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約翰福音看醫病趕鬼
周兆真( 信義宗神學院新約聖經教授 )
來源:信義報第七十九期(二零零零年七月出版)


一. 獨家記載

  讀四福音書時不難發現頭三卷的內容十分相似,但約翰福音擁有許多獨特記載,例如耶穌的自稱(我是生命的糧、世界的光、真葡萄樹等),迦拿婚宴、拉撒路復活、替門徒洗腳,甚至主在分離前的禱告;給門徒安慰的話(十四至十七章),基於上述原因,談論主耶穌醫病和趕鬼的記載時,要獨立討論約翰福音。

二. 七個神跡奇事

  從約二十30 和廿一25 來看,約翰知道耶穌行神跡的數目是多過他所記載的。約二11;四54;二十31 和廿一25明示約翰是經過深思熟慮,才記下七個神跡的,它們就是﹕一﹒水變酒(二1-11);二﹒醫大臣之子(四46-54);三﹒醫卅八年病患者(五1-9);四﹒給五千人吃飽(六1-14);五﹒行走海面(六16-21);六﹒醫治瞎子(九1-7)和七﹒使拉撒路復活(十一1-44)。

三. 約翰福音的奇跡記載與文本題目的關係﹕

  1. 七件奇跡沒有一件和趕鬼有關,關於醫病和使人復活的共有四宗。
  2. 約翰從沒有言及門徒要以醫病趕鬼為己任。主與門徒分離前的一番話,顯明主特別關心的是門徒能「合而為一」和「彼此相愛」。
  3. 約翰不採用的dynamis,或是 teras 二字來形容主作作的神跡,卻用了semion 一字,基本上semeion 可直譯成記號(sign),有預表的意思。在聖經中,記號(semeion) 的重要性不在記號的本身,而在記號背後指明的事實,所以一個人(如賽八18 ;路二34)、一個天體現象(路廿一25-26),或是天災人禍(路廿一10-11),都可稱為一個記號。
  4. 獨家記載的長篇談論,都是主所行的神跡(semeion)相連的。譬如在五千人吃飽的奇跡後,主便說了「我就是生命之糧」的一段話(約六35-59);在醫治瞎子的故事主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約九5 ;參約八2);在拉撒路死裡復活的事件裡,主說﹕「我就是復活和生命」(約十一25筆者譯)。這樣看來,更是那行神跡的拿撒勒人耶穌、他的真正身份和他藉神跡帶來的教導。
  5. 約二十30-31一針見血講明神跡是要讀者「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讀者因「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希望連那些未見過主、未見過他行神跡的讀者,也能和多馬一樣,承認基督是「我的主,我的上帝」。

四. 分析、總結、歸納

  1. 約翰記載主行神跡(semeion)是要讀者見到拿撒人耶穌就是彌賽亞,是摩西在律法上所寫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約一41-45)。基督是本,奇跡是末。因此讀者不囡捨本逐末,追求神跡,卻忽略了作主門徒的意義。主耶穌斥責那些在曠野吃過五餅二魚的人,就是因為他們不是為了永生的糧而追隨他,卻是為了那必朽壞的食物。這是多麼可惜的事!
  2. 約翰不可能不知道主趕鬼的事,但在選載奇跡時,卻一件不提。原因可能是趕鬼的事非常普遍,意義不大;或是鬼怪之談可能帶來迷信,不直強調。實情如何雖不得而知,但約翰不記趕鬼的事卻是事實。
  3. 勉勵門徒追求彼此相愛和合而為一的生活,才有見證,使人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約十七21);但主卻沒有要求門徒追求醫病趕鬼的能力。縱觀二千年教會歷史,從開始至今,其中分裂之多不勝枚舉,反映約翰所強調的彼此相愛,合而為一的信息正是教會最為需要追求和學習的功課。但願讀者能在這方面努力不懈,千萬不要捨本逐末,專注甚麼趕鬼捉妖之能力,而忽略導守「彼此相愛」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