔淨,痲瘋患者就潔淨了。v13

◎大痲瘋病是當時被視為不潔的病(利未記十四章),耶穌冒著被傳染以及禮儀上不潔的危險去觸摸病人,他本不需要如此麻煩,卻願意同時醫治病人的心靈。我們可以想像這樣的人沒有人願意摸他,他一生都必須面對隔離與他人的厭棄,到耶穌面前不過像乞丐想懇求王的憐憫,我們可以想像耶穌摸他時,他心靈的震撼。耶穌的愛也在這樣禁忌的觸摸中表達無遺。

(3)耶穌要痲瘋患者不要把這件事告訴別人,但要執行律法的規定事項。

─ 「只要去.. 禮物」:痲瘋病痊癒後需有祭司的證明,以及獻上祭物,始能回復正常生活。

◎「對眾人作證據」:病人和耶穌都遵守律法的規定。

3.結果與影響:v15-16

(1)耶穌的名聲反而越傳揚出去,許多人聚集來聽道,並希望自己的病得醫治。

◎馬可福音記載此人沒有依照耶穌的吩咐,反而出去宣揚。這樣的宣揚為耶穌帶來許多困擾。

(2)耶穌的反應卻是退到曠野去禱告。

─ 「退到」:原文有「偷偷離開」的意思。

◎當耶穌受到眾人廣泛而可能是過度歡迎的時候,他的選擇是離開眾人,退到曠野去禱告。我們是不是也該隨時想想自己的真正使命!

(四)治好癱子 v17-26

○馬太福音九章1-8節、馬可福音二章1-12節

1.背景: 耶穌在一所房子中教訓人並醫病(馬太和馬可福音的資料顯示這是在耶穌返回迦百農之時發生之事)。

人物:由各地來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在旁邊。v17

─ 「法利賽人」: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 「教法師」:文士。他們研讀、解釋並教導律法。

─ 「在旁邊坐」:原文沒有「在旁邊」。

2.事由:有一群人用褥子抬一個癱子要尋求醫治,因人多無法進入,便拆了屋頂將癱子放在耶穌腳前。v18-19

─ 「褥子」:指抬病人的架子。

─ 「拆了屋頂」:巴勒斯坦的屋頂多是平的,屋旁有梯級可上去。這些屋頂是用瓦塊或樹枝和黏土混合蓋成的,因此易於拆通。

3.耶穌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文士和法利賽人質疑耶穌的赦罪權力。v20-21

4.耶穌質問文士和法利賽人到底說赦罪或醫治哪一個比較容易?並解釋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v22-24

5.耶穌醫治癱子,眾人因此驚奇、懼怕,歸榮耀給神。v24-26

◎以一般人的角度來看,宣佈某人的罪獲得赦免很容易,因為無從對證。但叫癱子起來行走比較困難,因為結果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耶穌在此藉著醫治癱子的神蹟,表明他有神的權柄,能赦免人的罪。

如果耶穌真的褻瀆上帝,上帝就不會給他力量行後面的神蹟了。

◎癱子得醫治的關鍵是:1.抬他的人及他都相信耶穌有能力醫治。

2.他們採取行動把癱子抬到耶穌面前。

(五)呼召利未 v27-32

○馬太福音九章9-13節、馬可福音二章14-17節

1.背景:稅吏利未坐在稅關上。耶穌呼召利未,利未就跟從耶穌。v27-28

─ 「稅關」:收稅的地點。可能設在海邊或大路邊,以便向往來商家徵收路稅、營業稅或關稅等。

─ 「撇下」:完全放棄的意思。

◎利未應該已經知道耶穌的消息與工作了。

2.地點:利未家中。利未為耶穌大擺宴席,許多稅吏與耶穌同席。v29

─ 「稅吏和別人」:馬太和馬可都說是「稅吏和罪人」。當時除了那些被社會排斥的人,沒有人會與稅吏在一起吃飯。

─ 「稅吏」:專為羅馬帝國徵收稅款(如關稅、路費)的猶太人,常訛詐人以飽私囊,並因其與外邦人常有來往,故於宗教上而言視為不潔,與妓女、罪犯同列。

3.法利賽人和文士向耶穌的門徒抱怨:耶穌和門徒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喝。v30

─ 「法利賽」:屬於法利賽(分別開來)這派別的人,嚴守摩西律法及口頭遺傳下來的規條;他們看不遵守者為『罪人』,並認為要盡量與他們隔開以免沾染污穢。

4.耶穌以生病和醫生來比喻自己與罪人的關係,耶穌說明自己來是要召罪人悔改。v31-32

─ 「無病的人」:意思是「身體健康的人」。

◎每個人都是病人,但都不知道自己有病,基督徒不過是知道自己是個有病的人需要耶穌。(基督徒不是無罪的人)

(六)論禁食的問題 v33-39

○馬太福音九章14-17節、馬可福音二章18-22節

1.法利賽人質疑耶穌的門徒不禁食。v33

─ 「屢次」:「緊湊」或「常常」的意思。

─ 「禁食」:摩西律法規定百姓一年一次(贖罪日)禁食,表示為罪痛悔。(利23:27)日後猶太人增添了其他紀念國難的禁食日。(斯9:31;亞7:5;8:19 )耶穌時代法利賽人一週禁食兩次,在週一和週四禁食。施洗約翰的門徒亦用禁食表明他們悔改的心志。

2.耶穌表明現在的時機並不適合禁食並隱喻自己是主角。v34

─ 「新郎」:耶穌自稱新郎,可能是把自己看為是舊約和西阿書中的「新郎」(和西阿書二章19節),就是與以色列人立了約的神。另外施洗約翰也稱耶穌是新郎(約翰福音三章29節)

◎當耶穌與門徒同在時應當歡喜快樂,而非禁食。但當耶穌離開他們之時,禁食是合宜的表現。

◎顯然法利賽人以禁食為敬虔的應有表現,而不顧禁食應有的內涵。但耶穌的回答顯示他深知禁食的內涵。

3.當基督離開門徒,門徒自然會禁食。v35

◎「那日..禁食」:耶穌升天後,初代教會確實有禁食擣告的作法。

4.耶穌用衣服和酒的比喻表達他所帶來的新啟示與舊傳統之間的張力,並且說明傳統對人的影響力。v36-39

─ 「新酒與舊皮袋」:當時用羊皮袋裝酒,當新鮮的葡萄汁發酵成酒時,會產生氣體,而新皮袋可隨著伸展膨脹。但舊皮袋是已經膨脹過的,所以會被脹破。

─ 「新布與舊衣服」:舊衣服已經縮水過了,而新布還沒有縮過水,所以補再一起時,新布將縮水把舊衣服抓破了。

◎這些比喻都是表示耶穌帶來的新啟示是與傳統的「儀式主義」不合的。然而傳統的影響力還是十分驚人,大多數人還是選擇傳統。我們有什麼傳統是敵對真理的嗎?

三、有關安息日的爭議(六章1-11節)

(一)論安息日掐麥穗 v1-5

○馬太福音十二章1-8節、馬可福音二章23-28節

1.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摘了麥穗來吃,法利賽人質疑門徒犯安息日。v1-2

─ 「掐麥穗」:這件事本是被許可的(申命記廿三章25節),但在法利賽人眼中,掐麥穗等於「收割」,即犯了安息日不可做工的條例(出埃及記卅四章21節)。這應該是小麥的麥穗。

─ 「用手搓著」:門徒這樣的舉動,按照拉比的觀念,這樣的舉動包括了收割、打穀、篩穀、預備食物等項工作。

2.耶穌以聖經記載大衛的事情來回應,並表達自己是安息日的主。v3-5

─ 放在聖所金桌上的陳設餅,每安息日要換上新的,而舊的撤下後便給祭司做食物。大衛及隨從違例吃陳設餅一事(撒上21:1-6),表明照顧人的需要比墨守陳規更重要。

─ 「人子」:耶穌最常用在自己身上的名稱,在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一次,除耶穌外,沒有人用過這名稱。舊約聖經中但以理書七章 13-14節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人物,在末世時上帝要託付他權柄、榮耀和統治權。

◎顯然耶穌這個例子是要說明律法雖然很重要,但是在人緊急的需要下,還是可以作適當的調整來滿足律法的真正精神。拯救飢餓者的生命特殊情況,比一般情形下表達對上帝尊重的陳設餅規定還重要。

(二)論安息日治病 v6-11

○馬太福音十二章9-14節、馬可福音三章1-6節

1.耶穌在安息日進會堂教訓人,遇到一個右手枯乾的人。v6

─ 「枯乾」:肌肉萎縮。

2.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的行為,想要告耶穌。v7

─ 「窺探」:「在旁注視」的意思。

◎在文士心中,此處病人顯然無生命危險,耶穌若在當天醫治他,便算干犯安息日。

3.耶穌以安息日行善和行惡哪一樣是可以的來暗示法利賽人和文士安息日的真正意義。v8-9

4.耶穌治好病人,文士和法利賽人卻生氣,決定傷害耶穌。v10-11

─ 「復了原」:是一個醫學名詞,表示「完全」恢復到以前的情況。

◎耶穌要右手枯乾的人伸出手來,這不是強人所難嗎?而一個右手枯乾的人又怎能伸出手來呢?而當這個右手枯乾的人相信耶穌的呼召,伸出手來時,他的手就好了。我們是否肯伸出我們心靈中枯乾的手?

◎文士和法利賽人因耶穌的善舉而竟想在安息日謀害耶穌。『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多麼強烈對比的一句話。

◎為什麼文士和法利賽人想殺耶穌呢?以下是我的推測:

文士和法利賽人之所以能夠得人尊敬,是因為有一堆繁複的律法規條可以憑藉以顯示自己比其他眾人敬虔,也因此可以高人一等。而耶穌多次把這種倚靠外顯行為顯露自己虛假虔誠的心態戳破,並把律法中上帝真正的心意顯露出來,不但拆毀法利賽人和文士藉以高人一等的虛假規條,並顯出法利賽人與文士的「不是真虔誠」。這樣的舉動應該相當讓這群宗教領袖難堪,並且這樣的行為直接拆毀了他們自高的憑藉,再加上耶穌多次坦白的顯露自己神子的身份,羞愧加上對傳統(因為他們是傳統的既得利益者)的護衛心態,自然使他們欲把耶穌除去而後快。

四、揀選十二使徒(六章12-16節)

○馬太福音十章1-4節、馬可福音三章13-19節

(一)耶穌上山,整夜禱告上帝。v12

(二)天亮後下山,在門徒中挑選了十二使徒。v13-16

─ 「使徒」:泛指被差派出外傳信息的人,可用來稱呼耶穌、巴拿巴、保羅,但於新約往往專指耶穌十二門徒。

─ 「奮銳黨」:大概成立於主後六年。主張絕對效忠律法,反對希律家系及羅馬政權,在主後六十八至七十年間的革命站重要地位。

─ 「『賣主』的猶大」:直譯是「『變成賣主』的猶大」,表示耶穌揀選猶大時,猶大並沒有賣主的跡象,是後來才變成賣主的人。

◎這十二個人基本上都是平凡人,中間沒有一個非常有錢或者是非常有影響力。而且馬太是稅吏,是民族叛徒。西門是奮銳黨的,是極端狂熱的國家主義者,發誓要殺死每一個能到手的叛國者和羅馬人,居然這兩人是並列在十二使徒中。

◎耶穌為了選十二使徒,花了一整夜禱告,為的是什麼呢?是為了使徒的揀選,還是為了使徒中有將要賣主的猶大?

五、平原寶訓(六章17-49節)

(一)論福與禍 v17-26

○馬太福音四章23節到五章12節

1.群眾聚集,來自猶太、耶路撒冷、推羅、西頓。盼望聽耶穌講道和得醫治。v17-19

◎這裡可能等於馬太福音五到七章的登山寶訓,或是不同場合底下類似的講道。如果兩篇講道是等同的話,大概馬太福音五章1節提到的「耶穌就上了山」是一種概括性的描述,而路加福音記錄比較多的細節。

2.耶穌的講論:

(1)貧窮的人有福了,神國是他們的。v20

─ 馬太福音作「心裡貧窮的人」。

─ 「天國」是馬太的特有名詞,其意義和「神的國」是沒有兩樣的。猶太的拉比們通常使用「天國」,指的是一個政治性的彌賽亞國度,按照他們的看法,在那個國度中,法利賽派的猶太教將凌駕列國之上。

耶穌用這個字來描述上帝目前在世上基督徒心中的掌王權。這個國度是現在的,也是未來的,最後還要達到最高峰。

(2)現在飢餓的人有福了,他們將要飽足。v21

─ 「飽足」:原意是「拿飼料餵養動物」,路加通常把這個字拿來表達「屬靈的食物」餵養。

(3)現在哀哭的人有福了,他們將要喜笑。v21

─ 飢餓和哀哭之前有個「現在」和合本沒有譯出。

─ 「哀哭」:指聽得到的哭泣聲。

(4)別人因耶穌的緣故恨惡的人有福了,他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以前的先知也是這樣被對待。v22-23

─ 「棄掉」:原意是指「用噓聲把演員噓下台」。

(5)富足的人有禍了,他們已經受過安慰了。v24

─ 「受過」:原指生意上的價款全部收齊。

─ 「安慰」:原意是「呼叫某人到身邊,鼓勵、幫助、安慰」。

◎似乎這裡耶穌隱喻富足的人把生命投資在物質世界中,當然他也會獲得努力的報償─就是富足。不過他既然已經得到投資的報酬了,就不會得到上帝的安慰與幫助了。

(6)現在飽足的人有禍了,他們將要飢餓。v25

(7)現在喜笑的人有禍了,他們將要哀慟哭泣。v25

─ 飽足和喜笑之前有個「現在」和合本沒有譯出。

(8)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假先知也是這樣被對待的。v26

─ 「貧窮」、「飢餓」、「哀哭」重點在於靈性上的自覺與表現,不在肉體情況。

(二)論愛仇敵 v27-36

○馬太福音五章38-48節、七章12節上

1.要愛仇敵、以善報惡。v27-30

─ 耶穌用一個更高貴的「愛」字(通常用來形容神對人的愛)來指對仇敵的愛。

─ 「凌辱」:虐待、惡待。

2.願意人怎樣待自己,就要怎樣待人。v31

3.要愛仇敵,像上帝一樣。v32-36

─ 「忘恩和作惡的」:原文只有一個定冠詞,指同一類人。

─ 「借」:此字用於商業交易上,指「放款生利息」。

─ 「借」:此字用於商業交易上,指「放款生利息」。

─ 「要如數收回」:直譯是「他們的目的是要全數收回」,依據前面「借」的字義,這裡指的當然是「本金、利息」全部收回。

─ 「指望償還」:意思是「絕望」、「希望已經離開」。而不是「期望回報」的意思。

整段意思是:某人貧窮至極,幾乎不可能償還你借他的錢,你還是不要對他絕望,要借錢給他。而不是說借錢給別人,不要收取對方當付的利息。

─ 「忘恩的和作惡的」:原文中只有一個定冠詞,指同一類人。

─ 人際關係應有的表現是『以善報惡』。用世人的標準是達不到神的標準。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一般的道德標準,我們基督徒要做的更多。我們是至高者的兒子,行為需與兒子的身份相稱。

◎耶穌基督親自成了這一段經文的最佳榜樣,恩待忘恩和作惡的,以善報惡,甚至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

◎此段教訓的對象是那些接納前面17-26節為前題的人,是天國國民的應有表現。因為知道自己所得都是由神而來(因為承認自己是心裡貧窮、內心飢餓,因而哀哭進而得到上帝的接納與供應的人),所以基督徒應該比其他人更願意把上帝給的恩典分享出去。

(三)責人之先需有的反省 v37-45

1.不要有判斷人的習慣,就必不受上帝的判斷。怎樣對人,上帝也必怎樣對你。v37-38

─ 「論斷」:原文的時態顯示耶穌禁止人有「論斷批評別人的『習慣』」,而不是不准有自己的意見或不准下判斷。下文「定罪」也是如此。

另外原文此字第一個字母是「K」,此字指著審判的意思。

另有一字也譯為判斷或論斷,卻不是審判的意思。

─ 「懷?」:指「衣袋」。當時外衣的上半截,用腰帶紮起來,就可以做為袋子用。

─ 「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神)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罪、就不被(神)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神)饒恕。」「你們要給人、(神)就必有給你們的,..」

◎ 注意:此段許多處省略(神),別搞錯意思。

◎ 此段意為神會按著信徒待人的態度對待他們。

2.瞎子不能領瞎子。v39

─ 見馬太福音十五章14節、二十三章16、24節。

3.學生不能勝過老師。v40

─ 見馬太福音十章24-25節、約翰福音十三章16節、約翰福音十五章20節。意思是學生的遭遇不會比老師好!

但如果單單就v39-40節而言,這裡應該是提到人所能施教的是受到本身的條件所限制(所以要慎選施教者)。

4.不要單單想要責備人,而沒有想到自己的大錯誤。v41-42

─ 「刺」:木屑。

◎這裡用文學上的誇大法來使對比鮮明。

5.本質如何,顯露出來的也必如何,可以由行為與生活的表現看出人的內在本質。v43-44

6.心中所充滿的,行為就行出來。v45

(四)聽道後行道的重要性 v46-49

1.人行上帝的話與否,決定其生命是不是有根基,並能否經的起考驗。

─ 「水沖」:衝擊。

─ 「總不能搖動」:意思是力量不夠大到可以搖動它的程度。

─ 「倒塌」:倒塌成一堆。

─ 「壞」:裂開、分崩,毀壞全然粉碎。在醫學上指「受傷之處的傷口」。

◎43-49節,耶穌提到一個人本質如何,行出來也必如何。所以我們可以看一個人遵行上帝的話的程度,就能知道這個人到底有沒有真心跟隨主。讓我們想一想,你我真的是跟隨主的人嗎?

六、在迦百農及拿因城的神蹟(七章1-17節)

(一)治好百夫長的僕人 v1-10

○馬太福音八章5-13節

1.耶穌講完道以後,進了迦百農。v1

2.一個百夫長的僕人病了,百夫長託長老來求耶穌醫治他的僕人。v2-5

─ 「百夫長」:指領導一百人以下的軍官。

─ 「所寶貴的」:所尊重、所珍惜、所親愛的。

─ 「長老」:在此指「鄉紳」、「民間領袖」。

─ 馬太福音記載的是百夫長親自來見耶穌(見馬太福音八章5節),當時的人的觀念認為打發人去見誰,等於自己去見他。馬太採取簡略的記載而路加記載詳細的細節,所以有此差異。

─ 「救」:此字強調產生的果效(即不是try to save,而是真正的拯救),意思是「帶人經過風暴到達安全之地」。

─ 「切切的」:表示迫切的、渴望的、誠摯的求。

─ 「你給他行這事」:原文有預期必然會實現的意思(即預期耶穌應該會答應)。

─ 「他....建造會堂」:原文表示百夫長自己出錢為猶太人建造會堂。

◎雖然只是一個奴隸,百夫長卻仍然寶貴、珍惜之,還來求耶穌醫治。

猶太人一向輕視外邦人,如今猶太長老卻願意為一個外邦人來求耶穌可知此百夫長是真正得到當地猶太人的高度尊重。

3.百夫長相信耶穌的能力可以超越空間的限制。v6-8

─ 「勞動」:原意是「剝皮、把表面磨光」,後來引申為「掛慮、煩心、不舒服」。這裡是指百夫長認為不應該為他自己使耶穌煩心禮儀的問題。

─ 「敢當」:適合、達到。

─ 猶太人因為宗教禮儀緣故,通常不輕易進入外邦人家中,所以此百夫長一方面尊重耶穌的背景,一方面相信他的權柄,所以說他「不敢當」。

─ 「僕人」:這裡用的是「孩子」,是僕人的暱稱。

4.耶穌稱讚百夫長的信心,並為他醫治他的僕人。v9-10

─ 「病已經好了」:原意是「身體健康的人」。意思是病不單痊癒,身體已經完全的健康。

◎「敬畏」是一種今日我們不容易擁有的德行,我們能體會百夫長對上帝的那種認為自己極其不配的心嗎?

(二)使拿因城寡婦之子復活 v11-17

1.耶穌往拿因城去,有極多人與他同行。v11

─ 拿因城位於拿撒勒東南,兩城相距大約十公里。

2.將近城門時有一寡婦的獨生子死了被抬出來。v12

─ 「被抬出來」:意思是把屍體抬出去埋葬。

─ 寡婦喪獨子,在當時是至大的悲劇。寡婦在當時本來就沒有謀生能力,而唯一的倚靠─「獨子」卻又喪生。

3.耶穌憐憫寡婦,要她不要哭,並叫死人復活。v13-15

─ 整個神蹟的動機就是憐憫。

─ 「槓」:本指「骨灰甕」,後來用來指「棺材」,最後演變為指抬棺材的「槓」或「架子」。

─ 耶穌按住槓的目的是要抬的人停住。

─ 「坐起來」:醫學用語,用來指「病人坐在床上」。

4.眾人驚奇,歸榮耀給神,認定有大先知興起,並認為上帝眷顧了他的百姓。v16

─ 「驚奇」:原文是「恐懼」、「敬畏」。

─ 「眾人都驚奇」:直譯如「恐懼立刻抓住眾人」或「敬畏立刻抓住眾人」。

─ 耶穌使死人復活的神蹟,使人聯想到就約時代先知以利沙的事蹟(列王記上十七章17-24節,列王記下四章18-37節)。

5.這事的風聲傳遍了猶太及周圍各地。v17

七、施洗約翰差人問主(七章18-29節)

○馬太福音十一章2-19節

(一)施洗約翰的問題 v18-23

1.約翰問問題的原因:門徒把耶穌所行的告訴約翰。v18

─ 約翰問問題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耶穌所行的不符合他心目中彌賽亞審判惡人、彰顯公理的工作(參考馬太福音三章11-12節)。

─ 當時施洗約翰已經被關在監牢中了,詳細情形可以參考馬太福音十一章2節。

2.約翰叫門徒去問耶穌是不是彌賽亞。v19-20

─ 「別人」:「另外一個人」或「另外一種人」。

3.當時耶穌正在醫治人、趕鬼,就以以賽亞書對彌賽亞的預言和他現在的作為回答約翰。並指出凡不因耶穌跌倒的就有福了。v21-23

─ 「開恩」:顯示這裡的瞎子能看見是耶穌賜給他們的恩典。

─ 耶穌回答施洗約翰的經文取材自以賽亞書卅五章5節、六十一章1節。

暗示耶穌恩慈的言行正應驗了先知對彌賽亞的預言。

◎施洗約翰宣告基督要來,如今他自己卻在監獄中受苦一段時間了,而耶穌的工作也沒有帶來他顯然期待的果效,因此他的失望是很自然的。

(二)耶穌論施洗約翰 v24-30

1.耶穌認為約翰不是風吹動的蘆葦,也不是穿細軟衣服的人。v24-25

─ 「風吹動的蘆葦」:或指曠野的植物,或指心志不堅定的人。

耶穌用反諷法激勵聽眾思考約翰的工作。

─ 「宴樂度日」:原意是「敗壞」、「失去力量」,後引伸為「奢華的生活」。

2.施洗約翰比先知還大,職分是在彌賽亞前預備道路的。v26-27

3.婦人所生的以約翰最大,但天國中的人比約翰大。v28

─ 馬太福音十一章11-13節中解釋「大、小」問題。施洗約翰作耶穌的先鋒,開啟了天國的紀元。而這時天國猛力伸展(「努力」的原文意義),不顧一切把握時機的人就爭取到了。

約翰是兩個世代的交界,天國的成員站在約翰的肩膀上,獲得聖靈的重生,其重要性並不小於約翰。

4.眾人受過約翰的洗以神為公平正義,但法利賽人、律法師不受約翰的洗,為自己廢棄了神的旨意。v29-30

─ 原文可以有兩種解釋,但是把此節當成耶穌講的話比較恰當。

─ 「以神為義」:他們認為上帝向他們要求這一些是公平的。約翰的洗禮是表明自己以前的行為像外邦人一樣,需要悔改接受洗禮重新向上帝表明效忠。

─ 「為自己廢棄了....」:這些人以為自己的行為是公義的,不需要悔改,就廢棄了上帝要他們悔改的旨意。

◎其實施洗約翰這樣的舉動等於公開表示對耶穌的懷疑,不能說不是嚴重的錯誤。但耶穌表達出對於施洗約翰的高度諒解,因為他在獄中,因為人的軟弱難免有灰心失望而懷疑的情況發生。然而耶穌體諒他的軟弱,不但以彌賽亞經文回答他,還正面肯定他的身份與工作。這樣的經文提醒我們即使是強人也有軟弱的時候,而可安慰的是上帝願意體諒我們的軟弱。

八、耶穌與法利賽人(七章31-50節)

(一)冷漠的世代 v31-35

1.耶穌用孩童遊戲的比喻來描寫當世代人的冷漠。v30-32

2.約翰用刻苦的方式來表達,猶太人認為他是被鬼附的。v33

3.耶穌用認同的方式來傳福音,猶太人認為他是貪酒好食的人,與罪人混雜。v34

4.但有智慧的人總能辨認。v35

─ 此節原文直譯作「智慧由其兒女得到證實」。

◎耶穌用生動的比喻來描寫一個冷漠拒絕真理的世代,上帝怎樣表達,人都無動於衷,都冷漠的拒絕。

(二)有罪的女人蒙赦免 v36-50

─ 聖經四卷福音書都記載女人用香膏抹耶穌的事:馬太福音廿六章6-13節、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路加福音七章36-50節、約翰福音十二章1-8節。但細心比較可以發現馬可、馬太、約翰記載同一件事,而路加記載另一件類似的事。前者發生於耶穌死前一星期,後者則發生於較早期。

1.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吃飯。v36

2.一個女罪人拿著盛香膏的玉瓶進來。v37

(1)站在耶穌背後、挨著耶穌的腳哭。

(2)用眼淚哭濕了耶穌的腳、用頭髮擦乾。

(3)用嘴連連親耶穌的腳。

(4)用香膏抹耶穌的腳。

─ 「罪人」:意思是「獻身於犯罪的人」,很可能是妓女。

─ 當時的習慣中,宴席中沒有受邀請的人也可以進去乞求一些禮物,所以一般乞丐常常這樣做,而這女人就是按著這習俗把自己等同於乞丐進到此宴席中。

─ 「用頭髮擦乾」:大概是這女人因為用眼淚哭濕耶穌的腳覺得不好意思,所以用頭髮擦乾耶穌的腳。

─ 猶太人的良家婦女不會在大庭廣眾中散下頭髮,當時做丈夫的甚至可以用此作為休妻的理由。

以嘴親夫子的腳有先例,但也極為罕有。

香膏抹頭常見,但以香膏抹腳則絕無僅有,可能是極度謙卑的表現。

這女子是完全不理會社會風俗或旁人的批評,公然流露她的摯愛。

3.法利賽人心中質疑耶穌親近罪人。v39

─ 「這人」:一種輕蔑的稱呼,或作「這傢伙」。

─ 「若是先知」:原文句型表示與事實相反的假設,意思是這法利賽人認為耶穌不是先知。

4.耶穌用比喻說明法利賽人和這女人的差異。v40-43

─ 「債主」:指「放款取利的人」。

5.西門沒有表現出特別敬重耶穌的待客之道(這對注重禮儀的法利賽人似乎是不尋常的),而這女人卻以最誠摯的感恩來對待耶穌。v44-46

─ 親嘴、用油抹頭、給水洗腳三種禮儀似乎不是當時主人招待客人所必須做的事,但主人如果對客人做這些事,就表示對客人特別敬重。因此西門口中雖然尊稱耶穌是夫子,其實心中已經斷定耶穌不是先知,因此沒有特別敬重或歡迎的表示。

◎耶穌問西門「你看見這女人嗎?」,是提醒西門拋棄「罪人」的成見,要西門注意這女人愛的舉動。

6.耶穌肯定這女人的罪已經赦免了,因為她現在愛的表現可以說明。 v47-48

─ 許多罪都「赦免」了:原文時態表示早已經獲得赦免了。

◎由上下文可以知道這女人應該在耶穌進法利賽人門之前就已經被耶穌赦免了。而她感恩來報恩,並不是用愛的表現來換取赦免。耶穌在此再次保證女人的罪已經赦免了。

7.同席的人質疑耶穌的赦罪權柄。v49-50

八、第二次周遊加利利(八章1-3節)

(一)耶穌周遊傳道,十二使徒和其他的信徒跟隨。v1-3

─ 「周遊」:原意是「走過大路」,後引伸為「各處旅行」。

─ 「抹大拉」:位於加利利海西岸的漁村。

─ 「希律的家宰」:指西律安提帕王府內的管家。

十、神國的比喻(八章4-21節)

(一)撒種的比喻 v4-8

○馬太福音十三章1-9節、馬可福音四章1-9節

1.人聚集來聽耶穌講道、耶穌用比喻講道: v4

2.撒種的比喻:a.路旁 b.盤石上c.荊棘 d.好土v5-8

─ 可以參照馬太十三章1-53節、馬可四章1-34節。

─ 「一出來」:指植物的發芽。

─ 「在荊棘裡」:直譯作「進入荊棘裡面」。

─ 「擠住」:直譯是「擠在一起」。

─ 「百倍」:通常的收成少於十倍,這裡提到的百倍豐收是罕有的。

─ 「比喻」:舊約中大概可歸為四類:(1)箴言

(2)諷刺、嘲笑

(3)謎

(4)寓言新約中大概可歸為五類:(1)箴言

(2)暗喻

(3)明喻

(4)故事比喻

(5)寓言

3.耶穌說完了比喻就大聲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v8

◎雖然是比喻,但耶穌仍然提出警告,要大家注意比喻的內涵。甚至他大聲喊著要有耳的就應當聽。

(二)用比喻的原因 v9-10

○馬太福音十三章10-17節、馬可福音四章10-12節

1.門徒問耶穌這比喻的意義。v9

─ 「問」:原文顯示門徒是迫切,而且一再重複的問。

2.耶穌先回答用比喻的原因是要讓不專心聽的人聽不明白。

─ 參考馬太福音十三章 10-15 節,意思是:猶太人大半拒絕接受耶穌的教訓,故意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所以耶穌用比喻講道,讓那些無心聽的人無法瞭解,但對於那些願意尋索真理的人,比喻就成為傳揚神國奧秘的媒介。

─ 參考馬可福音第四章就更明顯了,比喻本是要人聽懂,要人由簡單的事物認識天國的奧秘(燈放在燈台上)。但對於那些無心尋索真理的人,比喻反而讓他們對真相更模糊了。

─ 「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明」:引自以賽亞書六章9節,原來是上帝用諷刺的口氣差遣以賽亞去傳上帝的話給那些故意不領受的百姓知道。這一段經文需要深入去瞭解以賽亞書才能有比較正確的解釋,上帝呼召以賽亞,當然是要以賽亞去傳遞上帝的信息給背逆的百姓,而以賽亞領受了上帝的信息之後,也的確是費盡心血、不怕危險的傳達上帝的心意,無奈以色列人並不領受。因此我們綜觀以賽亞書六章的記載,就知道上帝用這段話是因為他預先知道以色列人要背棄他,所以用諷刺的話語告訴以賽亞他所要面對的情況。而耶穌在這裡使用這段話,聽眾立刻可以瞭解他的意思是百姓不聽背逆,而他的努力將有如以賽亞對以色列人發言般的付諸東流。

(三)解明撒種的比喻 v11-15

○馬太福音十三章18-23節、馬可福音四章13-20節

1.路旁的:人聽了道、魔鬼隨後把道奪去。v11-12

◎這是我們常常忘記的,當我們傳達上帝的福音時,不單是一場機械式的演講而已,實在是有超自然的事情在其中發生。撒旦可以由人心中把所講的道奪去,當然,人領受道也是聖靈的工作與保守。

2.盤石上的:人歡喜領受道,但因無根,遇見試煉就退後了。v13

3.荊棘裡的:人聽道後,被今生的思慮、錢財....擠住了,結不出成熟的子粒。v14

─ 「擠住了」:直譯是「擠在一起」。

4.好土裡的:人聽道之後持守、忍耐,終於結實。v15

(四)對上帝話語應有的態度 v16-18

○馬可福音四章21-25節

1.人點燈是要讓人看見亮光。v16

◎所以用比喻的主要目的也是為了讓人瞭解真理。

2.因為天國的原則是「隱密的事情要被顯露」。v17

3.所以要小心聽,因為天國的另一個原則是:「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v18

◎雖然耶穌沒有隱瞞的意思,天國的原則也是「顯明隱密事」,但是要小心,因為認真的會有更多的給他,不認真的連他原來所有的也會不見。正如用比喻,認真的會懂,不認真的反而要弄糊塗了。

(五)耶穌的母親和弟兄 v19-21

○馬太福音十二章46-50節、馬可福音三章31-35節

1.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但因人多,無法到耶穌面前。v19

2.有人通報耶穌。v20

3.耶穌趁機教導遵神之道而行的人就是耶穌的血親。v21

─ 這裡的「母親」和「弟兄」原文前沒有定冠詞,是泛指著血親的關係,而不是特定的母親與兄弟的親屬關係。

十一、渡過加利利海(八章 22-39 節)

(一)平靜風浪 v22-25

○馬太福音八章23-27節、馬可福音四章35-41節

1.耶穌和門徒上船要渡過加利利湖,而耶穌在船上睡著了。v22-23

2.湖上起了風暴,船將滿了水,甚是危險。v23

─ 「起了」:「降下」的意思。

─ 這種暴風由黑門山上橫掃下來,穿過約旦山谷,降到加利利湖面,整個水面就掀起滔天巨浪。這暴風常常驟然而發,對湖上的船舶十分危險。

3.門徒叫醒耶穌,耶穌斥責風暴,風暴止住。v24

─ 「夫子、夫子」:連叫兩次、表示門徒的急躁。

─ 「我們喪命啦」:原文的時態表示進行中的動作,可以翻譯成「我們正在喪命了」。

─ 「大浪」:意思是巨浪帶著狂風。

4.耶穌質問門徒的信心何在?門徒又懼怕又驚訝。v25

─ 舊約常描寫上帝是宇宙的主宰,大有能力平靜海浪、制止狂風(詩篇六十五篇7節、七十七篇16節、一0七篇29-30節、箴言卅章4節)。

如今耶穌居然能平靜風浪,讓還不相信耶穌是神的門徒覺得訝異。

◎門徒會找耶穌,顯然對耶穌有一點基本的信心或關心,但是似乎不認為耶穌有真正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到上帝面前禱告時,是不是也是急躁緊張的祈求,而沒有真正認定上帝能解決問題呢?

(二)治好格拉森被鬼附的人 v26-39

○馬太福音八章28-34節、馬可福音五章1-20節

1.地點:格拉森,加利利的對面。v26

─ 「格拉森」:大概是今日加利利海東岸,名叫「卡爾沙」之地。

─ 「加大拉」鄰近東岸的峭巖邊,有一個地點就叫「格拉森」。

2.一個被鬼附的人來到耶穌面前。

(1)不穿衣服。

(2)不住房子。

(3)住在墳塋裡。

而且有一段長時間了。v27

(4)常被人看守,被鐵鍊腳鐐捆鎖。v29

(5)把鎖鍊掙斷,被鬼趕到曠野。v29

─ 鬼「屢次」抓住他:也可譯為「許久」。

─ 「抓住」:用力抓住。

3.被鬼附之人見到耶穌的反應:

(1)俯伏在耶穌面前大聲喊叫。

(2)承認耶穌是至高神的兒子。v28

(3)要耶穌不要叫他們受苦(因為耶穌吩咐污鬼由那人身上出來)。v29

(4)要求耶穌不要吩咐他們到無底坑去。v31

─ 「無底坑」:象徵將來囚禁魔鬼和他的差役之處,可以參考啟示錄九章1節、11節、十一章7節、十七章8節、廿章1節、3節。

此字在創世記一章2節、七章11節是指「深淵」,在羅馬書十章7節是指接納死者的陰間,在啟示錄是指魔鬼的最終居所。

(5)鬼要求耶穌讓他們附著豬群。v32

4.鬼的名字叫「群」,因為附著他的鬼個數多。v30

─ 「群」:原為羅馬軍隊編制的名稱,每群大約五、六千人。

5.豬群的反應:闖下山崖,投到湖裡淹死了。v33

─ 猶太人不吃豬肉,所以這群豬應該是非猶太人養的,這地區也是外邦人居住的地區。

6.放豬的逃跑去告訴當地人。v34

7.眾人聽到了消息出來看到實際的狀況,就十分害怕,要求耶穌離開他們。v35-37

─ 格拉森人的畏懼,可能是因為耶穌的神奇能力或豬隻死亡的財物損失。

8.被鬼附著的人要求跟隨耶穌,耶穌打發他回去傳揚上帝的作為。v38-39

─ 「懇求他」:原文時態表示「繼續不斷的求」。

─ 這與耶穌的一貫作風不合,應該是因為這裡是外邦人地區,不會有彌賽亞狂熱的危機,而上帝的救恩尚未被人瞭解,所以要這人回去傳揚。

◎至於耶穌為何允許鬼進入豬群並鬼為何懇求要進入豬群呢?我想應該找不到確定的答案,當然我們可以想到許多可能的答案,但是對於不能確定的事情,我們還是承認無法確知比較好。

十二、 第三次周遊加利利(八章 40 節 -九章 9 節)

(一)治好睚魯的女兒和血漏的婦人 v40-56

○馬太福音九章18-26節、馬可福音五章21-43節

1.大家等待耶穌回到迦百農。v40

2.管會堂的睚魯來求耶穌到他家裡去治療他的獨生女兒。v41-42

─ 「管會堂的」:負責安排猶太會堂的崇拜程序的人,所以是頗有地位的人。

─ 「快要死了」:原文是進行式,表示正在死去。

─ 「擁擠」:「擠在一堆」。

3.路上有一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女人來耶穌背後摸耶穌的衣裳繸子,想得醫治,而血漏立刻就止住了。v43-44

─ 「血漏」:婦科病症、就是月經不停。於宗教禮節上被視為不潔淨。

可以參考利未記十五章25-31節。

─ 「衣裳繸子」:應該是外衣邊緣的繸子,這種外衣共有四條繸子,兩條在前,兩條在後。

◎一個長期患血漏的女人,經歷與眾人的人際關係斷絕,並身體長期失血的痛苦,可說是身心都嚐盡痛苦,我們可以想像她求醫之心的渴切。

4.耶穌質問誰摸他,而眾人覺得奇怪。v45-46

◎眾人擁擠耶穌,不知道有多少人摸到耶穌,所以門徒對這問題覺得疑惑。

5.女人戰戰兢兢的出面說明自己的遭遇,而耶穌赦免安慰這女人。v47-48

6.經過這一耽擱,睚魯的女兒死了,有人來報信。耶穌安慰睚魯。v49-50

7.到了睚魯的家,耶穌只讓女孩的父母和少數門徒一同進去,而眾人嗤笑耶穌。v51-53

─ 「睡著了」:根據上下文當時女孩應該是死了,但是耶穌很快就要叫她起來,所以說她只是睡了。

8.耶穌救活女孩,並要大家不要把事情傳開。v54-56

─ 「魂」:「氣」,指「呼吸」。

─ 「不要把事情傳開」:可能是為了女孩的好處,也可能是為了避免錯誤的彌賽亞狂熱(猶太人期待一個政治性的救主,帶領他們脫離羅馬人的統治)。

(二)耶穌差遣十二門徒 九章1-6節

○馬太福音十章5-15節、馬可福音六章7-13節

1.給十二個門徒權柄能力,其實是承接耶穌自己的工作(馬太福音九章32-35): v1-2

(1)制服一切的鬼(demons) v1

(2)醫治疾病v1,2

(3)傳神國的道v2

2.耶穌要他們不要帶一般人出門所需的錢、柺杖、衣物等等。v3-5

─ 「柺杖」:可指防身用的棍子。

─ 「口袋」:置放食物的袋子。掛子或指?衣,可作夜間禦寒用。

─ 腳上的塵土踱下去:是一種斷絕關係的記號,表示使徒將自己和該地有關事物的隔離動作。可見使徒行傳十三章51節。

◎v4-5:可見路加十章v5-12,講到履行任務者應有的態度:為主人家求平安符合猶太人的習俗 ,同時接待客旅是猶太人的美德。

◎主耶穌為何不叫門徒帶旅行所需的用品去傳道呢?祂要他們學習什麼功課 ?

◎這個事件可視為耶穌要門徒出去實習,學著倚靠神的能力和供應來作神國度的事工。而並不是一個恆久性的教訓,可參考在二十二章36-38節,在耶穌被賣之前所對門徒說的:「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3.門徒按著耶穌的吩附出去傳福音,醫治疾病。v6

(三)希律的困惑 v7-9 (同馬太十四章1-12節、馬可六章14-29節)

1.希律聽到耶穌的事情,覺得混亂沒有頭緒。v7-8

─ 希律為管理加利利的希律安提帕,是大希律(耶穌出生時屠嬰者)

之子。

─ 「所做的一切事」:直譯是「一切正在發生中的事」。

─ 「遊移不定」:表示完全的莫名其妙,理不出一點頭緒。

2.對耶穌的身份大家眾說紛紜。v7-8

─ 以利亞顯現:猶太人由瑪拉基書四章v5認為先知以利亞要在神大審判前重返人世。

3.希律想見耶穌。v9

─ 想要:原文的語態表示希律「持續不斷設法」要見耶穌。

◎約翰被處斬一事可見馬太十四章v1-12.

◎希律斬了他又敬(馬可六章v20)又怕(馬太十四章v5)的約翰,聽見耶穌的事蹟,就想要見耶穌。

伍、耶穌退到加利利附近地區(九章 10-50 節)

一、到加利利東岸(九章10-27節)

(一)給五千人吃飽(九章10-17節)

○馬太福音十四章13-21節、馬可福音六章30-43節、約翰福音六章1-13節

1.耶穌暗暗地帶門徒到偏僻的地方,但要聽道、醫病的眾人都來了。耶穌仍接待他們。v10-11

─ 「告訴」:原文顯示門徒是把傳道的始末一一告訴耶穌。

─ 「伯賽大」:位於加利利海東北,離岸一點七公里,百姓聚集的地方,是該城外的野地(見12節)。

─ 帶門徒到偏僻的地方,可以叫門徒休息,也可能為了避開希律的迫害。

◎這時門徒也許十分興奮,急著與耶穌分享自己的成績,然而耶穌卻選擇帶領門徒暗暗的到偏僻的地方。這樣的舉動,是不是讓我們有所反省?我們在乎自己或同工的身心靈的休息嗎?

2.快日落時,門徒建議散去眾人,好讓眾人去借宿,找吃的。v12

3.耶穌要門徒給他們吃,但門徒因為存糧太少而灰心。v13

4.用一個孩童所奉獻的五個大麥餅和兩條魚(約翰六章8-9節),使五千人吃飽,而且餘下十二個籃子的零碎。v14-17

─ 「大麥餅」:當時一般百姓吃的便宜食物。

─ 「魚」:原文指「魚乾」或「醃魚」,用作吃麥餅的調味食品。

─ 五千人是男人的數目,小孩和女人沒有計算在內(馬太十四章21節)。

─ 「籃子」:是猶太人隨身攜帶以盛載食物和雜物的器具。

◎這是除了耶穌復活外,唯一四福音都記載的一個神蹟。

◎約翰福音第六章還有後續的記載,整個神蹟過後,眾人要逼耶穌作王,耶穌積極避開眾人的請求。最後耶穌講了一篇道,眾人於是離棄了耶穌,只剩下十二個門徒願意繼續跟隨。神蹟並不一定帶來正確的信心。

(二)彼得認耶穌為基督(九章18-21節)

○馬太福音十六章13-16節、馬可福音八章27-29節

1.耶穌問門徒:眾人說他是誰。v18

2.門徒回答:施洗的約翰、以利亞、古時的一個先知。v19

3.耶穌問門徒認為他是誰,彼得回答是「基督」。耶穌禁止門徒把這信息告訴別人。v20-21

─ 「基督」:希臘文的「基督」為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原意是「受膏者」,在舊約可指先知、君王、祭司,但主要用來稱呼神要差來拯救百姓、最終以公義和平統治列國的一位君王。

◎這是在前往該撒利亞腓力比的途中(馬可八章27節),彼得對耶穌的認信。

◎耶穌在此禁止門徒洩漏他彌賽亞的身份跟猶太人的彌賽亞狂熱有關。

我們也可以由約翰福音六章15節中看出一點彌賽亞狂熱的狀況。

(三)耶穌預言受難與復活(九章22-27節)

○馬太福音十六章21-28節、馬可福音八章31節到九章1節。

1.耶穌預言他將被那些猶太領袖殺害,但他三日後要復活。v22

─ 「棄絕」:意思是「經過試驗後再加以棄絕」。這裡顯示猶太領袖們不是因為無知才棄絕耶穌,而是深思熟慮之後決定棄絕的。

2.講論跟從耶穌的人當如何及可能的遭遇。v23-25

─ 「背起十字架」:釘十字架是羅馬時代的死刑,犯人必須親自背負十架的橫樑往刑場受死。在當時的人聽來,意指隨時有可能捨去性命、準備受苦--把你的生命放在刀口上。在希臘原文中 (1)「背起」:為過去式,表示由過去的某一點開始。

(2)「跟從」:現在式,表示持續不斷的。

─ 「天天」:只有路加的記載中用這個副詞,其他平行經文並沒有說「天天」。

─ 「捨己」:deny himself (NIV version),由馬太十六章24節:

「捨(533,aparneomai)」:拒絕、否定。在新約中使用:彼得三次否認耶穌,在神的使者前必不認。

「己(1438,heautou)」:自己。用於第三人稱單數和複數是表示說話和行動為同一個人。

「捨己」可能指放下自己的個性,拒絕自己天然求生存的、避危險的需求。捨己的中心概念:過去把自己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現在則把神國擺在第一位,可以為了神而捨命。

─ 「喪掉生命、救生命(v24)」:前者可指肉身的、今世的性命,後者可指屬靈的、永恆的生命。

─ 「賺得全世界」:直譯是「賺得整個宇宙」。

─ 「賠上」:「被虧損」。

◎依照上下文來看,捨己沒有看起來比較偉大的解釋,就是隨時準備犧牲自己生命的意思。

3.耶穌將在榮耀裡降臨,並且按個人的行為對待個人。並預言有人在死前看見神的國。v26-27

─ 「有人」:在馬太的記載是對門徒說的,而在馬可中是對門徒和眾人。可以歸納說門徒一定在聽眾之中。

─ 「當作可恥的」: be ashamed of。

─ 「神的國」:the kingdom of God.指神的主權的彰顯、神的旨意的自由運行,既是現在的事實,也是未來的盼望。在此可能指v28-36的登山變像(啟導本、NIV的解釋),但也可能指耶穌的復活、五旬節的聖靈降臨、耶路撒冷的被毀。

二、到該撒利亞腓立比(九章28-50節)

(一)耶穌登山變像(九章28-36節)

○馬太福音十七章1-8節、馬可福音九章2-8節

1.耶穌帶著彼得、約翰、雅各上山去禱告時耶穌改變成發光的形貌,並且有摩西、以利亞顯現。v28-30

─ 過了八日:這句話通常用來指一個星期(如約翰二十章26節)。

─ 彼得、約翰、雅各:耶穌醫治睚魯的女兒(八章51節),最後一次去可西馬尼園時(馬可十四章33節),都帶著這三個門徒。顯示與這三個使徒與其他人的不同。

─ 變像的山可能是黑門山,較接近該撒利雅腓立比,而且較高(超過兩千七百公尺,可參考馬可九章二節)。

─ 「光」:此字一般用來形容「閃電所發出的光」。

─ 摩西、以利亞:代表舊約律法的頒佈者和先知的職事。

◎耶穌是在禱告中變像。馬太福音十七章1-2節:"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2.摩西、以利亞和耶穌講論耶穌要去世的事。v31

─ 「去世」:希臘文作 exodos(1841),在新約用法:來11:22 "將來要

(出)埃及",彼後1:15 "在我(去世)以後"。在此指耶穌去世的一種婉轉用語,也可能要將「耶穌救贖之死和復活」與「神拯救祂的百姓出埃及」串連起來。

◎摩西的工作由約書亞繼承,以利亞的工作由以利沙(「約書亞」名字的另一寫法)繼承。現今他們與耶穌(此名在希伯來文即「約書亞」)論到有關他要成就的「出埃及」-- 藉此他要將自己的百姓由罪惡捆綁中拯救出來,完成摩西和以利亞的工作。

3.門徒看見榮光和顯現的兩個人,彼得建議臨時搭三座棚,好挽留這三個重要人物。此建議於耶穌的任務和餘下的年日並不恰當。v32-33

─ 「打盹」:原文是「被沈重的睡眠壓制住」。

◎「搭棚」:當時已經接近住棚節,彼得的建議是乾脆不要到耶路撒冷去守住棚節,而在這山上守。

4.在雲彩中神的聲音見證耶穌兒子的身份。v34-36

─ 在舊約,發光的雲彩是神同在的記號(見出四十章34節,王上八章10-11節)。

─ 我所揀選的:或作「那蒙揀選的」,語出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節: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 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蒙揀選可與「蒙愛的、所喜悅的」平行。

◎登山變像可以有幾種意義:

(1)顯示神兒子的榮耀,這榮耀現今是隱藏的,祂再來時將完全顯示出來。

(2)證實耶穌是神所立的基督。

(3)對門徒來說是一個重要經歷(彼後一章16-18節),因他們剛被提醒耶穌受難之死將到,頗覺灰心。

(二)醫治被鬼附的男孩(九章37-43節)

○馬太福音十七章14-18節、馬可福音九章14-27節

1.耶穌下山後,許多人迎接耶穌。v37

─ 「迎見」:「會面」。

2.有人來求耶穌救他被鬼附的獨生子。v38-39

─ 「看顧」:醫學文獻上常用的字,指「醫生仔細的診查病人」。

─ 「忽然」喊叫:指「疾病的突然發作」,也是醫學用詞。

─ 「抽瘋」:「抽搐」。

─ 「抽瘋口中流沫」:直譯是「使他帶著流沫抽瘋」。

─ 「重重的傷害」:原文是「相撞」、「破碎」。

3.門徒無法趕走鬼,耶穌嘆息當世代的的不信。v40-41

─ 「悖謬」:「扭曲」、「倒轉」或「裂為兩半」。

─ 「忍耐」:指「控制自己」。

4.耶穌醫好被鬼附的人。v42-43

─ 「正來的時候」:指的是那孩子正走過來的時候。

─ 「把他摔倒」:「擊倒」或「使抽搐」。有時用來指拳擊手把對方擊倒。

◎有一個被污鬼附身的孩子,門徒為缺乏信靠神的心,又沒有倚賴禱告以支取神的能力,而不能醫治這個孩子。醫治的詳情可見馬可九章14-27節。

☆馬可的平行經文中,耶穌與那男孩父親的對話,以及對門徒的教訓。

─ 馬可福音九章22-24節:孩子的父親問道:「你若能作甚麼(But ifyou can do anything),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If youcan'?" said Jesus. " Everyting is possible for him whobelieves" ) 孩子的父親立時喊著說:「我信! 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耶穌反問孩子的父親,問題不在於耶穌有沒有能力作,而在於父親有沒有信心相信。真正相信的人才不至於侷限神的作為。

◎主耶穌已把權柄賜給門徒,為何門徒不能趕鬼?

─ 馬可福音九章28-29節: 耶穌進了屋子,門徒就暗暗的問他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他去呢?」耶穌說:「非用禱告,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門徒顯然把主所賜給他們的能力當成理所當然的,他們沒有禱告,忘了這種能力不是出於自己,乃是耶穌所賜。

◎耶穌把趕鬼權柄賜給門徒,應該是限於「實習行動」中,而門徒顯然誤解了權柄的來源,把實習當成一般情況了。

☆在馬太十七章19-20節中,耶穌對門徒的教訓。

"門徒暗暗的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移到那邊。』他也必挪去;並且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

◎信心:可視為對上帝真實的認識,把上帝當上帝來對待,認定上帝是能力的來源。以移山為例,相信若移山是上帝的心意,上帝一定可以作得到。

◎芥菜種是當時的人認定為最小的種子。簡單的說,如果人有信心,把上帝當上帝對待,這樣即使要移山(當然移山也必定是上帝的心意),也沒有問題。而移山的力量不是來自信心,而是上帝的力量透過人的信心彰顯出來。

◎主耶穌對禱告持什麼態度?他在為開始加利利的工作時曾退到曠野禱告。如今他面對耶律撒冷和十字架的威脅,他如何處理?

(三)耶穌第二次預言其死(九章43-45節)

○馬太福音十七章22-23節、馬可福音九章30-32節

1.就在眾人驚奇耶穌所行的神蹟時,耶穌再一次預言自己將受死,且指出將如何發生,是要被人出賣。(可參考馬可九章31節)v43-44

─ 「把這些話存在耳中」:Listen carefully to what I am about totell you 此段可直譯為:「你們,就是你們應把(我所說過的話,做過的事)存在耳中。」耶穌要門徒把祂所說過的教訓、預言,以及帶領過他們的事工,好好的聽進心裡去。

─ 「交在人手裡」:be betrayed into the hands of men.

─ 「交( paradid0mi,3860)」:關入監牢、出賣、交付、賣、冒險。

2.眾人無法領會耶穌的意思,也不敢問耶穌。v45

◎此處的意義似乎是上帝的意思是要暫時讓門徒無法完全領會耶穌受死的事情,也許是怕門徒當時無法承受,也許是希望門徒後來才回想得知耶穌當時的話。真正的原因,聖經沒有記載,我們大概也難以猜測。

(四)門徒爭論誰為最大(九章46-50節)

○馬太福音十八章1-5節、馬可福音九章33-40節

1.在耶穌往耶路撒冷出發前,門徒在爭論誰為當中最大的,可能是知道耶穌將要離開他們所引起的。v46

─ 「議論」:就是「爭論」。

◎這種爭論在幾個場合都出現過:二十二章24節,耶穌被賣之前。及馬可十章35-45節,是雅各和約翰的請求。

2.為主名接待人的就是接待主,也是接待差主來的父。當中最小的便為大。v47-48

─ 「接待」:包括「歡迎來到」、「接受教訓」。

─ 「為我的名」:對猶太人而言,名代表一個人的獨特之處。

─ 「最小的」:可譯為小的、少的。

─ 「最小的便為大」:可參考馬太福音十八章3-4節: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講到小孩子的謙卑受教、信靠服從的特徵。與馬可九章35節所提要作眾人的用人相契合,在屬靈領域中,願意降卑自己服侍他人的才是領袖。

◎這個爭議是在「登山變像」之後發生的,當門徒認定耶穌就是彌賽亞時,政治性彌賽亞的印象便讓門徒開始爭論誰在彌賽亞國度應該為大。而耶穌這時的講論就提醒他們,天國的國民應該是真正謙謙卑卑為了上帝的名肯接待甚至接受小孩合宜言論的人。而不是如門徒所想的「政治性領袖」那樣不可一世、不能親近。「謙卑」正是耶穌這次言論的中心。

3.約翰表示他們曾經禁止另外的人奉耶穌的名趕鬼,耶穌認為不要禁止。

因為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v49-50

─ 「跟從」:原文的時態顯示是持續不斷的跟隨,而由馬可福音九章38節中更可以明顯的看出此人不是不信靠耶穌,而是沒有像門徒一樣時時跟著耶穌(此處的跟隨與一般基督徒用的「跟隨」意義並不相同)。而門徒就不准他奉耶穌的名趕鬼,顯然是氣量過度狹小。

─ 「禁止他」:意思是「試圖制止他」。

◎耶穌說這話是一個寬大的態度,在馬可九章41節的原則:因耶穌的緣故付出(或幫助屬耶穌的人),再微不足道的也會得著獎賞。

◎在馬太十二章30節是一句相反的話,該處指在與撒但屬靈的征戰中,人不可能保持中立,必須選擇效忠的對象。

◎約翰提出這個問題似乎沒頭沒尾,恐怕是因為耶穌責備他們爭大小,而為了引開話題才提出來的,想不到又讓耶穌責備一番。

陸、耶穌在猶太傳道(九章 51 節 - 十三章 21 節)

一、由撒瑪利亞到猶大(九章51-62節)

(一)不接待主的村莊(九章51-56節)

1.耶穌向耶路撒冷出發,經過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但當地的人不接待耶穌。v51-53

─ 「日子將到」:直譯是「日子正在滿的時候」。

─ 「定意( 4741, steerizo )」:(1)被動態:意指面向,表示目的的堅決,可直譯為「將他的面朝向耶路撒冷前進」。

(2)喻意:堅固、建立、加強。

─ 耶穌此行並非去受死,而是去展開猶太地的事工,因耶路撒冷是猶太地的主要都市,在約翰的記載是再住棚節前往。

─ 撒瑪利亞人對於路過該地,要往耶路撒冷朝聖的人都懷有敵意,故通常猶太人往返加利利和耶路撒冷兩地時,是沿約旦和東邊的路線行。

─ 「使者」:因為以上的原因,所以耶穌派出使者預備地方是一種預防性的措施。而這裡的使者應該是門徒中的一位,而不是天使。

◎混有外邦人血統的撒瑪利亞人素為猶太人仇視,在路加的記載中,主耶穌並不歧視而且恩待他們,在這一段耶穌拒絕懲罰他們,在十章講到「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在十七章中醫治十個痲瘋病人的事例中,回頭感謝耶穌的只有一個人─一個撒瑪利亞人。生動的刻畫了耶穌的心腸肺腑。

2.雅各和約翰建議用降下火來懲罰,耶穌說人子來是要救人的性命。 v54-56

─ 「火從天上降下來」:舊約以利亞曾做過的,見王下一章9-16節。

約翰和雅各又被稱為「雷子」(馬可三章17節),在此可窺見他們的個性。

─ 「如同以利亞所做的」:在許多好抄本中都沒有出現。

─ 「責備(2008, epitimao)」:斥責、非難、苛責或警告以預防或結束某事。

─ 目前最好的抄本55、56兩節只作「他轉身責備他們、就往別的村莊去了」。其他的應該都是後來加的。

◎這次約翰和雅各提出這樣嚴厲的建議,可能跟他們親眼看到耶穌登山變相有關,他們認為耶穌應該有權像以利亞一樣懲罰輕看或敵對他的人。

(二)要跟從耶穌的人(九章57-62節)

○馬太福音八章19-22節

1.耶穌講到他和門徒的卑微貧寒的際遇: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v57-58

─ 「有一人」:馬太福音八章19節說這人是一個文士(經學教師)。

◎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要門徒好好評估自己跟隨耶穌的代價。因為跟隨耶穌不是憑一時的衝動就可以勝任,而是需要付上長期的代價。

2.受耶穌呼召的人請求先安葬父親,耶穌說只管去傳神國的道。v59-60

─ 依據猶太人的習俗,埋葬死了的親人是神聖的責任,也是愛的表現,至為重要連宗教義務都要延後處理。

◎如果此人的父親已經死了,顯然此人應該去埋葬他的父親,而猶太人的殮葬習俗也是當日就要下葬,埋葬的事情根本不影響跟隨耶穌的決定。顯然此人的父親尚未死亡,而此人是要求耶穌讓他奉養他的父親,等到父親死亡再出來跟隨耶穌。

根據馬太福音的平行經文,此人應該已經跟在耶穌周圍有一陣子了,而現在才提出這個理由,顯然是個藉口(亦即其父親應有良好的奉養)。

所以耶穌以此話回答他。中心思想就是「神國」比「父親」重要。

◎「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靈性死亡的人可以去埋葬肉身死亡的人,至於靈性活著的人應以天國的事工為重。

3.要跟從耶穌的人請求去辭別家人,耶穌說神國的侍奉不可以有二心。 v61-62

─ 「辭別」:意思是「告辭」或「與人分手」。而如果單單是如此,應該不影響跟隨耶穌的決定,也跟上下文無法連貫。而這門徒講這話,意思就是要回家去,把家裡的事處理妥當後,時間許可才來跟隨耶穌。

─ 「配」:「放對了地方」、「很合適」、「很是用」。

◎「手扶著犁」:扶犁耕田的農夫,必須定睛向前看才不致耕出歪斜的犁溝。用以指想成為神國一份子的人,必須對神全心全意,不讓世事調轉他的眼目。

◎耶穌回答的意思就是要對神國「專心一意」。

◎其實這兩個人都是跟耶穌要求一段長時間去處理他們掛心的事,而耶穌的回答都是要他們以上帝的國為中心。

二、差遣七十門徒(十章1-20節)

(一)耶穌給七十人的訓示,教導他們如何傳福音(1-12節)

1.耶穌差遣七十個門徒兩兩出去實習。v1

─ 舊約創世紀載有七十個外邦的國家(創世記第十章);以色列的眾子去到埃及的也是七十人;與摩西一同上西乃山的長老是七十人;猶太公會也是由七十人組成。

現在耶穌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出去傳福音。祂給的命立與安排和差派十二門徒大致相同。(參考馬太福音十一章1-15節、馬可福音六章7-13節)

─ 「設立」:「照明」、「陳列」、「宣告」、「設立」之意。

─ 「自己」所要到的:是指「耶穌」而非「門徒」。

2.耶穌告訴他們,人對神國信息迫切需要,所以要求上帝差遣工人去傳福音。v2

─ 第二節的文字和馬太福音九章37-38節所記對十二門徒所作的吩咐完全一致。禱告求更多的工人,這乃是基督所教導的方法。

3.耶穌以門徒的行動有如羊羔進入狼群。v3

4.實習時應有的心態與行為:v4-12

(1)履行任務須趕快和專心 v4

─ 「問人的安」:在路上暫停問安閒談。

─ 「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這裡的意思是理應火速去辦理上帝的事,不宜浪費時間在累贅的客套和寒暄上。

(2)履行任務者應有的表現和待遇 v5-8

─ 「平安之子」:指「傾向和平的人」,而且是指這個家的主人而言。

─ 為主人家求平安符合猶太人的習俗,但在此更是神賜福的途徑;接待客旅是猶太人的美德,但傳揚上帝的話的人更應受人接待。

─ 「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原文指「習慣性的搬遷」,這是為了避免門徒因為太多人接待而搬來搬去,浪費時間的舉動。

◎「不準備」、「不問安」、「不搬遷」、「隨遇而安」都是希望門徒專注於學習傳福音,不為其他雜事浪費時間。

(3)任務的內容:醫治、宣講神國臨近的信息。v9

(4)遇到不接受的對待時的舉動。v10-12

─ 到訪後將腳上的塵土跺掉,表示與該處居民斷絕關係,他們的罪惡、淪亡都與自己無干。

─ 「所多瑪」:常與「蛾摩拉」並提,是舊約時罪惡昭彰的城市,結果遭神審判,被硫磺與火傾覆(參考創世記19章)。

◎顯然這是一個實習的活動,與路加福音九章1-6節耶穌差遣十二門徒實習的活動相似。其中的教訓應該是實習性質。並不是一個恆久性的教訓,可參考在二十二章36-38節,在耶穌被賣之前所對門徒說的:「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二)耶穌對拒絕接納福音的城市所講的禍(13-16節)

1.不悔改的諸城有禍了,因為古時被上帝毀滅的城市比這些城還好。 v13-15

─ 「推羅、西頓」:腓尼基的外邦城市,位於加利利北面,他們不像加利利大多數地方的人,有機會親眼看見耶穌行神蹟及聽祂講道。

─ 「哥拉汛」:聖經只提到兩次,此城接近加利利海,可能位於迦百農以以北約三公里處。

─ 「伯賽大」:位於加利利海東北,離岸一點七公里,百姓聚集的地方,是該城外的野地(見12節)。

─ 「迦百農」:耶穌傳道的大本營,位於加利利海北岸,當地居民有很多機會看見及聽見耶穌,因此,他們棄絕耶穌,所招致的譴責也就更大。

─ 披「麻」:「麻衣」,是用山羊毛編織成的粗糙黑色的布料,通常都是悔改、守喪,或祈求時穿的。通常這種粗糙的布料是用來作袋子的。

─ 「蒙灰」:是把灰燼揚在頭上,表示懲罰或自卑。

◎知道的越多,責任也越大,這是上帝公平的地方。

2.七十個門徒是基督與上帝之代表。v16

─ 「棄絕」:擱置到一邊去,不關注。

─ 「棄絕那差我來的」:哥拉汛、伯賽大、迦百農所遭遇的,也要臨到那些「棄絕」基督的使者所傳的信息和工作的人。

(三)差傳完成的喜悅(17-20節)

1.七十人歡喜的回來,報告撒旦也因耶穌的名服了門徒。v17

─ 「因你的名」:直譯是「在你的名之內」或「用你的名」。

2.耶穌對門徒所言加以證實,一方面肯定自己看見撒旦的失敗,一方面表明自己把權柄賜給門徒。v18-19

─ 「我曾看見」:意思是「過去我正看見」。表示耶穌由門徒的勝利中看到撒旦的失敗。

─ 「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這七十個門徒勝過鬼,好像閃電從天發出,那麼迅速令人驚訝。鬼是撒旦的使役,所以這正預告了撒旦的失敗。

─ 「踐踏蛇和蠍子」:此兩種生物是猶太人熟知的身體傷害來源,也是舊約聖經裡萬惡的象徵。創世記三章1-14節裡引誘夏娃的蛇被解釋做人類生活中最「原初」的惡。蠍子是神施懲罰的工具,可參考列王記上十二章11、14節、歷代志下十章11、14節。猶太法典「他爾根」把這兩種生物和撒旦連結在一起。這裡可能指實際的蛇和蠍子或者是邪靈。而以後者比較可能。

─ 「仇敵」:應該是指魔鬼。

3.耶穌提醒門徒要歡喜的應該是自己擁有的救恩。v20

─ 「記錄」(are recorded):原文的時態表示完成的狀態,意思是「已經被記錄」。

三、耶穌受聖靈感動歡樂並傳告門徒(十章21-24節)

(一)耶穌的禱告(21節)

1.神啟示的對象:謙卑人。

2.上帝這樣的計畫是因為他的美意。

─ 「這些事」:指耶穌和門徒傳道與行異能的含意,也就是「天國的福音」。

─ 「聰明通達人」:自以為是、自恃聰明的人。也有可能是用反諷法來描述這種人(參考路加福音五章31-32節)。

─ 「嬰孩」:謙卑、願意受教者。

─ 「被聖靈感動就歡樂」:這裡耶穌的喜樂,直接出自聖靈。祂的喜樂是因為祂跟隨者的工作,和他們勝過撒但的原因。這裡的喜樂,和約翰福音四32到38節記錄中,耶穌因著莊稼已經成熟而內心喜樂一樣。

(二)耶穌對自己身分的確認(22節)

1.神啟示的媒介:耶穌。

─ 「知道」:「從經驗中得知」的意思。

2.耶穌對自己「彌賽亞」身分有完全的認識,對於自己的職分最終的得勝也有確定的把握。

─ 「子『所願意的』……」:確切宣告耶穌的絕對主權,在救贖的事上,耶穌有絕對的主權。

─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交付」的原文時態表示這交付,沒有時間上的限制。父所擁有的絕對主權都交付子。

(三)肯定門徒所擁有的福氣(23-24節)

1.門徒能夠親眼看見耶穌的作為,親耳聽聞祂的啟示,並有分於神國的啟奠,這福氣前無古人。v23-24

─ 「……轉身……對門徒」:這裡的「門徒」指的顯然是那「十二位門徒」。

四、好撒瑪利亞人(十章25-37節)

(一)律法師的試探與耶穌的對答(25-29節)

1.一個律法師想要試探耶穌。問耶穌:「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v25

─ 「律法師」:通曉聖經的學者。

─ 「試探耶穌」:原文表示律法師「想要試探耶穌」。馮蔭坤先生認為這並不一定表示有敵意的試探,而有可能是律法師要對一個身份不明的教師作些檢驗。

─ 「承受」:「得到」的意思。

─ 「永生」:與「救恩」相等,指「有分於神的國」。

─ 「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直譯是「靠著做什麼我可以承受永生」。

2.耶穌反問律法師關於律法上的記載。v26

3.律法師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以此為正確答案。v27-28

─ 「他回答……」:這位律法師的回答,第一部份取自「謝嗎」

(Shema,申命記六章3節、十一章13節),這段經文是抄寫在佩經盒之內隨身攜帶的。第二部份取自利未記十九章18節,顯示這位律法師知道律法。在其他地方,耶穌把這兩段經文(申命記六章5節、利未記十九章18節)放在一起,來回答另一個問題(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5-40節、馬可福音十二章28-31節)。不論四層面的愛(心、性、力、意,如本節及馬可福音十二章30節所提),還是三層面的愛

(申命記六章5節、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節、馬可福音十二章33節)

,其重點都是說到,神要求我們完全獻上。

─ 你這樣「行」:原文指「繼續一直這樣做」。

4.律法師反過來詢問「誰算是鄰舍」。v29

─ 「鄰舍」:原文的意義是「一個和自己有任何交往的人」。但是猶太人加上了種族的因素,認為「鄰舍」不包括與他們敵對的撒瑪利亞人及外邦人。而法利賽人更可能連一般平民都不納入「鄰舍」之列。

◎律法師可能是要來抓耶穌的把柄,雖然不知道他到底要用怎樣的方式來抓耶穌的把柄,也許這問題不過是一連串問題的開始,或者這不過是律法師要來鑑定耶穌水準的測驗。但是顯然耶穌的反問顯露出這律法師自己早就已經知道問題的答案。所以律法師得要更進一步的問「鄰舍」的問題來顯出自己不是故意找碴。

◎律法師的回答與耶穌的回應顯示出「靠律法得救」的困難,律法師問的正是「如何靠行為稱義」的問題,而答案正是「地久天長的盡全力愛上帝與鄰舍」,這種一般人無力達成的高標準。

(二)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十章30-37節)

1.有個人由耶路撒冷要到耶利哥去,被強盜搶劫並打傷丟棄。v30

─ 「下耶利哥」:「耶利哥城」位於耶路撒冷東面,座落於約旦河谷,地勢低窪。連貫耶路撒冷與耶利哥長約二十七公里的道路,極其陡峭荒涼,是強盜出沒之所。

─ 「落在強盜手中」:原文有「被強盜包圍起來」的意思。

2.祭司與利未人遇到這人,都繞開去了。v31-32

─ 「偶然」:「碰巧」、「巧合」、「剛好」。

─ 「從那邊過去了」:可能是為了自己的安危,也避免接觸死屍沾染不潔,有礙執行宗教儀式。這一幅景象生動、有力的表達了猶太人禮儀律法上的錯誤。為了保持律法上的潔淨,他們把道德的準則和做人的責任都丟掉了。

3.一個撒瑪利亞人經過動了憐憫的心,包裹此人並妥善的安排照料這人。 v33-34

─ 「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在所提到的這些人,原來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是撒瑪利亞人最不可能有這種「愛鄰舍」的舉動的。

─ 「用酒和油倒在他的傷處」:酒和油是居家必備之物,可以敷裹傷口。「油」可以減輕苦痛,「酒」有消毒作用。

─ 「店」:指「一個接待客旅的公共場所」,和路加福音二章7節耶穌誕生的「客店」相比,是設備較好,可供旅行者和其車馬休息過夜的地方。

─ 「二錢銀子」:這個數量的銀子,是一個普通工人兩天的工資,夠在小旅店食宿月餘。

─ 「我必還你」:他所付的只像是訂金,現在他的承諾是其他的費用。這個人應該是守信用的人,店主顯然也知道他的話可靠。

4.耶穌反問律法師到底誰是真正的鄰舍? v36-37

─ 哪一個「是」....鄰舍:原文有「成為」的意思

(strong編號:1096)。

─ 「哪一個是……鄰舍呢﹖」:現在問題變成「誰用行動證明自己成為一個好鄰舍呢?」

◎律法師要弄清楚誰配得到愛,但耶穌卻要求人主動去做人的鄰舍並付出愛�不論對方的種族與背景。

◎這個比喻指出猶太人的宗教領袖雖然口口聲聲說遵守律法,但對大家公認的律法的總綱卻完全沒有做到,反而猶太人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倒在真正實踐這律法。律法的基本是愛神和愛鄰舍,要有憐憫,律法的精神才能實現。若只為保障一己安全,或者只顧拘泥條文,罔顧愛神愛人的責任,是對律法精神的破壞。愛鄰舍就是幫助一切有需要的人。

◎「鄰舍」這個關係是可互換的,所以撒馬利亞人是那受傷的人的鄰舍,也表達了受傷的人是撒馬利亞人的鄰舍。因此耶穌的意思是「只要有需要的,都應該是你我的鄰舍」,我們也該隨時準備成為有需要的人的鄰舍。

五、馬大和馬利亞(十章38-42節)

(一)耶穌到馬大和馬利亞家裡,馬利亞在耶穌腳前聽講道。v38-39

─ 「一個村莊」:大概指「伯大尼」,離耶路撒冷大約三公里。

─ 「接」他到自己家裡:意思是「歡迎客人」。

─ 「聽」:原文的時態顯示馬利亞是「繼續的聽」。

(二)馬大因為事物繁多內心忙亂而要求耶穌差派其妹妹來幫忙。v40

─ 「忙亂」:原意是「繞圈子」。

─ 「就近前來」:馬大因忙亂要求幫助就衝到耶穌面前,她的動作帶有爆炸性的味道,她的話也一樣。

─ 「…你不在意嗎?請吩咐她…」:這話是指責耶穌,讓馬利亞獨享清閒而她一人為服侍而忙碌,要求耶穌命令馬利亞也起來幫忙。

(三)耶穌稱讚馬利亞懂得選擇不可少的上好福份。v41-42

─ 「思慮煩擾」:「思慮」是「分心」之意,「煩擾」是「混亂」之意。

馬大裡面是毛躁不安,外面是又急又慌。

─ 「只有…奪去」:馬利亞的安靜受教、與主親近,是信徒不可缺少的態度,也是領受上帝恩典的途徑。

◎上帝的話語是一切事奉的基礎和根本,不可讓教會或個人事務上的忙碌活動,分散或者佔去了應該用在神話語上的注意和時間。馬大一心一意想做個盡責的主人,馬利亞一心一意要做個好門徒。耶穌在這個家庭裡的責任不是來作客人,而是要完成祂傳道的使命。耶穌責備馬大讓物質上的忙碌妨礙了屬靈的生活。

六、在猶太的教導(十一章1節 - 十三章21節)

(一)禱告的教訓(十一章1-13節)

1.門徒求耶穌教導禱告,耶穌教導之。(十一章1-4節)

○馬太福音六章9-15節

(1)門徒見耶穌有深刻的禱告生涯,乃請教之。v1

◎「求主教導我們」:耶穌早先已吩咐過(見馬太福音六章7-15節),但因其以身作則的榜樣,使門徒再次對禱告課題有興趣,而耶穌則擇要再教之.

◎「約翰教導他的門徒」。見路加福音五章33節,馬太福音九章14節可知他們常禁食禱告。

(2)主禱文 v2-4

─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 「聖」:希臘形容詞「hagios」,原意為「不同」或「分別」。

動詞「hagiazesthai」,意為不同,給予一個獨特的地位。

◎「尊你的名為聖」:可說「求你使我們能夠把與你本性和品格相稱,也是你所要求的獨一的地位獻給你」。

─ 「國」:神的國,即指神的旨意能像在天上那樣完全的實行在地上的一個環境。(可參考馬太福音三章2節、四章17節)

,所以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是解說「你的國降臨」。

─ 「日用」:epiousios,原指「跟著的一天」。

─ 「賜給」:原文的時態表示是「繼續賜給」。

─ 「試探」:peirazein,譯做「試煉」比較恰當。

─ 「凶惡」:指那「惡者」,即魔鬼。

◎「我們在天上的父」:「我們」 指大家而非個人,「在天上」 提示了上帝的聖潔與能力,「父」 象徵著造物主與我們的關係是親密的。

◎耶穌在馬可福音中,只有六次稱上帝為父,且從不在門徒圈子外使用,可見此關係並不隨興而成,必須敬虔看待和有相當的體認。

◎ 「不叫...凶惡」:表示不要讓我們遇到無法抵受的試探或試煉,並救我們脫離魔鬼的權勢。

2.耶穌以比喻說明禱告應有的態度及上帝的回應(5-10節)

○馬太福音七章7-11節

(1)以朋友透過切求而終於獲得答應的比喻來鼓勵基督徒要懇切的祈求天父。v5-8

─ 「借」:在此原文所用的「借」是指為朋友的緣故把東西借給對方,與另一種收利息或生意上來往的借貸不同。

─ 「請借給我....」:原文語態顯示有「現在就借給我....」之意,表示有急迫性。

─ 「攪擾」:有「促成、造成厭煩及疲憊」之意,可對照路加福音十八章5節。

◎「門已經關閉」:當時東方的門鎖不容易打開。

─ 「我不能」:有「我不願」之意。

─ 「情詞迫切」:有「不顧羞恥」之意,迦南婦人為她女兒的祈求

(馬太福音十五章22-28節),及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的禱告(創世記十八章23-33節)是很好的例子。

◎即使不方便,朋友之間「情詞迫切的直求」也會奏效。上帝對我們既然比朋友對我們好,那我們對神也可以不顧羞恥的直接懇求,上帝會願意幫助我們。

(2)結論:天國的原則是「祈求就給」、「尋找就尋見」、「叩門就開門」。v9-10

─ 「祈求」、「尋找」、「叩門」:此三字的原文時態皆表達出持續的意思。

◎這裡形容上帝的慷慨,只要願意的人就可以獲得。

3.正如父親知道要拿好東西給兒女,天父樂意將好東西(就是聖靈)賜給尋求祂的人。v11-13

─ 「餅、石頭」、「魚、蛇」,「雞蛋、蠍子」:皆是鮮明相反的對比。

◎巴勒斯坦地區的蠍子把爪和尾巴蜷起來,就像雞蛋的樣子。

◎聖靈是上帝要給人的最好禮物,在此耶穌說明上帝的慷慨,也許我們會求錯,但是上帝會如同父親照顧兒女般的把最好的東西,也就是聖靈給他的兒女。

(二)耶穌和別西卜(十一章14-23 節)

○馬太福音十二章22-30節、馬可福音三章20-27 節

1.有人懷疑耶穌所行的神蹟是藉著「鬼王」的能力。v14-16

─ 「別西卜」:此字是由希臘文直接音譯過來,意思是「土地的主宰」或「土地之神」。雖然在猶太人的觀念之中,撒旦沒有正式被稱為「別西卜」,但在耶穌的答辯之中,別西卜很明顯的是指撒旦。

─ 「求」:為持續動作(馬太福音十二章38 節)

─ 「天上來的神蹟」:為屬天能力的表現。如馬太福音十二章 38 節、十六章 1 節提到之約拿神蹟。

2.耶穌對於別人提出祂的異能是藉著「鬼王」的力量來行事提出反駁。 v17-18

─ 「自相分爭」:直譯是「一家敵對另一家」。

◎「凡一國自相分爭」:指耶穌若是藉著撒旦趕鬼,就表示鬼王的國度中有分爭和破裂。假如撒旦真的要藉祂的力量來毀滅祂自己國度中的鬼,邪惡的國度就是有了內戰,它們國家的命運就要完結。

◎「因為你們說」:指耶穌重複第 15 節人們對祂的指控

3.耶穌敘述自己趕鬼的能力是靠神而來,闡明神國度的臨到。耶穌並敘述撒旦像一個壯士護著自己城堡。v19-21

─ 「靠著神的能力」:直譯為「神的手指」,馬太十二章 28 節所用為「神的靈」,出埃及記八章 19 節則為「神的手段」

4.指耶穌仍捆綁了撒旦,攻進城堡,掠奪了撒旦的寶藏,彰顯神的國度。 v21-23

─ 「披掛整齊」:「全副武裝」。

─ 「住宅」:「家園」,指撒旦的國。

─ 「倚靠」:原意是「說服」,引伸為「信靠」、「倚靠」。

─ 「他的贓」:His plunder,指耶穌把人奪回。

─ 「相合」:With,指站在同一邊。

─ 「收聚」:如稻的收割、羊群的聚合。

◎首先有人懷疑耶穌所行的神蹟,甚至認為祂所行的異能是藉著「鬼王」別西卜的力量。耶穌對這些人提出強有力而且毫不留情的反駁。難道撒旦會和自己作對,把自己的下屬都趕走嗎?所以,世人應該看得見這乃是「神的手段」在他們中間。唯有如此,才能領悟到,神的國度離他們是多麼近了。耶穌接著說,撒旦像一個壯士護著他的城堡,但耶穌比那壯士更強,捆綁了壯士(見以賽亞四十九章 24 -26 節) 攻進了它的城堡,掠奪了他的寶藏。

(三)污鬼回來(十一章24-26 節)

○馬太福音十二章43-45 節

1.污鬼離開人後,四處尋找安歇之處,找不到就回到原來的地方看。v24

─ 「無水之地」:指沙漠曠野之地,鬼魔出現的地方。

─ 「尋不著」:Not finding any,持續的動作。

2.污鬼發現人內心空出來,就找了其他的同伴繼續一同去住,於是那人的情況就更不好了。

◎此幾節是專對那些被鬼附著而得痊癒的人說的,他們的身心如同房屋一樣,必須有居住者在內。在他們潔淨之後如果不被聖靈充滿,便會有再被鬼魔侵佔的可能,而且第二次的侵佔不只是當初那個鬼,而是又帶來了更多更惡的鬼。

◎NIV study bible認為這裡可能是指猶太人中那些趕鬼者所做的工作,他們自稱可以趕出污鬼,卻又拒絕上帝的國度,因此鬼只是被暫時趕出。

(四)真正的福氣(十一章27-28 節)

1.耶穌講道時,有一個女人稱讚耶穌的母親是有福的。v27

2.耶穌同意這女人的說法,但說明遵行上帝教訓的人更有福。v28

◎當耶穌在講道時,一個女人毫不忌憚的大聲讚美祂以及他的母親,但耶穌並未看重這種出於情緒激動時的話,只淡淡的告訴她,最重要的還是要聽從並遵守神的話。

(五)責備求神蹟的世代 (十一章29-32 節)

○馬太福音十二章38-42節

1.眾人求看神蹟,耶穌闡明在這邪惡世代,除了自己死以外並無神蹟。(v29-30)

2.尼尼微居民與示巴女王尚且知道把握機會悔改追求真理,但猶太人面對比約拿和所羅門更偉大的人時,反而頑強不信,在末世審判時自然要被定罪。v31-32

─ 「南方的女王」: 見列王紀上十章1-10節、歷代志下九章1-12節。遠道而來的示巴女王

─ 「地極」:指「最遠之處」。

─ 「要起來」:Shall rise up with,可能指「從死?一起復活」或為反映希伯來文或亞蘭文在法律上的本意「一起站起來」,也就是原告站起來對被告的指控。

─ 「一人比所羅門 ( 約拿 ) 更大」:一人,是指耶穌。祂比所羅門更大,講說神的智慧,祂比約拿更大,經過死且進入復活。

◎想到那些人時常要求祂從天上顯個地上沒有的神蹟 (16 節 ),耶穌說,除了傳道的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沒有任何神蹟會給這個邪惡的時代看。約拿曾被奉派到罪惡的尼尼微傳揚悔改之道,尼尼微人聽了就披麻蒙灰痛改前非。如今,耶穌也扮演著相同的角色,傳揚神國度的來臨。如果當代的人真有靈性的話,這簡單的信息已足夠他們使用了。然而他們卻不肯悔改,因此在審判之日尼尼微的人與南方的女王要起來控告以色列人,因為尼尼微人和南方女王沒有看到任何特別的神蹟,就聽了先知的話悔改了。

(六)論心?的光 v33-36

○馬太福音五章15 節、六章22-23 節

1.人點燈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看見。v33

2.眼睛身上的燈,眼睛瞭亮與否影響人對光線的接受程度,同樣的,人內在對上帝的瞭解能力也應該要小心維護。v34-36

─ 「燈」:指「耶穌」或「耶穌的工作」,讓進來的人都看得見。

─ 「地窖」:指一個隱密的地方。

─ 「瞭亮」:Clear,指「單純」、「純一無二」。此字也可以用來指道德上的「真誠」、「純潔」或「慷慨」。

─ 「昏花」:基本意義是指「身體上的不適」,也可以用來指「眼睛的病」或者「道德上的邪惡」。

◎這裡的意義是指耶穌出來傳道,當然是希望所有人都能看到亮光,因此耶穌絕對不會不希望人們更認識他。那他為什麼要拒絕猶太人向他求神蹟呢?因為這些猶太人看不見耶穌的原因不是因為「光線不夠」,而是他們內在的眼睛昏暗了,無法感受到耶穌所帶來的光。因此耶穌在責備他們之後,用隱約的比喻來說明以色列人的問題,並希望猶太人小心自己內在的省察能力。

◎這一段經文如果單獨分離出來,就難以解釋。但由十一章37節中可以看出這一段講論和上面「責備求神蹟」是連接在一起的講論,因此把「責備求神蹟」當成是這一段講論的上文,就容易瞭解耶穌所說的其實是要指明猶太人的「領受能力」有問題。

(七)譴責法利賽人和文士 (十一章37-54 節)

○馬太福音二十三章 1-36 節、馬可福音十二章 38-40 節、路加福音二十章 45-47 節

1.一法利賽人請耶穌吃飯,並詫異祂飯前不洗手,耶穌告訴他們:「?面」的清潔遠比「外面」的潔淨重要。v37-41

─ 「飯」:是指在會堂禱告完以後回來時吃的那一餐,而非指早餐。

─ 「坐席」:Recline at table,「躺臥」,「躺在沙發上」。

─ 「洗手」:原文是「洗」,意思是「浸入水中」,是宗教禮儀上的洗濯。

─ 「如今」:原文是指法利賽人現在作的,也是古時的人所作的。

─ 「你們?面」:Inside of you,耶穌指責法利賽人把杯子的外面洗乾淨,但卻不管?面裝的是什麼。當然,?面和外面都一樣要洗乾淨,不過在程序上應該把洗?面放在優先。

─ 「勒索」:「奪取」 ( 馬太二十三章 25 節 )。

─ 「邪惡」:「惡人」。

─ 「?面的」:Which is within,確切意思不明,可能是把杯盤內的東西拿去救濟別人,同時內心也有愛弟兄的情感和公義,那麼外面的也要因此「潔淨了」。也有可能是諷刺法利賽人內心注意的其實是「財富」與「利益」,因此要把自己內心所看重的分給窮人,執行出「公義」與「憐憫」,那禮儀上的潔淨與否,就反而是次要的了。

2.耶穌指法利賽人的敬虔是虛有其表,疏忽了公義和愛神的事;貪圖名利,使人沾染了污穢而不自知。v42-44

─ 「薄荷、芸香」:兩者都是調味品和藥材,上帝本來只吩咐人由五穀、酒、油等出產中捐出十分之一,而法利賽人為了表示敬虔,連薄荷、芸香、菜也捐出十分之一。

─ 「反倒不行」:這?直譯為「忽略」,意思為「從旁邊走過」。在馬太二十三章 23 節的原文才應當譯為「反倒不行」。本文 ( 路加 ) 中為公義和愛神的事;馬太則為公義、憐憫、信實之事。

─ 「當行的」:應當有的。

─ 「不可不行的」:Without neglecting,「不可忽略」。

─ 「會堂裡的首位」:指會堂中,台上面對會眾的那種半圓形的位置。

─ 「不顯露的墳墓」:若有人沾染了墳墓,要有七天的不潔淨(民數記十九章16節)。在馬太二十三章 27 節中則稱為「粉飾的墳墓」,指別人不知道自己有多敗壞。

3.對律法師的辯解,耶穌指明律法師的言行不一 (v45-46)

─ 「蹧蹋」:「侮辱對方」。這裡律法師發言辯解,是因為通常律法師也是法利賽人。

─ 「擔子」: 是指律法師靠自己口頭遺傳,編纂成一套詳盡而鎖碎的條規,對一般以色列人而言,這是一個可怕的重擔。

─ 「動」:移動、改進。可能指「幫助遵守」或「修正使之可行」。

4.耶穌指出當代的律法師,不但默許自己祖宗逼害先知的行為,而且還變本加厲,殺害神的兒子和使徒,所以要加倍的懲罰 (v47-51)

─ 「修造先知的墳墓」:表面意思為尊崇並記念對先知的記憶。但在上下文?,可能另有這樣的含意:「他們修造沉重的墳墓,為的是確保這些先知再也不會回來找活人的麻煩」。

─ 「祖宗」:亦可指「同質」之人。

─ 「喜歡」:完全贊同別人作為。外表上這些律法師為那些被他們祖先所殺害的先知修建墳墓,彷彿他們不同意他們祖先的作法,可是實際上他們忽略了,他們反對先知的教導,他們所作的竟和他們祖先過去所作的完全一樣。所以他們乃「證明他們自己的不是」。

─ 「神用智慧」:馬太福音二十三章 34 節,耶穌用「我差遣」而沒有用「神的智慧」,本節耶穌乃「靠著神全備的智慧說」。

─ 「都要問」:May be charged against,「討 ( 流先知血的 )債」。

─ 「從亞伯的血起,直到... 撒迦利亞的血為止」:亞伯的血是在舊約中 ( 創世記四章10節 ) 第一個被流出來,撒迦利亞 (歷代志下二十四 22 ) 是最後的一個。從時間上的先後次序言,烏利亞被約雅敬王所殺是發生在撒迦利亞被殺之後。不過,在舊約正典中,創世紀是第一卷書,歷代志則是最後一卷書 ( 參考馬太福音二十三章 35節 )。

5.耶穌指責律法師奪走了知識之門的鑰匙,不但自己不進去學習,還阻止其他人進去學習。v52

◎律法師是猶太人的神學與聖經教師,結果卻讓真心想追求真理的人不得其門而入。

6.文士和法利賽人極力要引誘耶穌多說話好拿他的把柄。v53-54

─ 「極力的催逼他」:原文的意思是「懷恨於心」、「對某事憤恨」。

─ 「引動祂」:誘導祂。

─ 「引動他多說話」:直譯是「他們又用許多問題,想要誘導他多開口說話」。

─ 「私下窺探」:意思是「藏在人看不見的地方,伺機攻擊」。

─ 「拿」:「用網羅捕捉」、「打獵捕捉東西」、「打獵」。

◎耶穌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非常嚴謹的洗刷杯盤的外面,卻完全忽略了更加重要的?面清潔。他們矯揉造作,故意超越律法對人的要求以示敬虔。舉例來說,律法要求他們把一般農作物的十分之一獻給神,但他們卻把後園中的幾株小菜等微不足道、雞毛蒜皮的東西也要計算在內,卻完全漠視了公義和愛神的真意。他們像未經標示的墳墓,使不警覺的人失足跌倒,碰到死人沾染污穢。他們制定了各種不同條規的要求,如同重軛加在一般人的身上,自己卻袖手旁觀,置身法外,對不勝負荷的人,連一指之力也不肯給予幫助。他們手中掌握著開啟救恩之門的鑰匙,非但自己不肯進去,反而擋住了門口,連那些想要進去的人,也無法進去。

(八)防備假冒為善(十二章1-3節)

○第1節同馬太福音十六章6節、馬可福音八章15節。

○第2、3節同馬太福音十章26節、馬可福音四章22節、路加福音八章17節

1.有眾多的人聚集,耶穌開始講道,警告門徒要防備法利賽人的教導。v1

─ 「幾萬人」:應該是誇張的語法,和使徒行傳二十一章20節用法一樣。指大量的群眾聚集。

─ 「甚至彼此踐踏」:描述群眾擁擠的程度。

─ 「先對門徒....」:先對門徒講的這段話到十二節為止。

─ 「要防備」:原意是「把你的悟性用於你自己身上,以避免....」。

─ 「酵」:猶太人往往以「酵」來比喻罪惡的腐化作用,可以參見哥林多前書五章6-8節、加拉太書五章9節。

這裡指這些法利賽人的錯謬教訓以及虛偽、邪惡的心態。

2.通則:事情的真相終必顯明。v2-3

─ 「掩蓋」:原意是「四面八方完全掩蓋起來」。

─ 「房上」:當時的人公佈事情之處。

◎假裝敬虔與表裡不一,暫時雖然不會被察覺,終究會真相大白。

◎「真實」,是信仰的第一要求。「虛假」,似乎是基督徒的大敵,與其為了求他人的稱讚而假冒為善,還不如真實的表明自己的真相。上帝是靈,要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

(九)勇於面對逼迫(十二章4-12節)

○v4-7同馬太福音十章28-31節

○v8-12 同馬太福音十章32-33節、十二章32節、十章19-20節

1.殺身體之外不能做什麼的,不需要懼怕之。v4

2.真正要怕的是上帝─殺身體以後有權把人投入地獄。v5

─ 「怕」:也可以翻譯成「敬畏」。

─ 「地獄」:由希伯來文「欣嫩子」音譯成希臘文。

欣嫩子谷是起初猶太人們以嬰孩為祭獻給迦南神摩洛的地方。獻的方法是把嬰孩放在摩洛神像燒紅的雙臂中。

約西亞王(列王記下二十三章10節)廢除這種可憎的儀式後,這山谷就成為焚燒垃圾的地方。那地方的火日夜不停的燒著,所以被用來表示上帝要施懲罰的地方。

3.上帝必然眷顧 v6-7

(1)連微小的麻雀上帝都詳細眷顧。v6

─ 二分銀子大約是合美金一角。

─ 麻雀是當時窮人的食物。

(2)而門徒比麻雀在上帝眼中更加貴重,甚至連頭髮的數目上帝都仔細眷顧。v7

◎耶穌鼓勵門徒不要害怕,因為真正該怕的只有上帝,而上帝卻是無微不至顧念門徒的上帝,既然上帝如此顧念你我,那還有什麼好怕的呢?

此段提到天父將是門徒的倚靠。

4.要在人面前承認基督 v8-9

(1)在人面前承認基督與否,直接影響日後基督是否承認此人(即影響這人是否得救)。

◎此段提到承認基督與否將是未來得救的必須。當然,把基督當上帝就一定會承認他。

5.說話褻瀆聖靈的不得赦免 v10

─ 參考馬太福音十二章31節、馬可福音三章28-29節。而馬太福音中「褻瀆聖靈」的上下文顯明這行為是把耶穌靠聖靈能力所行的真正神蹟奇事,當作是撒旦的作為。

─ 「干犯」:against。

─ 「褻瀆」:羞辱。

6.當被控告到掌權者面前時,聖靈會教導當說的話。v11-12

─ 「不要思慮」:「不要開始掛慮」。

─ 「當說的話」:直譯是「必須要說的話」。

◎此兩段提到聖靈的地位以及工作,在面對逼迫的時候聖靈將主動介入幫助門徒,所以門徒可以有倚靠。且聖靈將親自教導門徒說話,亦即門徒說的話將是聖靈的話與聖靈的工作。而把耶穌趕鬼這樣的聖靈工作說成是邪靈的工作的,是褻瀆聖靈。那不接受門徒倚靠聖靈說出的話,豈不也接近是褻瀆聖靈?

◎此大段由天父、聖子、聖靈的不可侵犯以及權威,和天父、聖子、聖靈的顧念與參與來鼓勵門徒勇於面對逼迫!

(十)無知財主的比喻(十二章13-21節)

1.起因:有人請耶穌幫他和他的兄長分家產。v13

─ 按律法規定(申命記二十一章17節),分家業時,兄長多得一份,即三分之二歸兄長,三分之一歸小弟。

─ 按當時的習慣,夫子有權根據摩西的律法替人分配家產。

◎這人向耶穌發出的請求既自私又只顧現實,他顯然沒有認真聽耶穌前面的教訓,所以發出這與耶穌的教訓無關的請求。

2.耶穌拒絕他的要求。v14

3.耶穌趁機警戒眾人不可貪心,因為生命跟家道豐富無關。v15

─ 「免去一切的貪心」:直譯是「要離去貪求更多的慾望」。

◎耶穌關切的是這人心中的貪念。

4.耶穌用無知富翁的比喻來警戒眾人不要貪心: v16-20

(1)富翁豐收,為自己的財富如何收藏擔心。v16-17

─ 「田產豐富」:直譯是「出產量很大」。

─ 「自己心?思想」:原文的時態表示財主繼續不斷擔心他的問題。

(2)於是一面定計畫建造倉庫,一面要自己的靈魂安心享受。v18-19

(3)上帝責備財主的無知,並要收取財主的靈魂。v20

5. 結語:凡為自己積財,在上帝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必在自己不在意的時候,蒙受上帝的審判。v21

◎這財主終日所擔心的是自己的財富問題,而以為財富可以給他永遠的福樂,然而終有一日死亡臨到,一切成空。而20節上帝收取財主的靈魂,與財主的無知並不一定有因果關係,此比喻的重點耶穌在21節已經說明了,不該做過多偏離主題的揣測。

(十一)不要憂慮(十二章22-34節)

○馬太福音六章19-21節、25-34節

1.因為v21的結論,所以門徒不需為生命和身體憂慮。v22

2.理由與通則:因為生命勝於飲食,身體勝於衣裳。v23

3.申論: v24-29

(1)自然界生物的生命上帝照顧,而人的生命比這些貴重,所以上帝一定也照顧。v24, 27, 28

─ 「烏鴉」:泛指一切烏鴉類的鳥。

─ 「百合花」:此字特別是用來指「白色的百合花」,不過一般也用來指許多類似百合花的花朵。

(2)自己的思慮並不能改變許多重要的事實,那還憂慮什麼呢?

─ 「壽數多加一刻」:原文直譯是「使身量多加一肘」。

─ 「一肘」:四十六公分、十八英吋。

(3)結論:不要求喫甚麼,喝甚麼,也不要掛心。v29

─ 「不要求」:「現在停止求」,原文是現在命令語氣。

─ 「求」:尋求、seek。

─ 「掛心」:原意是「懸在半空中」,後來轉為「憂慮、懷疑」。

◎自己的思慮無益,而且有上帝看顧,因此不必憂慮。

4.吃喝是一般人所擔心的,而基督徒的生活需要,上帝早就知道。門徒只要掛慮上帝的國度,上帝就會把生活所需要的東西供給門徒。v30-31

5.上帝的子民啊!不要懼怕,因為上帝樂意把國賜給門徒。v32

─ 「小群」:這樣的語法有「憐憫」的意思。

─ 「國」:參照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9節,指主權和治權。

◎上帝的子民應該是把上帝當上帝的一群人,所以關心上帝的國度應該是正常的表現,也該相信上帝必然供應適當的衣食。當然,這裡沒有說人的日常生活需要不重要,而是提到基督徒的人生目標應該是上帝的國度,而不該汲汲於生活的需要本身。

6.要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積蓄財寶在天上。v33-34

─ 「壞」:原意是「老的」、「變老」。

─ 「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理由是在34節。而此句話是不是要按字面遵守? 還是當成耶穌對 34 節與賙濟窮人的加強語氣教導?本身無法由此段經文看出,而我們如果參照路加福音十章 38 節、約翰福音十九章 23 節,可知耶穌的跟隨者仍有私人財產,而耶穌也沒有反對他們擁有。由這些經文可以對照瞭解這句經文應該做「加強語氣」解!意思是吩咐門徒「不要被錢財纏累」。

◎應用:不要惜物過於愛人,不要讓錢財影響自己的心志。

(十二)要警醒預備耶穌再來(十二章35-48節)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5-51節

1.要像警醒的僕人等待主人由婚宴回來一樣的警醒等待耶穌再來。v35-36

─ 「束腰」:當時東方人穿長外衣,不容易走得很快,所以在走動之前很重要的一件事是把腰束起來。

─ 「點著」:原文時態顯示:「已經點著了,還要繼續點著」。

2.主人回來了看到僕人警醒,僕人就有福了。v37-38

─ 羅馬人把一夜分成四更,猶太人及希臘人把一夜分成三更。

都是由晚上六點到早上六點等分為四份或三份。

◎耶穌用警醒的僕人來勉勵門徒要警醒。

3.主人如果知道竊賊何時來到,就會警醒,不讓賊摸進屋子。v39

4.門徒也要一樣預備,因為在人想不到的時候,耶穌就會再來。v40

◎耶穌用主人警醒防竊賊的比喻,勉勵門徒警醒等候他再來。

5.彼得問耶穌教訓的對象。v41

6.耶穌用忠心管家的比喻回答彼得。v42-46

─ 「管家」:當時人家中所請管理家務的人。

(1)忠心的管家:管理家中的僕人,按時分糧。

結局: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

(2)不忠的管家:惡待其他僕人,吃喝醉酒。

結局:主人要嚴厲地處罰他,視他為不忠心的人。

─ 「重重的處治他」:原意是「切為兩半」。

─ 「和不忠心的同罪」:通常是指不信,但這裡可能指不可靠、不能信任。

◎正如「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一樣,耶穌用忠心管家和不忠心管家的表現與結局來回答彼得,就是任誰願意當忠心管家,都有一樣的福氣。

7.知道的多,被要求也多。v47-48原則: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v47-48

◎而這裡耶穌更進一步的表示,彼得知道主人的意思,就要負更多的責任。

(十三)耶穌引起分裂(十二章49-53節)

○馬太福音十章34-36節

1.耶穌來如同把火投在地上,如果因此燒起來,也是耶穌的心意。v49

─ 「不也是我所願意....」:直譯是「我何等願意這火已經燒著了」。

2.耶穌知道自己還有應當受的洗(十字架),內心十分迫切。v50

─ 「當受的洗」:顯然是指十字架的死。

3.耶穌來將帶來分爭(因為對真理認知不同產生的)。v51-53

◎當真理來到世間時,有人接受有人不接受,因此自然就產生對立。

關鍵性的真理出現,在人世間引起爆炸性的影響,有如野火燎原。

而耶穌心中迫切的渴望達到上帝交付的替贖使命,似乎也表明了這使命在耶穌心中也有爆炸性的影響力。

(十四)當分辨時候、按理而行(十二章54-59節)

1.人懂得分辨氣象的變化,怎麼不懂得分辨這時代呢? v54-56

─ 「西邊」:地中海的方向。

─ 「南風」:吹自阿拉伯沙漠地帶。

─ 「這時候」:只耶穌所帶來的新紀元與抉擇關頭。

◎眾人看過耶穌的神蹟記號,應當懂得分辨才對。

2.要自己判斷什麼才是對的。v57

3.小心判斷不清將讓自己到法官面前被判有罪,要為自己的錯誤付上足夠的代價。v58-59

─ 「拉你」:「粗魯的拉下去」。

─ 「官」:「執行者」的意思。同英文的practor,執行懲罰的人。

─ 「半文錢」:約等於美金半分。

◎耶穌用這比喻來解釋人應當小心分辨省察,尋求解決之道,免得最後要為自己的無知付上代價。

◎在耶穌的眼中,當時的眾人應當可以分辨這個關鍵時代的特徵。由耶穌的所作所為,人們應當可以知道這是彌賽亞降臨,神國開展的關鍵時刻。

(十五)悔改與滅亡(十三章1-9節)

1.有人告訴耶穌彼拉多的暴行與加利利人的遭遇。v1

─ 「正當那時」:顯示下面的記錄與前面的講論密切相關。

─ 「彼拉多」:於主後二十六年至三十六年間任巡撫,管轄猶太、以土買、及撒瑪利亞。

◎很可能是因為耶穌前面的講論有「審判」的觀念,引起一些人把當時有些人遭到「惡報」的消息告訴耶穌。

2.耶穌表示遇到這些苦難的遭遇並不是因為他們罪比眾人多的關係,而旁觀者應該警醒,如果不悔改所遭遇的會比這些更糟。v2-5

◎當時猶太人的觀念認為人遭遇橫禍或疾病,一定是因為犯罪的緣故,所以被上帝懲罰。耶穌一方面指出這觀念的錯誤(沒有遭遇苦難的人可能自以為比在苦難中的人道德高尚),一方面也呼籲眾人悔改。

3.耶穌用無花果樹的比喻來表達上帝的寬容與審判。v6-9

─ 「白佔地土」:「使土地完全沒有用處」。

◎「無花果」:以色列的國花,在舊約中常常用來象徵以色列國。

◎這比喻顯示,上帝一方面是寬容的,願意給人再一次的機會,卻也是嚴厲的,充分的賜予恩典後如果仍然不悔改,結局是可怕的。

(十六)在安息日治好駝背的女人(十三章10-17節)

(十六)在安息日治好駝背的女人(十三章10-17節)

1.時間:安息日。

地點:會堂。

背景:耶穌正在教訓人。v10

2.主角:一個被鬼附著的女人。

生病時間:十八年。

症狀:腰彎得一點直不起來。v11

─ 「被鬼附著病了」:直譯是「有一個軟弱的靈」,意思是婦人病因是這個「軟弱的靈」。

─ 「腰彎」:醫學用詞,指「脊椎彎曲症」。

3.耶穌醫治了女人,女人歸榮耀給神。v12-13

─ 「歸榮耀與神」:原文的時態顯示是「開始歸榮耀給神並繼續歸榮耀給神」。

4.管會堂的指責耶穌不應該在安息日治病。v14

─ 「說」:直譯是「回答說」。顯然管會堂的人認為自己的職責重要,不應當無視於耶穌干犯安息日的舉動,而採取主動的表現。

─ 「管會堂的」:負責安排猶太會堂的崇拜程序的人,所以是頗有地位的人。

5.耶穌指責管會堂的人假冒偽善,即使是安息日,為了維護牲畜的性命與好處,人還是會牽他們去喝水。而這女人比牲畜貴重,應該在敬拜上帝的安息日解開她身上撒旦的捆綁。v15-16

─ 「主說」:直譯是「主回答他說」。

6.耶穌的敵人因耶穌所說的話慚愧,眾人因耶穌所行的事歡喜。v17

─ 「都慚愧了」:覺得不好意思。

(十七)芥菜種與麵酵的比喻(十三章18-21節)

○馬太福音十三章31-33、馬可福音四章30-32節

1.耶穌用芥菜種的成長來比喻神國的擴張性。v18-19

─ 「宿」:「築巢」、「搭帳棚」。

◎「芥菜」:這種芥菜並不是一種草本植物,而是種在原野上可以長大成樹的,高度可達三公尺以上。芥菜的枝枒間經常可以見到鳥類棲息,因為鳥喜歡吃芥菜的小黑種子。此種植物是一年生的植物。

2.耶穌用麵酵讓整團麵起作用來比喻神國的影響力。v20-21

─ 「三斗麵」:與創世記十八章6節中撒拉使用的麵等量。不過不一定代表什麼深切的含意。

◎這比喻可能表達幾種可能含意,麵酵在聖經中雖然常常表達不好的意義,但在這裡並不一定表達不好的意義。有以下幾種可能的解釋

(1)天國的擴張性

(2)天國的工作不是肉眼可見

(3)天國的工作是由裡面做起

(4)天國的能力是由外面來的

(5)天國的內部還是會混雜有敗壞的人(把麵酵作負面解)。

柒、耶穌在比利亞及附近傳道(十三章 22 節 -十九章 27 節)

一、當進窄門 (十三章22-30節)

○馬太福音七章13-14節、21-23節

(一)背景:耶穌由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去,在所經過的各地教訓人。v22

◎此處所記載的是耶穌傳到的晚期第二次前往耶路撒冷,相當於約翰福音十一章所記錄的。

(二)有人問耶穌得救的人數,耶穌以「努力進入得救之門,以免後悔莫及」來回應之。v23-28

─ 「努力」:原文有「痛苦」的意義,意即「辛苦的努力」的意思。

─ 「叩門」:原文的時態表示「繼續的叩門」。

◎許多人以為自己是基督教圈子裡的人,因此得救是必然的,他可以安享基督教中的一切好處。而耶穌這裡的警告是嚴肅的,熟悉基督教儀式或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不一定帶來必然的救恩。

◎得救的確實人數不是我們應該在意的重點,自己是否在得救者之列才是應當小心謹慎的。

(三)耶穌表示各處都有人進神的國,但是有些在後的將反而要變成在前的。 v29-30

─ 此處的「在前」、「在後」之前沒有定冠詞。

◎「有些在前的將要在後....」也許解釋成「神的國裡,人的地位和名次往往出人意料」比較合宜。

二、警告希律 (十三章31-35節)

○馬太福音二十三章37-39節

(一)有法利賽人要耶穌逃避希律,因為希律想要殺耶穌。v31

◎由此看來,並非所有的法利賽人都是敵對耶穌的,還是有人真心敬愛真理,這裡有一些人,尼哥底母是另外一個例子。另外有人認為這些法利賽人其實是要恐嚇耶穌讓他早日離開此地(可能是希律管轄的比利亞)。

(二)耶穌要人轉告希律:一方面他的時間不多,另一方面,不管情況如何,他必須遵行上帝給他的使命,走向耶路撒冷與十字架。v32-33

─ 「狐狸」:猶太人常用來比喻「狡猾」或「無關重要」的人。

─ 「今天、明天」:原文可用來指一段不確定但有限度的時間。

─ 「我的事就成全了」:也可以解釋成「我的目標就達成了」。

(三)耶穌哀嘆耶路撒冷的惡行,雖然上帝多次給予機會,以色列人還是拒絕終必遭遇懲罰。v34-35

─ 「家」:可能指「聖殿」、「家族」、「後裔」。許多解經家都認為是指「聖殿」。

─ 「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指的是「保護」的意思。

─ 「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比較好的抄本中沒有「荒場」,直譯是「你們的家留給你們」。意義大約是「這是你們的家,你們自己可以完全擁有它,但是你們也要完全靠自己去保護它,因為我已經不再保護它了」。

◎這裡可能顯示耶穌曾多次到耶路撒冷去(比福音書所記還多),不過我們所知有限。

三、在法利賽人家中作客 (十四章1-23節)

(一)背景:耶穌在安息日到一個法利賽人首領家吃飯,眾人在旁邊窺探耶穌。v1

(二)醫治患水臌的人 v2-6

1.主角:一個患水臌的人。v2

─ 「水臌」:意思是「裡面積水」的意思。

◎這個人應該不是受邀的客人,因為耶穌在第四節治好他的病就叫他走了,所以可能是非受邀請闖入,或者是事先計畫好的。

2.爭論中心:安息日治病可不可以。v3

─ 「律法師和法利賽人」:此兩名詞共用一個冠詞,表示在此他們是同一類人,或者具有兩種身份。

3.耶穌治好病人,並以安息日牛、驢遇到危險,人立刻會救牲畜,所以安息日治病並無不可。v4-5

─ 「治好那人」:應該翻譯為「扶著他,把他治好」。

─ 「驢」或牛:有某些抄本寫作「兒子」,這是因為原文兩字的相當接近。不過似乎仍以「驢」較為可能。

4.律法師和法利賽人無法回答耶穌的話。v6

(三)耶穌教訓人不要選擇首位 v7-11

1.背景:耶穌看到被邀請來的客人選擇首位。v7

─ 「揀選」:原文的時態表示「他們為自己選擇」。

─ 「首位」:就是席上最尊貴的位置。

2.耶穌教訓人被請去赴筵席的時候,不要坐在首位,以免有更尊貴的人被請來,自己就羞愧的退到末位。還不如先坐在末位,等候主人招呼到較尊貴的席位,這樣更得著榮耀。v8-10

─ 「末位」:就是最卑微的位置。

─ 「請上坐」:「請到上面的座位來」。不一定是指坐首位,而是指比較尊貴的位置。

◎「退到末位」:可能因為中間的座位已經坐滿了。

3.通則:自高的要被上帝降為卑,謙卑的要被上帝升為高。v11

─ 十一節可以翻譯為:「因為凡高抬自己的,必要降卑;自己謙卑的,必要升高。」(新譯本)

◎謙卑是基督的本性,身為上帝的耶穌都願意俯就卑微的人,我們豈不更應該謙卑的看自己是可以被取代的?

(四)耶穌鼓勵幫助無力回報的人 v12-15

1.耶穌告訴請他赴筵席的人要請那些無力回報的人。v12-13

2.因為上帝必要報答做這樣事的人。v14

─ 「義人復活的時候」:這裡是指「末世審判時的復活」。

3.同席的人有人感嘆:能在神國吃飯的人有福了。v15

◎當時拉比的教訓中,常常用筵席來表示屬天的福份。耶穌講到復活這人立刻就講出這句話,可能是為了表達自己的虔誠,或者因為其他不為人知的理由。不過耶穌立刻因勢利導,就著他的話表示許多受邀進天國的人反而沒有機會進去。另一方面,極有可能這人也擁有一般猶太人的觀念,認為自己是個不錯的猶太人,一定可以參與神國的筵席,因此滿懷喜悅與憧憬說出這句話。

(五)筵席的比喻 v16-24

○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10節(不過有解經家認為這兩段並不相同)

1.背景:有人擺了大筵席,請了許多人。時候到了,就要僕人去提醒客人赴宴。v16-17

─ 「擺設」:意思是「正在開始擺設」。

◎在當代的猶太和羅馬上流社會中,請人赴宴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主人先打發僕人發出初步的邀請,然後到時再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當時在耶路撒冷的上層社會中還有人以「非兩次被邀則不赴宴」來誇口。因此這些客人是早就已經接受邀請,答應要來赴宴的客人。若在此最後的時刻,客人不守約出席,是非常的不禮貌,甚至可說是對主人的侮辱,在阿拉伯的部落間這樣的舉動就等於宣戰。

(取自馮蔭坤先生「擘開生命之餅」,基道書樓出版)

2.客人們各用不同的理由推辭不赴宴。v18-20

◎這三個推辭的理由都不太合理,地、牛都已經買了,妻子也娶了。

似乎沒有什麼理由說一定不能去參加筵席的。地、牛都不會跑掉,妻子可以一起帶去,因此實在不是推辭的好理由。尤其地在買之前應該已經看過了,牛應該也試過了才對。

◎按當時的習慣,筵席一般是在下午的後半才開始,因此看地、試牛應該都可以等待明天早晨,而不必急在即將日落的筵席時間。因此這裡的推辭可能是一種「託詞」,甚至有侮辱主人之嫌疑。

3.僕人回去報告主人,主人就動怒,要僕人去找一些本來沒有邀請的人來赴宴。v21

─ 「動怒」:原文時態表示開始生氣。

4.又要僕人四處勉強人家來赴宴,直到屋子坐滿。v22-23

─ 「勉強」:意思是「理性的說服」而不是「強迫」的意思。但此字帶有「催促」的意思。以往奧古斯丁以為這是「宗教迫害」的意思,於是這句話就變成許多人強迫人接受基督教信仰的根據,這實在是一個錯誤。

─ 「路上」:在此是與「大街小巷」相對,指的是城裡通往外面的公路或主要道路。

◎「路上和籬笆」:有可能意思是指猶太人以外的外邦人。

5.結論:先前邀請的人沒有一個能夠享受筵席。v24

◎原先擁有優先權利的被邀者,居然自己放棄了權利,侮辱了主人,反而喪失了赴宴的資格。

四、作門徒的代價(十四章25-35節)

(一)許多人跟耶穌同行,耶穌轉過身來教訓他們。v25

(二)必須愛耶穌勝過親情和自己的生命才能當耶穌的門徒。v26

(三)作耶穌的門徒應該願意隨時準備犧牲生命。v27

◎「背自己的十字架」,在當時聽眾的耳中,意義就是「準備去被釘十字架」,因此「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的基本意義就是隨時準備犧牲生命去面對最嚴苛的刑罰。

(四)要清楚計算代價才決定要不要跟隨耶穌。v28-32

─ 「笑話他」:「把他當孩子一樣戲耍、譏笑、侮辱、玩弄他」。

─ 「這個人」:「這個傢伙的意思」。

─ 「去敵」:「出去迎戰」。

◎不管是蓋房子、打仗,都應該要慎重計算代價,才不會被人取笑或遭致嚴重的後果。而今天選定自己生命的目標與價值觀的標準,自然也不應該輕率,也應該慎重考慮後才做決定。

(五)人要把耶穌當成最高優先才能作耶穌的門徒。v33

─ 「撇下」:「把自己從某些事上分別出來」,「放棄某些事物」。

(六)形式上相似而實質上失去內涵的基督徒,是沒有作用的,最終會被拋棄。 v34-35

─ 「糞裡」:指「垃圾堆」或「糞堆」。

◎當時使用的鹽是含有多量雜質的鹽,當整塊鹽中的鹽份用完只剩雜質時便淡而無味,只好扔掉了。這種失去鹽分的雜質,看起來可能和原先的鹽塊外表相似,然而內在的本質卻不是鹽。

◎耶穌從來沒有降低標準來欺哄人跟隨他,反而要所有要跟隨他的人要思考並慎重計算代價才決定。另外形式上是耶穌的門徒並沒有意義,不過是有如「失了味的鹽」而已,有沒有真實的內涵(鹽分)才是更重要的。

五、迷羊、失錢、浪子的比喻(十五章)

(一)比喻的背景 v1-2

1.許多傳統被認為是「壞人」、「罪人」的人接近耶穌要聽耶穌講道。 v1

─ 「眾」:原文是「所有」的意思,應該是誇示法,表示非常多的稅吏和罪人都來了。

─ 「稅吏」:專為羅馬帝國徵收稅款(如關稅、路費)的猶太人,常訛詐人以飽私囊,並因其與外邦人常有來往,故於宗教上而言視為不潔,與妓女、罪犯同列。

◎法利賽人稱「不守律法的人」為「屬世之民」,認為不能把金錢、秘密、孤兒交付給他們,也不能接受他們的證言,不可陪伴他們旅行,當然更不可到這種人家中作客和邀請這種人到家中作客......種種的隔離措施,無非是避免自己沾染污穢,因此耶穌接納這種人對法利賽人來講實在是難以接受的舉動。

2.耶穌接納這些受人輕視的人,引起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v2

─ 「接待」:原文是現在式,表示法利賽人和文士指責耶穌經常讓罪人們可以接近他。

◎「吃飯」:這種行為表達出耶穌不只是單純的與罪人交往,更表示接納與認可。

(二)失羊的比喻 v3-7

○馬太福音十八章12-14節

1.耶穌用比喻說明牧人雖只有少數的羊迷失,也會暫且拋下多數沒有迷失的羊去找迷失的羊,並未找回少數的失羊而快樂。v3-6

─ 「曠野」:是當時牧羊人平常放牧牛羊的牧場。

2.上帝的心意也是如此,願意為一個罪人暫時拋下義人,並且為罪人的悔改而歡樂。因此耶穌要接近罪人。v7

◎「不用悔改的義人」:大概是諷刺的話,指那些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

(三)失錢的比喻 v8-10

1.同樣的,一個婦人失落的少數的錢,也會盡力去尋找直到找到,並且為失落的前的尋回而高興。v8-9

─ 「十塊錢」:一塊錢相當於當時一天的工資。

◎「打掃」:當時的地面應該是泥土地,所以要找硬幣就必須打掃地板。

◎這婦人急著想找回錢幣的原因,一方面可能因為這錢幣的價值也蠻高的,對於不富有的人也算是一筆不小的金額。另外還有一個可能,就是巴勒斯坦已婚婦女的記號,就是在頭上紮一條頭巾,上面綴了十個銀幣,然後用銀鍊子串起來。這條頭巾的作用有點像是婦人的結婚戒指,因此如果失去的是這十個銀幣之一,那就會引起一陣急切的找尋。

2.失落的罪人悔改,上帝和天使也有如找回失落一塊錢的婦人一樣快樂。v10

─ 「歡喜」:比較好的翻譯是「歡喜起來」。

(四)浪子的比喻 v11-32

1.主角:一個父親和兩個兒子。v11

2.小兒子向父親要求分家產,之後就離開父親到遠方去了。v12-13

◎依照猶太律法的規定,兄長可以比弟弟多分一半財產,所以弟弟應該可以有產業的三分之一(可以參考申命記廿一章17節)。另外根據律法,小兒子也沒有資格叫父親現在分財產。當時有兩種繼承產業之方法:一是死後遺產,二是生前脫產但有享受財產利益之權。因此父親在此時分財產在當時是很不尋常的事。

3.小兒子離開父親後的生活:任意放蕩、浪費貲財,直到耗盡一切所有的。v13-14

─ 「浪費」:是「分散」的意思。

─ 「放蕩」:意思是指「無可救藥,不能節省,喜歡花錢」。

─ 「任意放蕩」:指「放蕩不羈的生活方式」。

◎「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有破釜沈舟的意思,亦即小兒子不打算回來了。

4.小兒子耗盡財富時,正好遇到當地的飢荒,於是去做低賤的放豬工作,遭遇比豬還不如。v14-16

─ 「窮苦」:「落後」、「晚了」、「入不敷出」。

─ 「一個人」:原文是「公民中的一個人」,亦即小兒子投靠的人具有羅馬公民身份。

─ 「放豬」:在當時是最低賤的行業,而猶太人又禁止吃豬肉,因此對猶太人而言,這更是一種污穢墮落的工作(可以參考利未記十一章7節)。

─ 「豆莢」:中東和地中海盆地常見的一種常青樹所結的種子,多供家畜食用。

◎由小兒子從事放豬的工作看來,小兒子離開父親是到非猶太人的地區去。他放棄了自己的家,甚至離開本國和本族(也有可能包含自己傳統的信仰)。

5.轉捩點是當小兒子想到父親的豐富,決定向父親認錯並且願意以雇工的身份回到父親身邊。v17-20

─ 「他醒悟過來」:直譯應為「但當他回復自我」。似乎表示他離開家時也同時拋棄了自我,而這時才找回自我。

─ 有「多少」雇工:意思是「很多」的意思。表示父親是個富有的人。

─ 「口糧有餘」:「被餅所圍繞著」,「口糧過剩」的意思。

◎「雇工」:是僕人中地位最低的一種,可以在一天之中隨時被免職,根本不算屬於這個家庭。而僕人多少還算是家庭中的一份子。

6.父親卻接納失喪的小兒子之回頭,仍願意當他是兒子,並要僕人殺牛犢慶祝,因為他認為小兒子是失而復得、死而復活的。v20-24

─ 「袍子」:指精緻大方,長度到腳的外袍。

─ 「上好的袍子」:原文意義是「最好、最有價值的袍子」。

─ 「鞋」:原意是「穿在底下的」,亦即是指「鞋子」。鞋子和戒指在當時都有特殊意義,穿戴這兩樣的人是屬於「自由人」,當時的奴僕都是打赤腳的。

─ 「肥牛犢」:意思是「用麥飼養的牛犢」。這種牛犢是為了喜慶時食用而特別飼養的。

◎父親在相離還遠的時候就看到小兒子,還飛奔過去與他連連親嘴。

顯然父親是常常依門等待兒子的歸來。一方面父親的年紀可能也有一把了,跑步過去應該是很不尋常的動作,而這時小兒子的裝扮和衣著可能也很污穢,願意與他連連親嘴是一件很不尋常的事。充分表達了父親的愛。

7.大兒子聽見歡樂的聲音問明事情的真相就生氣,認為自己遵命行事並沒有換得父親的賞賜,而墮落的小兒子作惡多端卻得父親的歡心。 v25-30

─ 「問」:原文顯示大兒子是「一再重複的問」,顯示態度的迫切。

─ 「無災無病」:意思是「身體健康」。

─ 「勸他」:「開始、而且繼續不斷的勸告他」。

─ 我「服事」你這多年:這字是由「奴僕」變化而來,意思是表明大兒子認為他在家中像奴隸一樣的工作。

─ 「違背」:「忽略」或「疏忽」,另外原文的時態顯示他是「一次都沒有違背」。

8.父親勸告大兒子,他的努力並沒有白費,本來父親所有的都是聽命的大兒子的(大兒子還誤會父親是吝惜)。而這小兒子是失而復得的,因此應當歡喜快樂。v31-32

─ 「兒啊!你」:這幾個字有強調的作用,意思是要大兒子思考自己的處境。

◎父親沒有對大兒子的正直和忠心做任何評論,反而強調他和大兒子之間的親密關係。而父親眼中,大兒子可以擁有他所有的一切,而大兒子確認為父親是個刻薄寡恩的主人,要他用刻苦的工作才能換取其歡心。似乎父子之情在大兒子的心中是蕩然無存的。

◎許多解經家認為此段的標題應該訂為「父愛的比喻」而不是「浪子的比喻」,理由是因為重點是表達上帝接納罪人的愛,而不是浪子的悔改。

◎失羊、失錢和浪子的比喻都是為了回應第一、二節中自義的法利賽人對耶穌的質疑,說明上帝對人的心意不是幸災樂禍,也不是樂意與罪人隔絕,而是有如失羊的牧人、失錢的婦人以及失去兒子的慈父一樣,殷切的尋找,盼望失喪的人快回來。

六、聰明管家的比喻(十六章1-18節)

(一)故事背景:有一位財主的管家將要被財主辭職。v1-2

─ 「管家」:原文可以指一個城市的銀庫主管或一個富人家的首席家僕,負有照顧及管理其他僕人之責任。而在本段則指一個富人的「財產管理人」。可以代表主人處理其產業。而由後來他的遭遇是「被辭退」,可見他不是一個奴隸,而是一個雇員。

─ 「告」:「說閒話毀謗人」的意思,指著含敵意的指控(不論是否是誣告)。

─ 「浪費」:表示這管家是因為疏忽職責而不適當的消耗主人的財物,而不是蓄意騙取或盜用主人財物。

─ 「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可以譯為「我聽見的這是怎麼回事」或「為什麼我聽到這事」。

─ 「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意思是「提出一份報告,交代你所經管的事」。

(二)管家酌量自己的能力,決定想辦法讓自己失去管家職位後有好出路。v3-4

─ 「討飯呢﹖怕羞」:原文的時態顯示這裡的意思是「怕難為情,不敢開始去討飯」。

─ 「我知道」:意思是「我想到了」、「我想通了」。

(三)管家擅自修改主人的帳目以減低債務人的負擔。v5-7

─ 「簍」:相當於八、九加侖。

─ 「你的帳」:直譯是「你的字」,亦即你的「借據」。

─ 「石」:相當於十「蒲式耳」,約等於八十七公升。

◎這些欠單上面寫的龐大數目的物品,很可能背後其實是借了一筆錢。

欠單上面要用油和麥子表達,可能是為了避免觸犯摩西律法中規定不准猶太人像同胞放債取利的規定(出埃及記二十二章25節、利未記二十五章35、36節、申命記二十三章19、20節)。另外有近代學者指出欠單上所寫的,可能是「本利總和」,而管家所減免的,是利息的部份。

(四)結果:主人誇獎管家做事聰明。v8

─ 「聰明」:指「分辨能力」,也可以翻譯成「狡詐」。

◎當然主人的稱讚只在「做事聰明」的部份,而不是造成他損失的部份。而如果前面的解釋正確,那這管家現在所做的,是用主人的身份遵行律法「放債不取利」的規定,這樣一方面造成債務人對他的感恩之心,也讓主人無法控告管家(因為他以職權行合乎律法的事,除非主人要承認自己違背律法)。而且管家是「一個一個」的做這事,所以也不會有人證(兩個人以上)可以對自己構成威脅。

(五)結論: v8-13

1.一般人在世界的事情上比基督徒更聰明。v8

─ 「今世之子」:指人生觀、價值觀完全受這世界影響的人。

◎耶穌鼓勵聽眾像這管家一樣「精明」,但是也要把精明用在「屬靈的事上」。馮蔭坤先生認為耶穌說這話的弦外之音是「我的門徒在神國的事務上,若有今世之子在應付世事方面的那種機智、靈巧、能耐、決心,那就好了」。

2.要用錢財結交朋友,以換取永生。v9

─ 「朋友」:可能可以指「窮人」,不過另有一種說法是指「上帝」,而後面的「他們」可能是為了避諱上帝的名字而用「天使」來取代。這是因為接人到永存帳幕的應該是上帝。

─ 「無用」:「到了盡頭、不復存在」的意思。

◎「不義的錢財」:可能有兩種解釋,一是有如中文「不義之財」的意思,泛指一般的財物多少有其不義的成分。另一種解釋是「不義的錢財」就是「今世的錢財」的意思(保留死海古卷的昆藍社團之看法)。「不義」是「今世」的特徵,所以今世的錢財就是不義之財。兩種解釋都表達出耶穌這裡的意思是泛指一般的財物的意思。

3.由小見大,小事如何,大事也會如何。v10-12

◎「不義的錢財」和「別人的東西」都是指今生的財富,今生的財富常常帶有不義的特質,我們也像管家一樣不能真正擁有世上的財物。

「真實的錢財」和「自己的東西」指的是來生的福氣,那是我們真正可以擁有的。然而我們使用上帝託付的財富之方式,會影響末日上帝把真實的財富交付我們的結果。

4.一個人只能有一個主人,所以不能侍奉上帝又侍奉金錢。v13

◎「不能」:不是「不可能」,而是無法以奴僕侍奉主人所應有的態度─集中全力服事他。來服事兩個主人。尤其上帝和金錢對人的要求常常背道而馳,人更是只能選擇一個主人來順服。

(六)法利賽人的反應與耶穌的教訓 v14-18

1.法利賽人本質上是貪愛錢財,所以聽見耶穌的教訓就取笑耶穌。v14

─ 「嗤笑」:原意是「把鼻子翹起來表示輕視」的意思。

◎法利賽人的觀念中常常把世界上的榮華富貴和良善相連結,認為自己的富足是上帝對自己良善的賞賜。因此可能轉變成追求財富以證實自己的良善。

2.耶穌說明上帝知道人的內心。v15

3.律法時代到施洗約翰為止,從此進入新的時代。v16

─ 「到約翰為止」:意思是包含施洗約翰在內。

─ 「律法和先知」:這是舊約內容的總稱。

─ 「努力」:strong編號 971,此字有幾個意思:

(1)使用力量或暴力。

(2)奮力進入。

(3)迫切邀請。

馬太福音十一章12節得努力則可能有以下的意思:

(1)被暴力對待、被壓迫,遭受暴力攻擊。

(2)被熱切尋求。

(3)得勝的展開,強有力的開展。

此處的意思應該是「奮力進入」,亦即人人奮力要把握好機會進天國。

4.但律法的功效仍然不會廢棄。v17

─ 「一點一畫」:原文是「一畫」。原意是指把希伯來文的字與字分開的記號。這些小差異雖然細微,卻可以改變整句文字的意義。因此這裡的意思不是「字句的細微部份不能被廢棄」,而是律法的意義不會被改變。

5.休妻另娶和娶被休之妻的都是犯姦淫。v18七、財主和拉撒路(十六章19-31節)

(一)生前的背景: v19-v21

1.有一財主身穿高貴衣服,天天奢華宴樂。v19

─ 「穿著」:原文時態表達出「習慣穿著」的意思。

─ 「紫色」:這種袍子是用一種紫色魚或紫色貝類所提煉的染料所染,價格高昂,只有財主或王室所穿的外衣才用的起。

─ 「細麻布」:由埃及產的亞麻製成,包裹木乃伊就是用這種細麻布。這種布料是用來縫製裡衣。

◎這財主不但是奢華宴樂,而且還是「天天如此」,顯然是相當窮奢極侈。

2.乞丐拉撒路渾身是病在財主門口,要撿財主剩下的零碎充飢。v20-21

─ 「討飯的」:原文意思就是「乞丐」。

─ 「拉撒路」:這名字的意思是「神幫助」。

─ 被人「放」在:原意是「丟」、「擲」,這字表示拉撒路不但被輕視,恐怕還遭受粗魯的對待。

◎這裡顯示拉撒路和野狗混在一起,意圖撿拾財主吃剩下的東西,並且無力趕逐野狗。不過經文指提到拉撒路的意圖,卻沒有說他到底有沒有撿拾到可食之物,可能即使有撿到,量也不多就是。

◎在耶穌時代,人們用手取食物吃,而在富有人家,則是用麵包來擦手,擦過手的麵包就隨手丟棄。拉撒路就是等著檢這種麵包。

(二)死後的遭遇: v22-23

1.乞丐拉撒路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v22

─ 「亞伯拉罕懷裡」:對猶太人而言,在亞伯拉罕懷裡就等於「在樂園裡」或「在天堂裡」。

2.財主死了,並獲得埋葬,但卻在陰間受苦,遠遠看見亞伯拉罕和拉撒路。v23

─ 「陰間」:指人死後所去的地方,當時的猶太人認為陰間分為樂園

(亞伯拉罕懷裡)和地獄(欣嫩子谷)兩部份。

◎財主是獲得人的埋葬,而拉撒路是獲得天使的帶領,其對比頗有意思。

(三)財主與亞伯拉罕的對話 v24-31

1.財主要求亞伯拉罕派拉撒路送水來減輕他的痛苦。v24

─ 「涼涼」:「使涼爽」。

2.亞伯拉罕要財主回想過去的日子,並表明無法減輕他的痛苦。v25-26

─ 「享過」:直譯是「得到了」,亦即財主在世已經取得了他所應得的一切福份,現在已經不再有任何福份存留了。

─ 享過「福」:「好東西」,而且原文是「他的好東西」。

─ 受過「苦」:「壞東西」,而且所受的「壞東西」不是「他的」,意思外加給他的,而不是他本來就必須接受的。

─ 「深淵限定,以致」:深淵存在兩地之間是有目的的,就是要阻止雙方的來往。

3.財主退而求其次,希望拉撒路能去勸告其弟兄。v27-28

─ 「見證」:指的是徹底、完整、而嚴肅的見證。

4.亞伯拉罕回答說:他們已經有舊約可以聽從了。v29

5.財主認為如果有死裡復活者去勸告,他的兄弟會悔改。v30

6.亞伯拉罕認為如果人不聽從舊約,也不會因為有人死裡復活就聽勸告。v31

◎這個比喻顯然跟前面有關,很可能是一面指責法利賽人的貪財過分,一面也說明滿足於財富而無視於自己現況的危機。並隱喻自己的死裡復活也無法使這些不聽從舊約律法的人改變。

八、一些教導(十七章1-10節)

(一)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是絆倒人的有大禍。v1-2

○馬太福音十八章6-7節、馬可福音九章42節

─ 「絆倒」:「設下網羅、陷阱陷害人」的意思。

─ 「小子」:馬太福音處明顯是指「信徒」,這裡應該也是這個意思。

─ 「磨石」:由驢子推動,用以磨麥的大圓石。

◎耶穌在此的意思是表達故意陷害基督徒犯罪的嚴重性。

(二)弟兄得罪自己,要勸誡他,並隨時準備多次饒恕他 v3-4

○馬太福音十八章21-22節

─ 「七次」:「七」是完全之數,意思就是要多次的原諒他。

(三)信心的教導 v5-6

1.使徒求耶穌增加自己的信心,而耶穌以信心的力量來回應。v5-6

─ 「拔起根來」:「連根拔出來」。

─ 「芥菜種」:「微小不堪」的意思。

◎「桑樹」:當地有兩種桑樹,一種是黑桑樹(Sycamine),另一種是白桑樹(Sycamore)。猶太人認為桑樹的根是非常穩固的紮在地上,要拔出來是非常困難的事。

◎門徒求耶穌加添給他們信心,或者是意圖想要做更大的事。而耶穌的回應是:倘若你們信心,甚至是微不足道的信心,就已經可以成就大事了。

(四)上帝的僕人所應有的謙卑態度v7-10

1.耶穌用僕人不求回報而盡力服事的正當性為例來說明服事上帝也不應邀功。v7-10

─ 「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我們已作了義務當作的」。

◎接續上一段的信心討論,耶穌進一步表達我們服事上帝,應該如同僕人服事主人,不是希冀主人非得要特別注意我們,給我們合理的報答與感謝不可(或者是給予較多的信心以作為報答),而是有如一切的服事都是自己應盡的義務一樣,認真負責、無怨無悔的完成工作。

九、十個痲瘋病人(十七章11-19節)

(一)背景:耶穌往耶路撒冷,途經撒瑪利亞和加利利,進入一個村莊。v11-12

◎「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經過這兩區域的走廊地帶。

(二)主要人物:十個長大痲瘋的人 v12-13

1.迎著耶穌的面而來,遠遠站著。v12

2.高聲呼叫,期望耶穌可憐他們。v13

◎大痲瘋病是當時被視為不潔的病(利未記十四章)。依照摩西律法規定,他們是必須遠遠站著。

(三)耶穌要他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去的時候就潔淨了。v14

◎這些痲瘋病人是先相信了耶穌的話,然後開始前往祭司所在地時,才被潔淨了。顯然在這件事情上,他們都相信耶穌可以醫治他們,即使他們還沒有看見肉體的康復就已經動身前往給祭司察看了。而由14節中我們可以看出潔淨可能是在走了一段路以後才發生的。

(四)十個人之中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回來歸榮耀給神並感謝耶穌。v15-16

─ 「見自己已經好了」:原文的時態表達「一看見自己已經好了」。亦即這人沒有先去找祭司,反而回來先向耶穌獻上感謝。

─ 「俯伏在耶穌腳前」:這舉動是特殊的,表達這人承認耶穌是君王或者是神、神的代理人。

(五)耶穌質問為何猶太人沒有感謝之心?並告訴那撒瑪利亞人他的信救了他。 v17-19

◎可以想像耶穌說這話的心情應該是傷心的。我們是否也蒙恩後忘記感恩呢?

十、神國的降臨(十七章20-37節)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3-28節、37-41節

(一)法利賽人問上帝的國何時到,耶穌回答神國是眼不能見的,因為神國在人裡面。v20-21

─ 「眼所能見」:「詳細察看」的意思,醫學文獻用此字表示「觀察外在的徵候來診斷內在的疾病」。這裡的意思是「單單觀察外在的現象無法領會神國的事」。

─ 在....「心裡」:「在裡面」。

◎耶穌這裡的意思是告訴聽眾分辨神國不是依賴外在的神蹟等等外在徵候,而必須在自己的內在尋找。當然不是說神國是完全內化的,而是說上帝的主權主要是工作在人裡面,而不是外在的徵兆。

◎顯然耶穌的意思是神國現在就已經展開了。而後面的經文似乎又顯示神國的高潮─「主再臨的日子」尚未來到,「天國已經展開又還沒完全降臨」,這是很有名的神學歸納。

(二)人無法看見人子的日子,因此要謹慎對待這方面的引誘。v22-23

─ 「日子」將到:「日子」原文是複數。

─ 「看哪,在那裡!看哪,在這裡」:直譯是「看這裡、看那裡」。

◎歷世歷代許多人汲汲營營去尋找耶穌再臨的日子和地點,聖經已經明顯告訴我們這是不必要的努力。

(三)人子的日子將要震天動地,但是這日子來之前人子必須受苦並被棄絕。 v24-25

◎這裡顯示耶穌的第二次再臨是「驟然發生」,而且是普世同時可見的,而非秘密的,因此無須預測降臨時間與地點。

(四)人子來的日子是出其不意的,有如挪亞和羅得的日子。v26-30

─ 「也要這樣」:直譯是「也有同樣的事」。

◎「挪亞」:創世記七章6-23節。

◎「羅得」:創世記十九章15-29節。

(五)人子日子來的時候要小心不要愛惜世上的事物。v31-33

◎「羅得的妻子」:參考創世記十九章26節。

◎這裡提到羅得之妻,意義應該是要警告我們不要關心世上的利益,而要隨時為基督再來做預備。

(六)人子的日子將是審判與分別的日子。v34-36

─ 「兩個人」在一個床上:「二」是通性的,可以指一男一女在同一張床上。

◎關係親密並不能影響基督再臨時審判的結果,每個人都要單獨的面對上帝的審判。這是我們可以深思的。

(七)耶穌勉勵門徒:「這一切的事情必然會發生」。v37

─ 「鷹」:原文指專吃動物屍首的鳥類。

─ 「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8節也引用過,意義是「鷹是屍首的指標」,看到鷹就應該知道屍首的位置,同樣的看到跡象,也該知道主的日子近了。或者是表達「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主的日子一定會來。

◎這一整段關於末世論的記載中,有提到「一段時期」的用詞(複數的「日子」),也有指某一個特定日子的用詞(單數的「日子」、「那一夜)。整個警告可以應用在耶穌再來的獨特日子,也可以應用在整個末世。

十一、切求的寡婦(十八章1-8節)

(一)比喻的目標:要人常常禱告、不灰心。v1

─ 「要人」:對著一個目標,讓人知道該目標是必要的。

(二)城裡的審判官:不懼怕神、不尊重人。v2城裡的寡婦:常求這官幫忙申冤。v3

─ 「某城裡有一個官」:直譯是「有一個審判官在某城裡」。

─ 「伸冤」:指「執行公義,保護某人不受另外的人之傷害」。

◎當時的寡婦往往孤立無助,受人欺壓,特別須要社會救濟。

(三)結果:官先不准,後來因為難忍寡婦的煩擾與纏磨就替寡婦申冤了。 v4-5

─ 「不准」:原文的時態顯示這官「繼續的拒絕」、「繼續的不允許」。

─ 「只因」:是一個強烈的語助詞,表達內心強烈的感觸。

─ 「這寡婦煩擾我」:直譯是「這寡婦把麻煩加給我」。

─ 「纏磨」:「使難過」、「使丟臉」的意思。

(四)結論:不義的官都會因為煩擾而替人申冤,公義的上帝豈能不替人申冤? v6-8

─ 「晝夜呼籲他」:原文直譯是「正在晝夜呼籲他」。

◎這裡的特別暗示上帝的忍耐不申冤,實在是因為選民的好處,而上帝不同於那個不義的官,終究會幫選民申冤,因此基督徒應該不灰心繼續禱告。

(五)挑戰:基督要來申冤時,有人把他當成申冤者一樣的倚賴相信嗎? v8十二、法利賽人和稅吏(十八章9-14節)

(一)比喻的對象: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v9

─ 「藐視別人」:「當作無有」、「視為不存在」。

(二)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 v10-13

1.禱告地點:聖殿。v10

2.法利賽人禱告內容:v11-12

(1)為自己比周遭的人聖潔感謝神。v11

(2)數算自己的善功。v12

─ 「自言自語」:表達他這樣的禱告其實是對自己說的,而不是向神說話。

─ 「禁食」:摩西律法規定百姓一年一次(贖罪日)禁食,表示為罪痛悔。(利23:27)日後猶太人增添了其他紀念國難的禁食日。(斯9:31;亞7:5;8:19 )耶穌時代法利賽人一週禁食兩次,在週一和週四禁食。施洗約翰的門徒亦用禁食表明他們悔改的心志。

◎猶太人禱告的習慣是站著。

◎法利賽人感謝的內容是自己的所作所為,而非上帝的恩典,因此耶穌說他禱告是「對自己說」或「自言自語」真是一針見血。

3.稅吏的禱告:

(1)舉動:遠遠站著、不敢舉目望天、捶胸而禱告。v13

(2)內容:求上帝開恩可憐罪人─自己。v13

─ 「捶著」:原文時態顯示這是「不斷的捶著」。

◎法利賽人認為其他的人是罪人,而稅吏認為自己是罪人。

(三)結論:稅吏比法利賽人還被算為義,因為上帝的原則是「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v14

─ 「算為義」:被神宣佈罪得赦免。

十三、耶穌與小孩(十八章15-17節)

○馬太福音十九章13-15節、馬可福音十章13-16節

(一)有人抱嬰孩來要耶穌摸,而門徒阻止責備這些人。v15

─ 「有人抱著」:原文時態顯示這是正在進行中的動作。

─ 「摸」:原文的時態顯示這是「繼續的摸」或「一個一個的摸」。

─ 「摸他們」:「為小孩按手祝福祈禱」的意思。

◎在巴勒斯坦,作母親的通常習慣在孩子周歲的時候,把孩子抱到知名的拉比那裡接受拉比的祝福。這裡所記錄的情形就是在這種風俗之下,人們找耶穌來祝福自己的小孩。

(二)耶穌卻接納小孩子,並說明要承受神國必須像小孩子。v16-17

◎「若不像小孩子」:可以參考馬太福音十八章3-4節的記載,主要是指要像小孩子般謙卑。

十四、富有的少年官(十八章18-30節)

○馬太福音十九章16-30節、馬可福音十章17-31節

(一)有一個官來問耶穌:要做什麼事才能承受永生。v18

◎這官可能以為自己可以做某些特殊的工作來換取永生的賞賜。

(二)耶穌問這官「為何稱耶穌是良善的」。v19

◎沒有任何猶太的宗教典籍以「良善」稱呼拉比(宗教老師)。

◎耶穌在這裡提醒這官:「只有上帝是良善的」,很可能是要先提示這人其實沒有人在上帝面前有資格依賴善行得到永生。而這人稱耶穌為「良善」,可能是為了要討好諂媚耶穌,或者是真心把耶穌當上帝來看。

(三)耶穌提出十誡,而官自稱自己從小都遵守了。v20-21

(四)耶穌要那官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並要來跟從耶穌。那官聽見就非常憂愁。v22-23

─ 「很富足」:「很」的意思是「強烈的」,「很富足」是形容這人相當的富有。

◎顯然這人希望同時享有永生和財富,而他追求永生的意圖,可能也在於享受永恆的財富,因此耶穌這一個要求就顯出這人內在真正的情況。

(五)耶穌說明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相當困難,但上帝還是可以解決這困難。 v24-27

─ 「駱駝穿過針的眼」:可能是當時流行的口語,表示「不可能的事」。

當時拉比們常常用「大象穿過針眼」來形容「不可能的事」。

(五)耶穌回答彼得的詢問,說明人為上帝撇下財物與人際關係,將要在今世得到多倍的回報,並得到永生。v28-30

─ 「百倍」:應該譯為「許多倍」。

◎這裡「百倍」應該是指「關係」上的「許多倍」。而非指實質上的獲得更多的財富與親情。基督徒雖然可能為信仰犧牲親情,卻獲得更多弟兄姊妹之情。失去土地或房屋,但卻如同擁有更多的房屋和土地(因為許多人願意分享他們的財富)。

十五、耶穌預言自己受死(十八章31-34節)

○馬太福音二十章17-19節、馬可福音十章32-34節

(一)耶穌告訴十二門徒自己將到耶路撒冷去,要應驗先知所說的事。v31

─ 「上」:原文的時態表示這是進行中的動作。

(二)耶穌預言自己將受苦、被殺,三日後復活。v32-33

(三)門徒無法瞭解耶穌說這些話的意義。v34

◎門徒可能還是認為耶穌是那要做王的彌賽亞,而無法接受耶穌即將受苦受死。

十六、醫治瞎眼乞丐(十八章35-43節)

○馬太福音二十章29-34節、馬可福音十章46-52節

(一)地點:將近耶利哥城之時。

主角:一個坐在路旁討飯的瞎子。v36

◎當時有新舊兩個耶利哥城。這人應該是坐在就耶利哥城和羅馬人所蓋的新耶利哥城之間的路上。

(二)瞎子問明耶穌將經過,就大聲呼救,不畏懼他人的責備。v36-39

─ 「呼叫」:「大聲喊」。

─ 「喊叫」:幾乎是一種「吼叫」的情況。

(三)耶穌醫治這人,瞎子就跟隨耶穌。v40-43

─ 「站住」:「停下來」。

─ 「你可以看見」:直譯是「再看見」。

十七、耶穌和撒該(第十九章1-10節)

(一)地點:耶利哥城。v1

─ 「耶利哥」:交通要塞、又是交易中心,物品以香油為主。所以耶利哥成為當時巴勒斯坦課稅最高的中心。

(二)主要人物:撒該v2-3

1.稅吏長

2.財主

3.身材矮(以致看不見耶穌)。

─ 「稅吏長」:等於是稅務處主任,有一些手下。

(三)撒該跑到桑樹上為了看耶穌,耶穌呼叫撒該,並答應住在撒該家中。v4-5

─ 「桑樹」:這種桑樹所結的果實是窮人吃的,樹幹較低、但覆蓋範圍較大、易爬。

◎即使這種桑樹是比較容易爬的,但一個有錢有勢的人爬樹,應該仍然是一件令人覺得失面子的事,而撒該願意採取這種方式來看耶穌,可以想見其內心的動力有多強。

(四)撒該急忙下來接待耶穌,然而眾人卻議論紛紛,質疑耶穌怎麼會到罪人家中住宿。v6-7

─ 「議論」:私下講話,蜜蜂嗡嗡聲。

(五)撒該的改變:把財產分給窮人,並以四倍歸還被訛詐的人。v8

◎猶太拉比認為:把家產的五分之一給窮人就已足夠,若敲詐別人就償還原數另加五分之一便已足夠。(利六:5;民五:7)

(六)耶穌的結論:「救恩到了這家」,人子來的目的,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v9-10

─ 「失喪」:「迷失」、「毀滅」。

◎在耶穌眼中,撒該這樣的人是「迷失」的人,所以他樂意主動尋找、拯救。甚至不顧其他自以為義的猶太人的非議。我們是否也這樣看待一些沒有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人?還是當他們是仇敵?

十八、十錠銀子的比喻(十九章11-27節)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4-30節

(一)比喻的背景:耶穌一行將近耶路撒冷,大家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v11

(二)有一個貴族到遠方要去接收一個國家,臨走前召集僕人給予每人一錠銀子,要僕人做生意等他回來。v12-13

─ 「錠」:原文是一「彌拿」,價值等同於當時的一百銀圓,而一個銀圓是當時工人一天的工資。

◎「要得國回來」:大約在耶穌小時候(西元前四年),巴勒斯坦的亞基老特地從耶路撒冷前往羅馬,特地去爭取他在巴勒斯坦的王位,然後再回來。而當時猶太人也推派了五十個人組成大使團到羅馬,報告羅馬皇帝說他們不希望這樣的人來作他們的王。後來羅馬皇帝還是准許了亞基老接收猶太地。

(三)貴族的本國人恨這貴族,打發使者表達不接納這貴族的意思。v14

(四)貴族回來之後,檢驗僕人的成果,大部份人都有賺進銀子,而有一個人完全沒有賺任何利益。v15-20

─ 「他既得國回來」:直譯是「正當他回來的時候」。

(四)僕人表明自己害怕主人,所以把銀子存起來沒有去做生意。v20-21

─ 「手巾」:指「擦汗的汗巾」。

─ 「嚴厲的人」:原意是「榨乾」。

─ 「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可能是當時流行的說法,描述那些斤斤計較,追求個人利益的人。

(五)主人責備僕人沒有依照應該有的正常方式去處理主人所託付的銀子。 v22-23

─ 「銀行」:原意是「放在桌子上」,後來演變成「銀行」的意思。

─ 「帶利」:原文此字並非表示高利貸的利息,而是合法的一般利息。

(六)主人把惡僕人的銀子交給良善的僕人,並說明天國的原則是「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至於仇敵就直接殺了他們。v24-27

─ 「沒有的」:原文時態表示「繼續不擁有的」。

◎眾人可能認為即將與耶穌共同享受榮華富貴,而耶穌所說的確是要大家謹慎使用保守上帝所要託付的,直到他再來。

◎這比喻似乎表明耶穌得國回來(眾人應該以為耶穌一到耶路撒冷就是得國的時候了)不是現在,而是要過一段時日。當時走路旅行得要花費一段時間,所以這裡用貴冑出外去得國,就有暗示「時間的延長」的意思。

捌、耶穌在世最後的年日(十九章28節 -二十四章53節)

一、耶穌進耶路撒冷(十九章28-44節)

○馬太福音二十一章1-11節、馬可福音十一章1-11節、約翰福音十二章12-19節

(一)耶穌領頭往耶路撒冷去。v28

◎耶利哥到耶路撒冷只有二十英里的路程。

(二)耶穌差遣門徒去尋找驢駒代步。v29-25

─ 「伯法其」:位於橄欖山,在耶路撒冷以東一點六公里。

─ 「伯大尼」:位於橄欖山東側的村莊,離耶路撒冷約三公里,是拉撒路

(死裡復活的那一位)的故鄉。

─ 「伯法其和伯大尼,在一座山名叫橄欖山那裡」:也可以譯為「產橄欖的伯法其和伯大尼」。

─ 「驢駒」:「幼小的公驢」。

─ 「主」:這個字通常用來稱呼羅馬皇帝,在七十士譯本中此字用來翻譯希伯來文的「神」字。

◎「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做神聖用途的動物必須沒有人使用過(參考民數記十九章2節、申命記二十一章3節、撒母耳記上六章7節)。

◎耶穌騎驢駒進入耶路撒冷這件事,應驗了撒加利亞書九章9節的預言。

在當時,一個國王只有戰爭的時候才騎馬,平時都是騎驢的。因此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正表達了其謙和與慈愛,而非猶太人心目中政治性彌賽亞的「君臨天下」態勢。

(三)耶穌蒙受眾人的擁戴與稱頌。v36-38

◎用衣服或砍下來的樹枝鋪在路上,是表示對尊貴者的歡迎或致敬。

(四)法利賽人要耶穌責備門徒,耶穌以門徒的讚美是必然的,門徒不稱頌,路旁的石頭也要呼叫起來了。v39-40

(五)耶穌為耶路撒冷哀哭,因為耶路撒冷將會遭到毀滅。v41-44

◎到了西元七十年,耶穌的預言果然實現,羅馬人攻入耶路撒冷,毀滅全城。

二、耶穌潔淨聖殿,百姓喜歡聽耶穌的講論,祭司長、文士和尊長都想要殺耶穌。 v45-48

─ 「側耳聽他」:直譯是「黏著」,亦即表達出全城百姓都緊緊黏著耶穌的教訓,要聽耶穌的教訓。

◎根據馬太、馬可、路加福音的記載,耶穌潔淨聖殿是發生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前數日。約翰所記載的可能是另外的一次。解經家持兩種不同的理論,而一般比較多認為約翰記載的是耶穌傳道初期的另外一次潔淨聖殿,另有人推測馬可福音三章22節一事是因為耶穌在耶路撒冷潔淨聖殿的結果。

三、與敵對者的爭論(二十章1-47節)

(一)質問耶穌的權柄 (二十章1-8節)

○馬太福音二十一章23-27節、馬可福音十一章27-33節

1.敵對者:祭司長、文士、長老地點:聖殿中時間:耶穌正在教訓百姓時v1

─ 「長老」:指「民間有名望的領袖」。

◎祭司長、文士和長老是構成「公會」的成員,這「公會」是猶太人最高的自治機關。

2.問題:到底耶穌的權柄由何處來。v2

─ 「你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直譯是「你是憑著什麼權柄做這些事」。

◎這問題的意圖明顯,如果耶穌承認他的權柄來自上帝,這些人就可以告他褻瀆上帝一類的罪名。如果耶穌說自己的權柄不是來自上帝,那立刻就會失去了眾人的擁戴。

3.耶穌的回答:反問施洗約翰的洗禮是由何處來。v3-4

◎有許多人認為耶穌的回答是一種辯論技巧,不過很可能耶穌也暗示著眾所周知那擁有天上來權柄的施洗約翰,曾經承認耶穌的權柄是來自天上。因此肯定施洗約翰的權柄同時也肯定耶穌的權柄來源是上帝。

4.祭司長、文士和長老的矛盾:他們不信施洗約翰,而百姓卻深信約翰是先知。v5-6

─ 「商議」:意思是「把資料湊在一起」。

─ 他們「信」:原文的時態表示「已經確信」。

5.敵對者不能對答,耶穌也就不需作答。v7-8

◎敵對者無法面對耶穌的問題,也就只有選擇逃避的路子。但是令人覺得奇怪的就是這一群人明知施洗約翰的權柄來源以及耶穌的權柄來源後來又知道耶穌已經復活,居然就是不信(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1-15節),其心硬的程度令人心寒。

(二)凶惡園戶的比喻 (二十章9-18節)

○馬太福音二十一章33-46節、馬可福音十二章1-12節

1.比喻的背景:領袖們來為難耶穌。v9

2.有人把葡萄園租給人就出國去了。v9

─ 「租給」園戶:「出租以收取租費」。

◎此處「園主」應該是指上帝,「葡萄園」是指神的選民,「園戶」應該是指「宗教領袖」(就是前文提到來質難耶穌的那群人)。「僕人」就是指「先知們」,「愛子」自然就是指耶穌。整個比喻用來說明上帝的拯救計畫將帶給這群凶惡的宗教領袖嚴厲的審判。

3.主人打發僕人們去收租金卻無功而返。v10-12

─ 「又打發一個僕人去」:直譯是「他又加派另一個僕人」。

4.園主決定派自己的兒子去收租金,結果被殺。v13-15

5.結果園主決定除滅租葡萄園的人,把葡萄園另租給人。v15-16

6.聽見比喻的人表達希望這事不發生,而耶穌引聖經說明自己必定帶來審判。v16-17

─ 「這是萬不可的」:直譯是「但願這事不發生」。

─ 「房角的頭塊石頭」:指位於角落,決定兩邊位置的巨大基石,或指牆頂上,最中間並支撐整體的石塊。

─ 「砸得稀爛」:原意是「把穀物篩過又磨成粉末」。

◎17、18節引自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2、23節。

◎上帝把選民管理與牧養的工作交給這些宗教領袖,而宗教領袖們沒有盡責去管理,指牟取自己的利益而不理會上帝的要求,上帝多次派先知去警告並傳達上帝的心意,結果先知們被拒絕逼迫。直到上帝差派自己的獨生子來,結果更是被叛逆的宗教領袖殺了,所以上帝會親自來審判這些宗教領袖,而把管理牧養選民的責任交給其他人。

◎由下文知道這些宗教領袖也知道耶穌話中的意思,雖然他們想要拒絕這樣的信息,而耶穌更肯定的說他一定會帶來審判。

(三)納稅給該撒的問題 (二十章19-26節)

○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5-22節、馬可福音十二章13-17節

1.宗教領袖們知道耶穌的意思,想抓耶穌,不過害怕百姓所以無法下手。 v19

─ 「看出」:直譯是「因為他們知道」。

2.宗教領袖們採取「用奸細窺探」的方式要抓耶穌的話柄。v20

─ 「窺探」:「在旁注視」、「不懷好意的看著」的意思。

─ 「奸細」:「指奉派暗中去工作的人」。馬太福音中說這些人是法利賽人的學生,馬可福音中表示希律黨人也參與了這項計畫。

─ 「得」:「用手抓住」的意思。

3.奸細用「可否納稅給羅馬皇帝」來試探耶穌。v21-22

─ 納「稅」:此字指「每個成年人一年一度必須繳納的人頭稅」。當時每個十四到六十五歲的人都要繳納這筆稅。

◎這個問題,如果耶穌回答應該要納,那百姓基於強烈的選民意識和對羅馬政權的不滿就會失去對耶穌的擁戴。如果耶穌回答不可納稅,那就可以被當成反政府份子,向羅馬政權告發。

4.耶穌以「該撒的東西歸給該撒、上帝的東西歸給上帝」回答,奸細無法得到耶穌的話柄。v23-26

─ 「銀錢」:重三點八公克的錢幣,自西元前268年起使用到西元200年左右。一面印著羅馬皇帝「提庇留」的像,一面寫著「凱撒提庇留,奧古斯都,奧古斯都神之子」。

─ 「閉口無言」:原文的時態表示「就開始閉口無言」。

◎耶穌的回答,一方面肯定了國家權力的正當性,也肯定了我們應該納稅給國家。一方面卻也暗示國家的權力不是可以無限擴張的,屬於上帝的事物是國家所不應該僭越的。

(四)復活的爭論 (二十章27-40節)

○馬太福音二十二章23-33節、馬可福音十二章18-27節

1.撒都該人認為沒有復活,因此來問耶穌問題。v27

─ 「撒都該人」:是猶太教中的一派,成員多半是富有的祭司,信仰以摩西五經為主要根據,不接受口頭傳統,不相信有天使、鬼魂和復活這些事。而他們不接受復活的主要理由就是「無法由摩西五經中找到任何證據」,所以他們不須要相信。

2.問題內容:一個嫁過七個兄弟的婦人復活後應該是那個丈夫的妻子?v28-33

◎第28節引自申命記二十五章5節

3.耶穌回答:復活的人不嫁不娶,和天使一樣。v34-36

─ 「復活的人」:原文為「復活之子」。

◎耶穌在這裡表明復活之後的生活型態與地上的生活型態並不相同,不能直接由地上的生活推論復活以後的狀況。

4.耶穌引摩西對上帝的稱呼來證實有死人復活這件事。v37-38

─ 「荊棘篇」:指出埃及記三章2節。

◎耶穌引撒都該人接受的摩西五經來回答撒都該人的問題。如果一個人真的死了就死了,不存在了(這是撒都該人的看法),那上帝怎麼會是這種不存在的人的上帝呢?

5.結果:有些人認為耶穌說的好,而有心問問題質難的人再也不敢問耶穌什麼。v39-40

(五)大衛子孫的問題 (二十章41-44節)

○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1-46節、馬可福音十二章35-37節

1.耶穌質問敵對者:基督到底是不是大衛的子孫? v41

2.詩篇中大衛把基督當主看,怎麼又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 v42-44

─ 「主」:指耶和華。

─ 「我主」:指耶和華膏立的君王,在此是指「基督」。

◎這裡引的是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

◎這一段話除了讓敵對者啞口無言外,也暗示眾人所期盼的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也就是接掌大衛王權的君王。而其實彌賽亞並非只是人間的君王而已,更有其神聖的特質。或者換句話說,彌賽亞今日的工作並非要來耶路撒冷做王,而是要受死成就上帝的救贖計畫,而其做王也不只是做地上的以色列王,而是要成為高天上的榮耀之君。

(六)譴責文士 (二十章45-47節)

○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36節、馬可福音十二章38-40節

1.耶穌教訓門徒要防備文士。v45-46

2.文士愛好人的稱讚與尊重,私下卻侵吞寡婦的家產,冗長的禱告也是假意的,這樣的人要受更重的刑罰。v46-47

─ 「長衣」:是當時紳士階級的標誌。

─ 「侵吞寡婦的家產」:文士多來自貧窮家庭,而他們的工作是沒有薪酬的,然而猶太人喜歡款待他們,認為款待文士是敬虔的舉動。而耶穌這裡的指責是針對文士濫用這權利,剝削敬虔寡婦的家產。

◎關於當時文士的惡行,巴克萊先生的「路加福音註釋」中有許多例子,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參閱。

四、耶穌對寡婦的觀察(二十一章1-4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一)耶穌看到財主和一個窮寡婦的奉獻。v1-2

─ 「庫」:聖殿婦女院的牆上設有十三個收奉獻的容器。

─ 「小錢」:是當時最小的猶太銅幣。

(二)耶穌認為窮寡婦投的比眾人多,因為寡婦不是奉獻自己有餘的,而是把養生的都拿出來奉獻了。v3-4

─ 「養生的」:指「維持生命的物質」。

◎顯然在耶穌心目中,奉獻的多少不是依據金錢數額多寡來決定,而是根據奉獻的心志以及犧牲的大小來決定奉獻的份量。也許我們可以依此原則重新評估我們的奉獻。

五、耶穌對未來的預言(二十一章5-38節)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14節、馬可福音十三章1-13節

(一)耶穌預言聖殿將被拆毀。v5-6

1.有人談論聖殿的美麗與莊嚴。v5

◎大希律執政第十五年(西元前20或19年)開始整建聖殿,把聖殿的基礎擴大一倍,這項整建工程一直到西元六十四年才完工,但是過了七年,也就是西元七十年就被毀了。當時聖殿長廊的大柱子都是由白色的大理石製成,高達四十英尺,而奉獻之物,最有名的是由金子製成的大葡萄樹,每一株都有一人高。

2.耶穌預言聖殿及將會被完全拆毀。v6

◎這個預言應驗於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

◎我們可以想像門徒剛剛隨著耶穌凱旋似的進入耶路撒冷,心目中期待彌賽亞要建立一個偉大的地上王國,這時候聽到耶穌這樣的預言,心中一定充滿疑惑。

(二)門徒問耶穌這事發生的時間與預兆,耶穌說明預兆。v7-11

1.門徒問事件發生的時間與預兆。v7

2.耶穌要門徒防備假基督。v8

◎耶穌言猶在耳的忠告,還是擋不住許多人偏差的腳步。歷來預言基督再來確定時間,說自己是基督的例子比比皆是,卻仍有許多人跟隨著這些假基督而去。你我豈能不謹慎?

3.耶穌說明末日前會有許多打仗和擾亂的事。v9-10

4.會有地震、飢荒、瘟疫和天體的異象。v11

◎「異象....天上顯現」:根據猶太歷史的記載,耶路撒冷淪亡之前天際曾出現異象。

(三)末日前門徒的遭遇,並因應之道。v12-19

1.這些徵兆出現以前,人會逮捕、逼迫、羈押門徒。v12-13

2.門徒必須立定心志,耶穌必賜給門徒口才、智慧,是一切的敵人無法匹敵的。v14-15

─ 「分訴」:「辯護」。

3.自己的親朋好友也會把門徒交給官府或者害死,門徒要為耶穌的名被眾人恨惡。v16-17

─ 「害死」:也可以解釋成「處死」。

4.門徒雖遭遇恨惡,卻能全身而退,贏取自己的靈魂。v18-19

─ 「保全」:「取得」、「贏取」。

◎耶穌從不諱言跟隨他將要面對苦難,但在苦難中上帝卻不拋棄基督徒,不任憑基督徒孤單。而這些苦難,經過信徒的堅忍,至終會為基督徒贏得永恆的生命。這倒不是說基督徒的忍耐是一種「功德」用來換取救恩的,而是說透過聖靈的幫助與內住,基督徒一定可以堅忍的度過苦難。

(四)進一步預言耶路撒冷的被毀滅。v20-24

1.看到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就可以知道這成即將成為荒場。v20

2.到那時,應該逃離城中,因為這是報應的日子。v21-22

3.那個時候,將有大災禍,許多人要被殺、被擄,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v23-34

─ 「刀下」:應譯為「刀口」。

◎約瑟夫記載耶路撒冷被毀時,有一百一十萬猶太人被殺,九萬七千人被擄。

(五)耶穌對末日的預言。v25-31

1.天上要顯出異兆,地上萬國也有困苦,人們也將恐慌。v25-26

─ 「困苦」:「喪氣」、「喪膽」。

─ 「慌慌不定」:「迷了路」。

─ 「想起」:「向前觀看」。

─ 「魂不附體」:「熄滅」、「吐氣吹滅」。

2.末日時,人們要看到基督榮耀的降臨。v27

3.遇到這些事情,門徒就可以挺身昂首,因為門徒得贖的日子近了。 v28

4.看到樹木發芽,就知道夏天近了,看到這些徵兆就知道上帝的國近了。 v29-31

◎這裡提到無花果樹發芽,當然在巴勒斯坦地帶無花果樹是蠻普遍的植物。不過因為無花果樹是以色列的國花,舊約中也常已無花果樹來代表以色列國,因此常常有人把這一段解釋成看到「以色列復國」時,就要小心末日快到了。這樣的解釋法是不是很確定是耶穌本來的意思,還是後人附會的,我想一時也難有答案。既然聖經從不鼓勵我們猜測末日的時間,我們還是姑且聽之,存著儆醒的心面對每一天的生活才是。

(六)耶穌的話不能廢去,所預言的一定要實現,所以門徒要謹慎。v32-36

1.耶穌保證自己的預言一定會成就。因為天地要廢去,耶穌的話卻不能廢去。32-33

─ 「這世代」:指當時活著的人。

2.門徒要謹慎,以免今生的思慮累住門徒的心,末日就如同網羅一樣臨到門徒,因為末日要如同網羅一樣臨到全人類。v34-36

─ 「貪食」:指「暴飲暴食所帶來的嘔吐」。

─ 「累住」:「被重量拉下去」、「壓榨」。

─ 「網羅」:原意指「安置一面網羅」或「安置一個陷阱」。

─ 「儆醒」:「不睡覺」、「保持清醒」。

─ 「今生的思慮」:「為每日生活必須的憂慮」,「為每日生活的必須憂慮」。

◎這一大段經文並不容易解釋,因為其中穿插著對耶路撒冷毀滅的預言和對末日的預言。究竟哪一段是針對哪一件事,就是解釋的困難所在。即使我們對末日的經過無法明確的有個統一的答案,但是面對末日所應該採取的儆醒態度卻是可以明確肯定的。那!我們是否真的存有儆醒的態度來面對每一天的生活呢?

(七)耶穌白天在聖殿裡教訓人,晚上出去到橄欖山住宿,百姓期盼聽耶穌講道。v37-38

─ 「每日」:「白天」。

六、祭司和猶大的陰謀(二十二章1-6節)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1-5節、14-16節、馬可福音十四章1-2節、10-11節、約翰福音十一章45-53節

(一)接近逾越節的時候,文士和祭司長正想法子來殺害耶穌。v1-2

─ 「殺害」:「拿掉」、「拿走」、「除去」、「殺害」。

◎逾越節是尼散月的十四日,除酵節是十五日到二十一日。這兩個節日相連接,常常交替使用。可以參考出埃及記十二章。

(二)加略人猶大去和祭司長和守殿官商量要把耶穌交給他們,換取銀子。v3-5

─ 「入了」:原文時態表示這是動作的開始,「開始進入」。

─ 「守殿官」:「保護聖殿的衛兵之隊長」。

(三)加略人猶大打算找機會趁眾人不在耶穌身旁的時候把耶穌交給宗教領袖們。v6

─ 「機會」:「好時機」。

七、過逾越節的準備(二十二章7-13節)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17-25節、馬可福音十四章12-21節、約翰福音十三章21-30節

(一)殺逾越節羔羊那一天到了,耶穌打發彼得、約翰去預備逾越節筵席。v7-8

(二)耶穌指示預備筵席的地點,門徒照樣完成了筵席的預備。v9-13

◎「拿著一瓶水」:通常當時的男人是拿皮袋裝水,女人才拿瓶子裝水。

而這裡是指一個男人拿瓶子裝水,所以對門徒而言是極容易辦認的記號。

八、最後的晚餐(二十二章14-38節)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6-35節、馬可福音十四章22-31節、約翰福音十三章36-38節

(一)耶穌吃筵席的心態。v14-16

1.耶穌說明自己很樂意在受害之前與門徒一起吃逾越節的筵席。v14-15

◎耶穌特別表達自己的心情,表明自己的愛與對門徒的不捨。他認為在這時候跟門徒一同吃逾越節的晚餐是他十分願意的事情。

2.耶穌說明自己不會在吃逾越節的筵席,直到成就在上帝的國裡。v16

◎「成就在神的國裡」:應該是指「彌賽亞的筵席」。

(二)耶穌設立聖餐。v17-20

1.耶穌拿杯祝謝,要大家分著喝,並說明自己不會再喝這葡萄汁,直到上帝的國來到。v17-18

─ 「葡萄汁」:原文可指任何由葡萄製成的東西。

◎猶太人逾越節晚餐的程序中要喝四杯葡萄酒。可以參考中神的聖經串珠註釋本的62頁中的記載。

2.耶穌拿餅祝謝,說明餅是代表自己的身體,杯是用血立的新約,要大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v19-20

(三)耶穌論到賣人子的人。v21-23

─ 「預定」:「界限」、「確定」、「劃定界線」。

(四)耶穌論到真正為大的要如同服事人的。v24-27

1.門徒之間起了爭論,爭起大小來了。v24

◎這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耶穌面臨死亡的壓力,而他的門徒居然在爭大小。看來是沒有人能體會耶穌的心情了。

2.耶穌說基督徒的群體為大的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 「治理」:「君臨子民」,意即「以君王的身份治理他們」。

─ 「恩主」:「行好事的人」、「恩人」、「施主」。東方的君王常用的頭銜。

─ 「年幼的」:指「地位上的低下階級之人」。

(五)談到使徒的獎賞─在基督的席上吃喝,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v28-30

─ 「磨練」:可以譯為「試探」、「試煉」。

─ 「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可能泛指神的子民。

(六)與西門彼得的對話。v31-35

1.耶穌告訴彼得:撒但要攻擊他們如同篩麥子。v31

◎這裡的意思可能是指撒但要用各樣的方式來攻擊門徒。

2.而基督已經替彼得祈求,讓他不至於失去信心。並勉勵彼得回頭以後,要堅固自己的弟兄。v32

─ 「回頭」:「轉向」、「轉回」。

◎即使知道彼得即將遭遇失敗,耶穌還是滿懷慈愛的面對彼得,還替他禱告讓他不因失敗失去信心。這樣慈愛的主應該是常遭失敗的我們可以坦然面對的神,因為他是用慈愛來面對我們的失敗。

3.彼得保證自己即使與基督下監同死也甘心,耶穌表明彼得即將三次不認耶穌。v33-34

─ 「雞還沒有叫」:即當晚的第三更之前。

(七)要門徒準備妥當,要獨立的面對挑戰,因為耶穌即將離開。v35-38

1.耶穌要門徒回想以前實習時沒有任何物質上的準備,仍然沒有缺乏。 v35

2.耶穌要門徒開始物質上的準備,因為基督將要被列在罪犯之中。v36-37

─ 「買刀」:應該是自衛用的,表示他們將會遇到逼迫和強烈的敵視。

─ 「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節經文引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2節。

─ 「必然成就」:可以譯為「即將結束」,整句意思就是「我在地上的事工即將結束」。也可以譯為「即將達到目標」,整句意思就是「我在地上的事工即將達到目標」。另外也可以譯為「必然成就」,整句意義就成為「耶穌生平和事蹟即將應驗舊約所說有關他的事」。

◎然而許多基督徒今天仍然沒有學會耶穌的教訓,還打算用那種「實習課程」的生活心態來面對複雜的挑戰。路加福音九章1-6節的那種服事型態是上帝除去所有雜務而單單讓門徒練習傳福音的特例。然而這樣的特例卻常被美化為「信心生活」。面對今日複雜的挑戰,我們必須更靈巧,有更多準備,好好的處理複雜的各樣挑戰,這是耶穌的教訓,而不是沒有信心的表現。

3.門徒不懂耶穌說話的意思,告訴耶穌他們有兩把刀。v38

─ 「夠了」:是指說有關刀的討論「夠了」,而不是兩把刀夠了。因為「刀」是陰性字,「夠了」是中性字。

九、在橄欖山上的禱告(二十二章39-46節)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6-46節、馬可福音十四章32-42節

(一)耶穌出來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隨他,耶穌要他們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v39-40

─ 「那地方」:指「客西馬尼園」。「客西馬尼」的意思是「油榨」的意思,此地位於汲淪溪谷東面、橄欖山麓。

─ 「照常」:「照他一貫的作法」,表示耶穌飯後到客西馬尼園禱告是一種習慣。

─ 「迷惑」:原文是指「試探」。

─ 「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直譯是「你們要繼續禱告,一次也不要進入試探」。

(二)耶穌離開他們一段距離跪下禱告,內容是:如果天父願意,就把苦杯撤去,但要以天父的心意為優先。v41-42

─ 「扔一塊石頭那麼遠」:意思是耶穌在他們眼睛所能看到的範圍,不過卻是聽力所不能及的範圍。

─ 「跪下」:直譯是「曲下膝蓋」。

─ 「杯」:舊約常用「杯」比喻上帝審判所帶來的災禍與苦難,這裡的杯應該就是指基督要為世人的罪所負擔的刑罰。

◎這樣的距離之下,可以想見耶穌在42節的禱告一定是特別激動大聲,才會讓門徒聽的到。

◎耶穌面對十字架的挑戰,他的反應是「禱告」。而耶穌禱告內容也表明了「禱告」是可以真實而坦誠的承認自己的軟弱與需要,表明了禱告是可以不需要任何偽裝的。我們的禱告生活到底是怎樣的呢?

(三)有天使顯現、耶穌十分傷痛,禱告更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v43-44

─ 「血點」:指「凝固濃縮的血漬」。

◎比較可靠的古抄本都沒有這兩節經文。而如果天上出現天使,其他福音書的相關經文卻都沒有記載,似乎也是有點奇怪。

(四)耶穌的門徒因為憂愁都睡著了,耶穌鼓勵他們起來禱告。v45-46十、耶穌被捕(二十二章47-53節)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47-56節、馬可福音十四章43-50節、約翰福音十八章3-11節

(一)猶大帶人來捉拿耶穌,用親嘴為暗號賣耶穌。v47-48

─ 「親嘴」:是當時學生向老師問安的慣常表現。

◎猶大用學生對老師的敬愛舉動當暗號來指出耶穌,算是一個聰明的計謀,可惜他是出賣上帝的兒子。

(二)耶穌的跟隨者拿刀削掉大祭司僕人的右耳,耶穌要門徒任由敵對者抓耶穌,並治好大祭司僕人的耳朵。v49-51

─ 「有一個人」: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那人就是彼得。

─ 「大祭司的僕人」: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名叫「馬勒古」。

─ 「到了這個地步」:原文意義非常不清楚,有些學者認為是「住手,不要再這麼做」的意思,亦即耶穌制止彼得的敵對行動。

(三)耶穌對抓拿他的人表達現在是黑暗掌權的時候。v52-53十一、彼得三次不認主(二十二章54-62節)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57-58節、69-75節、馬可福音十四章53-54節、66-72節、約翰福音十八章12-18節、25-27節

(一)耶穌被抓到大祭司的住宅中,彼得遠遠跟著耶穌,坐在院子。v54-55

─ 「大祭司」:即「該亞法」。

─ 「生了火」:當時是四月,當地晚上相當涼,所以僕役們生火取暖。

(二)彼得三次不認主。v56-59

─ 又有「一個人」:原文的詞態顯示這是一個男人。當時可能同時有幾個人認出彼得的身份。

─ 「加利利人」:加利利人有特殊的口音,所以被人認出來。馬太福音二十六章73節有清楚的記載。

(三)彼得想到耶穌預言他三次不認主,就出去痛哭。v61-62

◎許多人喜歡描述彼得這時候的心態,我們當然也可以想像一個粗魯的彼得怎樣勇敢的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家中,卻又因為僕役的指認而忘記耶穌的預言,三次不認主。耶穌最後的回眸一望,到底怎樣的震撼彼得的心?約翰福音寫作時,彼得大概已經去世。所以老約翰可以坦然的寫下彼得在耶穌受難這一段時間的某些細節的事蹟,不會造成彼得本人的困擾。也許我們應該花點時間去思想彼得三次不認主,以及耶穌三次問彼得「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約翰二十一章15-25節)之間所隱藏的濃厚的愛。

十二、耶穌在公會裡受審(二十二章63-71節)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59-68、馬可福音十四章55-65、約翰福音十八章19-24節

(一)看守耶穌的人戲弄、辱罵耶穌。v63-65

─ 「戲弄」:原文表示「開始戲弄」、「好像戲耍孩子」。

─ 「打他」:「虐待」、「擊打」。

─ 「你是先知,告訴我們」:直譯是「說預言」。

◎這件事情可能在公會晚間的審問後發生。

(二)長老、祭司長、文士把耶穌帶到公會審問。v66

─ 「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直譯是「民間的眾長老,即祭司長和文士」。「長老」一詞是一個專有名詞,常用來指「公會的成員」。

和文士」。「長老」一詞是一個專有名詞,常用來指「公會的成員」。

因此「民間的眾長老」可能就是指「公會成員」。猶太公會的成員共有七十人。

◎根據其他福音書,耶穌被捕的當天晚上已經被審問過了,也已經決定了判決。但是晚上的審問和判決是不合法的,所以他們白天還要補一次審訊,正式確認昨夜的判決。

◎依據巴克萊先生的路加福音註釋,公會的審判其實是有特定的規範,而耶穌在此所受的審判完全遵照這規範。詳細內容請參考巴克萊先生的「路加福音註釋」第二十二章63-71節。

(三)耶穌承認自己是上帝的兒子,眾人因此定耶穌的罪。v67-71

─ 「你們所說的是」:原文是「你們所說的」、「you say」。這是當時希臘文中「是的」、「yes」的表達方式。

◎基本上這裡的三個名詞「基督」、「人子」、「神的兒子」的意義被認為是等同的。

十三、耶穌在比拉多面前受審(二十三章1-5節)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1-2、11-14節、馬可福音十五章1-5節、約翰福音十八章28-38節

(一)公會的成員把耶穌送到彼拉多面前,告他「誘惑國民,說自己是基督是王」。v1-2

─ 「我們見」:原文的意義是他們「親眼看見」耶穌犯這些罪,而不是審問後的結果。

─ 「誘惑」:「搖擺不定」、「扭曲」、「擾亂」。

◎把耶穌送到彼拉多前面是因為彼拉多是羅馬巡撫,有權力判人死刑,而這些公會成員期盼耶穌被判死刑。詳細的記載可以參考約翰福音十八章31-32節。

◎而猶太公會認為耶穌該死的理由是「褻瀆上帝」。然而到了羅馬政府面前,罪名就改為政治性的「圖謀造反」。他們應該知道這樣的罪名比較能有效的讓羅馬政府關注,而達成殺害耶穌的目的。耶穌和彼拉多的詳細對話可以參考約翰福音十八章33-38節、十九章9-11節。

(二)彼拉多問耶穌是不是猶太人的王,耶穌承認。v3

(三)彼拉多認為自己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而公會的人卻執意要告耶穌。v4-5

─ 「煽惑」:「上下搖晃」、「左右搖晃」。

十四、耶穌在希律王面前被藐視(二十三章6-12節)

(一)彼拉多聽到耶穌是加利利人,就把耶穌送到希律王那裡去。v6-7

─ 「既曉得」:「全部瞭解」。

◎耶穌來自加利利,而該地是由希律安提帕管轄。因此彼拉多把耶穌送去給希律,一方面表示尊重希律的權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擺脫這一件棘手的判決。不過這樣的處置就審訊手續上是不必要的。

(二)希律看到耶穌,很希望親眼看見耶穌行神蹟,但耶穌在希律面前一言不發。v8-9

(三)祭司長和文士極力告耶穌,於是希律和他的手下就藐視並戲弄耶穌。

並把耶穌送回給彼拉多。希律和彼拉多居然成了朋友。v10-12十五、耶穌被彼拉多判死刑(二十三章13-25節)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15-26節、馬可福音十五章6-15節、約翰福音十八章39節到十九章16節

(一)彼拉多表明自己和希律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所以打算責打後釋放耶穌。 v13-17

─ 「誘惑」:「從某處轉離」、「引誘」、「誤導」。

─ 「責打」:原意是「訓練孩童」。

─ 第17節大部份的早期古卷沒有記載,很可能是後來抄寫的人把馬太和馬可的經文加進路加的經文了。

◎彼拉多建議責打耶穌,可能是要安撫群眾。

(二)眾人卻期望彼拉多殺死耶穌,而釋放巴拉巴,而彼拉多還是期望釋放耶穌,第二次勸告眾人。v18-20

─ 「釋放」:原文時態表示「立刻釋放」、「現在就釋放」。

─ 「作亂」:煽動、引發暴亂。

◎巴拉巴所犯的罪,正好是祭司長們控告耶穌的罪名。然而眾人卻選擇要釋放真正犯作亂叛國罪的人,除掉沒有作亂叛國的人。

(三)彼拉多第三次勸眾人釋放耶穌。v21-22

─ 「喊著」:「繼續不斷高聲喊叫」。

─ 「釘他十字架」:原文的時態也是表達出「現在馬上釘他十字架」的意思。

◎「釘十字架」:犯人的雙手被釘在橫樑上,雙腳被綑或釘在直樑上。柱上另有一塊突出的木頭,可以讓犯人坐上,支撐部份身體重量。

(四)而眾人還是執意要殺耶穌,所以彼拉多就把決定釋放巴拉巴,把耶穌釘十字架處死。v23-25

◎即使彼拉多不是沒有錯誤,他聽從了暴民的聲音,不理會事實。但至少彼拉多是持續三次的為耶穌開脫,也多次聲明他找不到實際的罪名。倒是這些猶太人寧可歪曲事實,任憑偏差的民族主義作祟,執意讓不真正當王的耶穌死。

◎彼拉多曾經犯過兩次重大錯誤,一次是把皇帝的肖像放在軍旗上開進耶路撒冷,引起群眾嚴重的抗議事件。而另外一次是彼拉多決定為耶路撒冷城建立一套新的供水系統時,決定動用聖殿的獻金,結果使猶太百姓群情嘩然,發生武裝抗議。結果彼拉多決定武力鎮壓,結果情勢不能控制,造成重大死傷。因此彼拉多已經累積許多民怨,如果百姓把這些事情直接向政府彈劾,彼拉多一定會被革職,所以這時候彼拉多不敢違逆眾人的意思,而約翰福音十九章12節中猶太人高喊的話,就是暗示要以舉發彼拉多的失職來脅迫他就範。亦即彼拉多面對正義與自己在巴勒斯坦的統治權之間的矛盾,他選擇了自己的統治權而放棄正義。

十六、耶穌被釘十字架(二十三章26-43節)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2-44節、馬可福音十五章21-32節、約翰福音十九章17-27節

(一)古利奈人西門被抓來替耶穌背十字架。v26

─ 「古利奈」:是當時非洲北部呂彼亞省的重要城邑。

◎通常犯人要自己背十字架的橫樑到刑場,耶穌可能因為受創太甚,以致無力全程背負十字架。

◎背十字架的「西門」的家人,後來成為很好的基督徒。可以參考馬可福音十五章21節、羅馬書十六章13節。

(二)許多婦人為耶穌痛哭,而耶穌要他們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哀哭,因為審判的災禍將至。v27-31

◎第30節是由何西阿書十章8節引用過來的。

◎這裡所提的應該是指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的事情,「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意思應該是無罪的耶穌都要被釘十字架,那有罪的猶太人將來豈不遭遇更悲慘的境遇?

(四)耶穌被帶到髑髏地釘十字架,有兩個犯人同時被處死。v32-33

◎「髑髏地」:就是「各各他」。

(五)耶穌要天父赦免眾人的行為,因為他們不曉得自己做的事情是什麼。v34

◎有些古抄本沒有第34節中耶穌說的這一句話。

(六)各種人的反應:v34-42

1.兵丁:拈鬮分耶穌的衣服、戲弄耶穌,要耶穌救自己證明自己是猶太人的王。v34,36

◎死囚的衣服是屬於行刑的士兵所有。

◎「醋」:當時平民和羅馬兵丁用來提神解渴的酸酒。

2.百姓:觀看。v35

3.官府:嗤笑耶穌、要耶穌用神蹟救自己證明自己是猶太人的王。v35

─ 「他」若是基督:「這傢伙」,表示輕視的意思。

4.犯人之一:譏笑耶穌,要耶穌救自己和犯人們證明自己是基督。v39

5.犯人之二:責備另一個犯人的譏笑,求耶穌得國降臨的時候記念自己。 v40,42

─ 「得國降臨」:顯然表達這犯人接受耶穌是彌賽亞。

◎「用希利尼、羅馬、希伯來文字」:希伯來文是當時民間語文,羅馬文也就是拉丁文是官方語文、希利尼文也就是希臘文是文化學術界的流行語文。

(七)耶穌對犯人的保證:今日就要跟耶穌同在樂園裡。v43

─ 「樂園」:來自波斯文,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聖經用此字來形容「伊甸園」。後來此字用來表達義人在來世享福之處,而非用來表達「介於天堂與人間的中間站」。

十七、耶穌之死(二十三章44-49節)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5-56節、馬可福音十五章33-41節、約翰福音十九章28-30節

(一)由中午到傍晚天地變黑暗,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v44-45

─ 「申初」:下午三點。

─ 「遍地」:應該是指著巴勒斯坦當地。

─ 「日頭變黑」:應該不是「日蝕」,因為當時正是月圓。而可能因為其他的原因。

◎「聖殿的幔子」:這塊幔子是用來遮蔽至聖所的,平日沒有人進去,只有大祭司一年一度在贖罪日進去替眾人贖罪。而這幔子裂開,表達了上帝和世人間的阻隔已經被除去了。

(二)耶穌喊叫把自己的靈魂交在天父手裡,就斷氣了。v46

─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引自七十士譯本的詩篇三十一篇5節。

(三)眾人看到耶穌斷氣的反應: v47-48

1.百夫長:歸榮耀與神、承認耶穌是義人。v47

─ 「百夫長」:負責在場監督士兵執行死刑的軍官。

2.聚集觀看的眾人:捶著胸回去了。v48

─ 「捶著胸」:表示悲傷、懊悔。

(四)耶穌死亡的見證者:與耶穌熟識的人、由加利利跟著耶穌來的婦女。v49

十八、耶穌之安葬(二十三章50-56節)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7-61節、馬可福音十五章42-47節、約翰福音十九章38-42節

(一)提供安葬地點的人:約瑟。v50-51

1.是猶太公會成員之一。v50

─ 「議士」:亦即是「猶太公會成員」。

2.為人良善公義。v50

3.沒有附從眾人的所謀所為。v51

4.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裡的人 v51

─ 「亞利馬太」:為猶太市鎮,在耶路撒冷西北約三十公里。

5.素常盼望神國的人。v51

(二)約瑟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並把耶穌葬在沒有葬過人的石墳中。安葬耶穌的日子是預備日。v52-53

─ 「豫備日」:,猶太人的專有名詞,指逾越節安息日前那一天。

◎當時的死刑犯屍體通常是不埋葬的,指留在野地任其被野獸吞噬。

(三)加利利來的婦女們跟在後面看到墳墓和耶穌的屍體,就回去預備香料香膏。v55-56

◎當地的墳墓,通常是由一個岩洞做成。屍體則由像繃帶一樣的細麻布條纏繞起來,放在墓穴的架子上。然後墓穴外面封上一塊大圓石,圓石底下有中央微陷溝槽供滾動。一般墳墓的墓石都相當巨大,幾個人的力量無法移動,根據貝撒抄本的資料說耶穌目前的墓石要大約20個人以上才能移動。

十九、耶穌復活(二十四章1-12節)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10節、馬可福音十六章1-8節、約翰福音二十章1-10節

(一)婦女們週日帶著香料來到耶穌的墳墓。v1

─ 「七日的頭一日」:指「星期日」。

─ 「黎明的時候」:直譯是「黎明已深」。

(二)婦女們看見墓石已經被移開,就進去墳墓,卻看不見耶穌的身體。v2-3

(三)有兩個天使出現,質問婦女為何在死人中尋找活人,並提醒耶穌以前的教導,說明基督已經復活了。v4-7

─ 「兩個人」:「兩個男人」的意思,馬可福音說是「一個少年人」、馬太福音說是「天使」,約翰福音說是「兩個天使」。

細節上的差異可能是記錄重點的不同,實況可能是「兩個少年人樣子的天使」。

(四)婦女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並回去把經過告訴門徒。v8-19

(五)門徒不相信婦女的話,彼得跑到墳墓去看,看到裹屍布的樣子就相信耶穌復活了。v11-12

─ 「胡言」:「沒有意義的話」,在醫學上指那些「精神狂亂」或「歇斯底里」狀態下的人所說的話。

◎彼得往耶穌墳墓去的詳細經過,可以參考約翰福音二十章3-10節。

二十、在以馬忤斯路上(二十四章13-35節)

○馬可福音十六章12-13節

(一)當日兩個門徒往以馬忤斯村落去,路上談論最近遭遇到的事。v13-14

─ 「二十五里」:原文是「六十司他狄亞」,約等於十一公里。

(二)他們談論時,耶穌接近他們,和他們同行,但這兩個門徒並沒有認出耶穌。v15-16

─ 「迷糊了」:原文時態顯示是「繼續不斷的被迷糊住」。

◎門徒沒有認出耶穌的原因有蠻多種猜測,有說門徒心理沒有準備,感受遲鈍,有人猜測可能是耶穌復活後容貌略有不同。

(三)門徒告訴耶穌關於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以及婦女們的遭遇。v17-24

─ 「你在耶路撒冷作客」:直譯是「你一個人住在耶路撒冷嗎?」

◎「贖以色列民」:即「把以色列從羅馬政權手中釋放出來,將神的國建立在地上」。

◎顯然這兩個門徒也不太注意婦女們關於耶穌復活的意見,而一心沈溺在失去彌賽亞的悲痛與喪氣中。

(四)耶穌責備門徒信心遲鈍,基督受害進入榮耀是應當的,並為他們講解聖經中關於基督的記載。v25-27

─ 「無知的人」:「沒有悟性的人」。

─ 「心....遲鈍」:「愚笨的心」、「領悟力慢反應遲鈍的人」。

◎這裡是路加福音第一次提到基督必須受害,顯然耶穌復活後的顯現與講解聖經,對使徒們明瞭舊約聖經記載的內涵是有相當大的作用的。

◎面對門徒的不解,耶穌倒是充滿慈愛的費心講解引導他們。有時我們很難想像耶穌復活後的四十天中,花費很多時間細膩的幫助門徒瞭解他已經真的復活,這位已經得榮耀的復活主居然對愚昧的門徒顯出那樣的耐心。我們應該也可以坦然的來到基督面前,求他幫助我們更認識他,即使我們只是愚昧的一群。

(五)到了目的地,門徒強留耶穌住下,到了吃飯的時候,耶穌擘餅,門徒才認出耶穌。而耶穌就突然不見了。v28-31

─ 「強留」:「用強力強迫」。

─ 「日頭已經平西了」:直譯是「白天已快消逝」。

◎耶穌擘餅時可能用了慣常的動作,或者門徒把注意力集中到耶穌的手上而看到釘痕。

(六)兩門徒立刻起身回耶路撒冷去,分享十二使徒關於耶穌復活的見證,也把自己的見證告訴大家。v32-35

◎確定知道耶穌復活的事,兩門徒迫不及待的趕回耶路撒冷去。要與門徒分享這好消息。

二十一、耶穌向門徒顯現(二十四章36-49節)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6-20節、馬可福音十六章14-18節、約翰福音二十章19-23節

(一)正當門徒分享自己的經驗時,耶穌親自顯現在他們當中。v36

(二)門徒驚慌害怕,以為看到是耶穌的魂,耶穌責備他們的不信,並要門徒仔細求證,看清楚他不是魂。v37-40

─ 「害怕」:原文表示「強烈的害怕」。

◎門徒的反應顯然表現出他們還是不能接納耶穌復活的事實,也沒有準備會親眼看到耶穌。而耶穌耐心的提出證據來幫助門徒瞭解他是已經復活了,而且是有身體的,不是靈魂。

(三)耶穌進一步用「吃魚」來證實自己確實已經復活了。v41-43

(四)耶穌講解聖經,讓門徒明白他死而復活的必須性。並要門徒奉他的名傳道作見證。v44-48

(五)耶穌要門徒在城裡等候天父賜下聖靈。v49

─ 「我父所應許的」:即「聖靈」。

─ 「領受」:原文是「穿上衣服」。亦即把上帝給的能力當成衣服穿上。

二十二、耶穌升天(二十四章50-53節)

○馬可福音十六章19-20節、使徒行傳一章9-11節

(一)耶穌在伯大尼對面,舉手給門徒祝福,就升天了。v50-51

─ 「伯大尼的對面」:就是「橄欖山」。

◎由使徒行傳一章3節可知耶穌升天是在他復活後第四十天。升天的詳情可以參考使徒行傳一章9-11節。

◎我們當然知道上帝不在天空中,而耶穌採取了「升天」的方式離開門徒,應該是體諒門徒的傳統猶太觀念,認為上帝是在「天上」。讓門徒確信基督是被上帝接納的,讓門徒可以喜樂的等候上帝的另一個恩賜─「聖靈」。

(二)門徒就拜耶穌,大大歡喜,回耶路撒冷去,常在聖殿中稱頌上帝。v52-53

◎「拜他」:這是不尋常的記載,門徒終於把基督當成是敬拜的對象,是上帝。四福音書中很少記載門徒直接敬拜耶穌。

--,應該是體諒門徒的傳統猶太觀念,認為上帝是在「天上」。讓門徒確信基督是被上帝接納的,讓門徒可以喜樂的等候上帝的另一個恩賜─「聖靈」。

(二)門徒就拜耶穌,大大歡喜,回耶路撒冷去,常在聖殿中稱頌上帝。v52-53

◎「拜他」:這是不尋常的記載,門徒終於把基督當成是敬拜的對象,是上帝。四福音書中很少記載門徒直接敬拜耶穌。

※ 來源: 香港基督徒葡萄樹資訊站 (vine.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