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達芬奇密碼」】


隨意炒作的「密碼」

  最近美國暢銷小說達芬奇密碼(Da Vinci Code),用非常緊湊的情節,去傳揚一個對耶穌基督的解釋,引起很多爭論。該書的觀點,有點像中國的《水滸傳》之後,有人作《水滸後傳》,如今這位作者Dan Brown在新約聖經四福音記載的耶穌傳之後,另寫一本《耶穌八卦外傳》。
  Dan Brown抄襲1982年Michael Baigent的著作《聖血,聖杯》(Holy Blood, Holy Grail)一書的觀點,將之改頭換面,用小說傳揚。我在十多年前已買來讀一讀,發覺此書表面像做學術研究,實質卻是隨意假設和隨意推論。此書對不懂文化學術的人有影響,但卻過不了內行人的學術檢証,故已公認為學術劣作。
  其基本觀點認為,耶穌基督娶了抹大拉馬利亞(Mary Magdalene)為妻,且生了後代在法國,抹大拉馬利亞就是傳說中的聖杯,其後代則為其聖血傳統。天主教會運用政治勢力,在第四世紀壓制了抹大拉馬利亞的傳統,掩蓋了這觀點。在《達芬奇密碼》一書中,更謂義大利名畫家達芬奇,是耶穌的後代,利用其畫作《最後晚餐》,隱藏了這故事的密碼在其符號中。認為畫中的使徒約翰,其實是抹大拉馬利亞,其構圖形成一聖血的秘密符號。
  有關《達芬奇密碼》一書的這種推論方式,我們也可以用同樣方式製造一個「光緒皇統密碼」傳說:
  話說滿清未年,戍戊維新失敗後,光緒王被迫與心愛的珍妃分離,但當八國聯軍入北京前夕,慈禧太后勢力解體,光緒偷偷與珍妃再會面,同住幾天,之後八國聯軍攻入北京,慈禧外逃,命人投珍妃於井中,但為珍妃的忠心宮女代其死去,珍妃自己在太監陪同下,乘亂逃出北京,沿途得開明派巡撫張之洞與李鴻章秘密保護,送到廣東新會,投奔忠於光緒的梁啟超家族。
  原來珍妃已懷有光緒後代,在新會梁家的保護下,嬰孩出生後改姓梁,是清朝嫡系皇統。慈禧得知此事,派滿清大內高手要刺殺他。被廣東俠客黃飛鴻保護得存生命,其後辛亥革命爆發,民國成立,袁世凱怕他復辟,派特務找尋這皇統,但這皇統得孫中山在南方的勢力保護。其後日本則尋找此人到東北作溥儀的繼任人,故蔣介石派特務追殺之,這光緒後代即逃去香港,為英國政府保護,毛澤東革命時,解放軍快到香港,英國以不公開這皇統秘密,交換不取回香港。
  改革開放後,有人研究出光緒皇統有兩位後裔匿藏在香港,一位是堅決革命派,要推翻任何建制,他的裝飾有一密碼,就是留長頭髮,即是光緒中「緒」字的意思,這位人物人稱「長毛」,名梁國雄,真名是愛新覺羅國雄。另一位後裔成為學者,寫了一些書,提到人生的最高境界,是體悟靈性的澄淨光輝,是「光」字的密碼,這人名字叫梁燕城,燕子有各種緒毛,是「緒」字的密碼,且飛翔的燕子是古代的玄鳥,代表皇室,也是追求自由的象徵,為珍妃求自由的一個密碼。梁燕城原來是滿清的皇統。
  以上這故事你信嗎?不外電視劇式的製造故事而已,只有笨蛋才信是真的。《達芬奇密碼》一書,就是同樣製造的故事,但又大言不慚地自稱為歷史可靠。

耶穌與抹大拉馬利亞

  《達芬奇密碼》一書,所抄襲《聖血,聖杯》一書的觀點,原來的根據十分薄弱,除了新約聖經外,還有十多萬份早期基督教書信與文獻中,就只有兩份可能涉及耶穌與抹大拉馬利亞的關係。這兩份引文來自諾斯底派(Gnostic)所偽作的《腓力福音》(Gospel of Philip)六十三章三十二節至六十四章十節,及《馬利福音》(Gospel of Mary)十七章十節至十八章二十一節。
  諾斯底派的偽福音書的多份文獻,主要來自1945年在埃及的咸美底(Nag Hammadi)沙漠的發現。歷史考據確定均是耶穌之後二百至三百年的著作,全屬後期偽作。根據當代學者所編譯的The Gnostic Bible(Boston and London, Shambhala, 2003),在其每卷書導論中,鑑定《腓力福音》寫於第三世紀,可能在敘利亞(p259),《馬利福音》則寫於第二世紀(p478)。故不可能是目擊証人之証言,卻為後來人冒用第一世紀門徒名字的偽作。
  《達芬奇密碼》一書,借小說虛構的教授人物Teabing,引用這些公認的偽作,作為其新的耶穌生平理論之依據,自起始的方法論就建基於浮沙之上,純屬虛假。
  況且再查這兩段諾斯底偽經的文字,原來也証明不了甚麼。《腓力福音》一段原文,其古卷紙書殘缺不全,其正確翻譯如下:「抹大拉馬利亞□□的伙伴,□□□她多於□□門徒,□□□吻她的□□」。
  這殘卷根本沒說明甚麼,不過主張馬利亞是耶穌妻子的人,在殘缺部份加上其主觀願望的名與語辭,變成「抹大拉馬利亞,耶穌的伙伴,耶穌愛她多於所有門徒,他常要吻她的嘴唇」。
  通過這後來強加上去的補充,而後論証說「伙伴」一辭可以指妻子,吻嘴唇表明是夫婦關係。然而「伙伴」的原文是Koinonos,可以指妻子,也可指「姊妹」,「同伴」等,而希臘文專指妻子的是另一字:gyne。
  至於「吻」的表現,在《腓力福音》五十八章三十四節到五十九章四章曾說明:「通過吻,可以產生完美的接納,基於這原因,我們都彼此親吻」。原來吻是中東人的禮儀,代表接納,在聖經中也有描述,並無表示與夫婦關係必然連繫。我本人在中東就多次被朋友擁抱和吻(都是滿面鬍子的大男人)。
  另一段《馬利福音》的文獻,Levi對彼得說:「救主認識她(馬利亞)很深,所以祂愛她多於我們」。這段講的「愛」字,是及於眾門徒的愛,顯明指對門徒的那種愛,而對馬利亞的這種愛更多。完全不暗示有夫婦關係。
  總結來說,這些偽書本身已無準確歷史性,而所引的兩段也無任何指示馬利亞是耶穌妻子,要由之去建立達芬奇密碼那種觀點,可說只能靠幻想與製造歷史來虛構出來。

古代文件與新約的可靠性

  「達芬奇密碼」一書,借虛構的學者Teabing,論說早期教會有八十本福音書,只有四本被選為正典,並且是君士但丁大帝用政治勢力壓迫而除去其他福音書。這可說是公然欺騙。
  根據1977年出版的The Nag Hammadi Library,共有四十五卷書,只有五本稱為福音書,就是「真理福音」,「多馬福音」,「腓力福音」,「埃及福音」及「馬利福音」。這幾本早已被鑑定為偽作。將之加上新約聖的四福音,加起來才九本,那來八十本之多呢?小說家不過用虛構的人物講欺騙的話吧了。
  小說中的Teabing又論說,新約四福音是在君士坦丁大帝時,開尼西亞會議(公元325),才寫成正典,用政治力量消滅其他典籍,並投票決定了耶穌的神性,這講法亦是一隨意亂講的理論。
  新約的四福音,早在尼西亞大會之前已存在,公元70年安提阿的伊那迪亞斯(Ignatius of Antioch)及羅馬主教革利免,他們的著作中均已引述了不少新約及福音書著作。
  根達伯林普爵士(Sir David Dabrymple)的研究,歷史學己發現了十萬份以上的基督教抄卷和書信,年份為第一至第二世紀,其中引述了三萬二千多節新約,顯明四福音書早於尼西亞會議之前已寫成。
  單是第二世紀大神學家俄利根(Origen),個人的著作就引述了一萬七千節經文。(參考Norman Geisler and william E. Nix, A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 Chicago: Moody Press, 1968)。
  據達柏林普(Dabrymple)的研究結論,是整本新約聖經,除了十一節之外,都被古文件引述過,且可追溯到耶穌之後四十年的第一世紀時代。
  又1740年,義大利歷史學家麥列多里(Ludorico Antonio Muratori)發現一份八世紀的正典抄本,今名為麥列多里抄本(Muratorian Canon)。其中提到「隱士的牧者」(Shepherd of Hermes)一文件剛寫好,及皮爾士一世(Pius I)剛當上主教,顯示這抄本的原寫作時期是第一世紀,比尼西亞會議早一百五十年以上。
  在這抄本中,有部份殘缺,殘缺部份後記載:「第三本福音書是由路加所寫。」又云:「第四本福音書是約翰所寫,他是門徒之一」。
  這第一世紀文獻顯示四福音書早已存在,並非君士但丁大帝在第四世紀為了政治原因而作出來。福音書作一份歷史文件,當是由目擊者寫下來,「達芬奇密碼」一書所用的諾斯底福音,不可同日而語。

約瑟夫的歷史記載

  「達芬奇密碼」一書,嚐試通過耶穌之後二百至三百年的諾斯底派偽經,來否定新約聖經福音書的記載。這講法完全違背了已發現的歷史資料,特別是第一世紀至第三世紀的文件引述,顯明新約是遠早於諾斯底偽經之時代寫成。
  劍橋大學著名學者羅賓遜(John A. T. Robinson),其成名是因著主張新約是寫於耶穌之後一百年,沒有歷史可靠性。不料後來經深入研究後,改變了看法,主張新約寫於公元32年到64年,為歷史上極可靠的文件。他在1977年接受時代雜誌訪問,指出學術界過去認為新約寫於較後期,只是基於「未考驗過的獨斷假設」。(參考Time 21 May, 1977, 及Reaging the New Testament, Philadelphia: The Westminster Press, 1976)
  有關新約四福音書對耶穌的記載,有一同期重要的非基督教歷史文件為外証,就是公認為寫下正史的歷史學家約瑟夫(Flavis Josephus),他於公元93年印刷其名著「猶太古史」(Antiqnities of the Jews, Grand Rapids: Kregal Pub. 1960),其中的Book 18, Ch, 3, Sect 3. 描述了一段有關耶穌的記載,指出耶穌超乎一般的人,做了很多奇特的事,他是救主基督(彌賽亞),羅馬總督彼拉多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但第三天向那些愛他的人再顯現,如今信他的人均叫基督徒。
  這段記載在學界稱為為Testimonium Flavianum,與新約四福音的記載完全吻合,似乎是這位在第一世紀目擊基督教興起的歷史家,根據當時所掌握的文獻,及目擊者的証言而寫成。
  但約瑟夫是排斥基督教的猶太人,為何會記載耶穌的神蹟和復活呢?故此十八世紀到二十世紀,一些學者如Schurer, Nrese, Norder, Zeitlin, Lewy, Juster及Eisler等,均認為此段可能是基督徒篡改和偽加上去的文字。這觀點漸成一個流行學說,成為後來以諾斯底偽經才是正本的觀點。
  有關這流行觀點,原本是虛假,首先發現了阿拉作文版的「猶太古史」也有同一段引述,顯明這段不會是西方基督徒偽加的。
  更重要的証據為1995年,著名學者G. J. Goldberg在The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Pseudepigrapha, 13(1995)p.59-77中,發表用最新的電腦資料庫Thesaurus Lingua Graecae(希臘文寶庫)研究,這是由Irvine 加州大學出版,將公元600年之前所有希臘文資料搜集,共七千三百萬字。將約瑟夫有關耶穌這記載的希臘文本,在這資料庫中尋找與之相對應的文本,如用字及字根形式,用辭的次序,用辭的位置,其意義與發音的特色,其信念與作者意向等。結果驚訝地發言,竟與新約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9-27節相應一致,且只有這段能吻合。
  可見路加所掌握的第一手目擊者資料,與約瑟夫一樣,來自原始的見証人。而奇怪的,這一段正是兩個人見到耶穌復活的目擊記載。資料傳寫者相信就是路加所記載的革流巴,他親自與復活的耶穌同行談話一段時間。其對話中綜述了耶穌一生的事蹟,而這段正是與約瑟夫的記載平行相通。路加在聖靈默示下,寫下這段資料,約瑟夫則在歷史家的考據下,確認而重述這段資料。這正可以肯定,路加福音是從第一手目擊証人的資料寫成,絕非待君士坦丁時代才作。